正法的特色
正法的特色
正法有正法的特色,奉行正法後,這些特色就會明顯地呈現出來,在《雜阿含經》中,相關的經文如下:
1.世尊說現(見)法、說滅熾然、說不待時、說正向、說即此見、說緣自覺。(215經) [7]
2.聖弟子念於正法:念於世尊現法律、離諸熱惱、非時、通達、即於現法、緣自覺悟。(550經)[8]
3.念法功德:於世尊正法律,現法、離諸熱惱、非時、通達、緣自覺悟。(554經) [9]
4.受持如是具足淨戒,宿業漸吐,得現法、離熾然、不待時節、能得正法通達、現見觀察、智慧自覺。...具足如是智慧,新業更不造,宿業漸已斷,得現正法、離諸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見、生自覺智。(563經) [10]
5.聖弟子念於法事,謂如來說正法律:現法、離諸熾然、不待時節、通達涅槃、即身觀察、緣自覺知。(848經)[11]
6.如此現法、永離熾然、不待時節、親近涅槃、即此現身、緣自覺知者,為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912經) [12]
7.聖弟子念於法事,世尊法律:現法、能離生死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見)法、緣自覺知。(931經) [13]
8.我今於現法中,已離熾然、不待時節、能自通達、現前觀察,緣自知覺。(1078經) [14]
其他相近的經文有:
9.云何念法?如來所說勝妙之法,等同慶善:現在得利及獲得證、離諸熱惱、不擇時節、能向善趣、現在開示,乃至智者自知,是名念法。(別譯雜187經) [15]
10.白衣聖弟子念法:世尊善說法、必至究竟無煩無熱、常有不移動、如是觀、如是覺、如是知。(中阿含128經) [16]
以上十段經文,明顯示出正法的六個特色: [17]
1.現見(現法、現在得利):修習正法後,自己就可在此世親見煩惱的不斷減除;在此時此刻就可得到正法的利益。
2.離熾然(滅熾然、無熾然):修習正法,終必滅除煩惱。
3.不待時節(應時、非時):修習正法,沒有時節限制,任何時候,於行住坐臥中皆可修習。
4.通達涅槃(引導、正向、親近涅槃):修習正法,順著道果,必可一路走向涅槃的標的。
5.即此見(唯此見、現見觀察):唯有遵循正法才能走向涅槃,此一道路於一切外道、一切天趣諸見中不可見到。
6.緣自覺知(內自所證、智者自知):正法必須最後自己去親證,不可只停留在聞、思的階段,要遠離信他、遠離欣樂、遠離行相周遍尋思、遠離隨聞所起、遠離見審察忍,因此《雜阿含》313經說: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正知而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18]此中的「異」就是遠離的意思,經文明示出自己必須親證涅槃,如實知道自己已無貪瞋癡,已不受「有漏業力」的牽引了。
在前面引用的《雜阿含》912經中,也明確指出八聖道就是正法。因此,凡是正確地實踐菩提分法(內含八聖道)必然具有上述正法的六個特色,否則,就不是走在正法的道上。而這六個特色,並沒有任何教條、盲信在裡面,任何人只要依循著正法,就必可一步步地走向涅槃的標的,途中每一步的成效都是當下就顯現的,是立竿見影的,是可驗證的。為何能如此呢?因為正法是立足於身心現象上,是直接體驗個人五蘊生滅無常、無我的特性,並沒有想像、自我暗示等成分在內,因而能有上述六個特色的顯現。三十七菩提分法完全是立足於個人的身心實相上,這一點便是修行的樞紐;只有立足於身心的實相上,正法的六個特色才可一一呈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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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崇安
正法與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實踐
http://www.chibs.edu.tw/ch_html/chbj/11/chbj1103.htm
中華佛學學報第011期 (p049-072): (民國87年),臺北:中華佛學研究所,
Chung-Hwa Buddhist Journal, No. 11, (1998)
Taipei: The 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ISSN: 101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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