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梁 曼陀羅仙譯 cbeta T08n0232
晚上9:19
草本
No. 232 [Nos. 220(7), 233]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上
梁扶南國三藏曼陀羅仙譯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僧滿足千人;菩薩摩訶薩十千人俱,以大莊嚴而自莊嚴,皆悉已住不退轉地,其名曰彌勒菩薩、文殊師利菩薩、無礙辯菩薩、不捨擔菩薩,與如是等大菩薩俱。文殊師利童真菩薩摩訶薩,明相現時,從其住處來詣佛所,在外而立。
爾時尊者舍利弗、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大目犍連、摩訶迦葉、摩訶迦旃延、摩訶拘絺羅,如是等諸大聲聞,各從住處俱詣佛所,在外而立。
佛知眾會皆悉集已,爾時如來從住處出,敷座而坐。告舍利弗:「汝今何故,於晨朝時在門外立?」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文殊師利童真菩薩先已至此,住門外立。我實於後晚來到耳。」
爾時世尊問文殊師利:「汝實先來到此住處,欲見如來耶?」文殊師利即白佛言:「如是,世尊!我實來此欲見如來。何以故?我樂正觀利益眾生。我觀如來如如相不異相,不動相不作相,無生相無滅相,不有相不無相,不在方不離方,非三世非不三世,非二相非不二相,非垢相非淨相。以如是等,正觀如來利益眾生。」佛告文殊師利:「若能如是見於如來,心無所取亦無不取,非積聚非不積聚。」
爾時舍利弗語文殊師利言:「若能如是,如汝所說見如來者,甚為希有。為一切眾生故見於如來,而心不取眾生之相;化一切眾生向於涅槃,而亦不取向涅槃相;為一切眾生發大莊嚴,而心不見莊嚴之相。」
爾時文殊師利童真菩薩摩訶薩語舍利弗言:「如是,如是!如汝所說。雖為一切眾生發大莊嚴心,恒不見有眾生相;為一切眾生發大莊嚴,而眾生趣亦不增不減。假使一佛住世,若一劫若過一劫,如此一佛世界,復有無量無邊恒河沙諸佛,如是一一佛,若一劫若過一劫,晝夜說法心無暫息,各各度於無量恒河沙眾生皆入涅槃,而眾生界亦不增不減。乃至十方諸佛世界亦復如是,一一諸佛說法教化,各度無量恒河沙眾生皆入涅槃,於眾生界亦不增不減。何以故?眾生定相不可得故。是故眾生界不增不減。」
舍利弗復語文殊師利言:「若眾生界不增不減,何故菩薩為諸眾生,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常行說法?」文殊師利言:「若諸眾生悉空相者,亦無菩薩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眾生而為說法。何以故?我說法中無有一法當可得故。」
爾時佛告文殊師利:「若無眾生,云何說有眾生及眾生界?」文殊師利言:「眾生界相,如諸佛界。」
又問:「眾生界者是有量耶?」答曰:「眾生界量,如佛界量。」
佛又問:「眾生界量,有處所不?」答曰:「眾生界量,不可思議。」
又問:「眾生界相,為有住不?」答曰:「眾生無住,猶如空住。」
佛告文殊師利:「如是修般若波羅蜜時,當云何住般若波羅蜜?」文殊師利言:「以不住法為住般若波羅蜜。」
佛復問文殊師利:「云何不住法名住般若波羅蜜?」文殊師利言:「以無住相,即住般若波羅蜜。」
佛復告文殊師利:「如是住般若波羅蜜時,是諸善根,云何增長?云何損減?」
文殊師利言:「若能如是住般若波羅蜜,於諸善根無增無減,於一切法亦無增無減。是般若波羅蜜性相亦無增無減。世尊!如是修般若波羅蜜則不捨凡夫法,亦不取賢聖法。何以故?般若波羅蜜不見有法可取可捨,如是修般若波羅蜜,亦不見涅槃可樂、生死可厭。何以故?不見生死,況復厭離;不見涅槃,何況樂著。如是修般若波羅蜜,不見垢惱可捨,亦不見功德可取,於一切法心無增減。何以故?不見法界有增減故。世尊!若能如是,是名修般若波羅蜜。世尊!不見諸法有生有滅,是修般若波羅蜜。世尊!不見諸法有增有減,是修般若波羅蜜。世尊!心無悕取,不見法相有可求者,是修般若波羅蜜。世尊!不見好醜,不生高下,不作取捨。何以故?法無好醜,離諸相故;法無高下,等法性故;法無取捨,住實際故。是修般若波羅蜜。」
佛告文殊師利:「是諸佛法得不勝乎?」
文殊師利言:「我不見諸法有勝如相。如來自覺一切法空,是可證知。」
佛告文殊師利:「如是,如是!如來正覺自證空法。」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是空法中,當有勝如而可得耶?」
佛言:「善哉,善哉!文殊師利!如汝所說,是真法乎?」
佛復謂文殊師利言:「阿耨多羅是名佛法不?」
文殊師利言:「如佛所說,阿耨多羅是名佛法。何以故?無法可得名阿耨多羅。」
文殊師利言:「如是修般若波羅蜜,不名法器,非化凡夫法,亦非佛法非增長法,是修般若波羅蜜。復次,世尊!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有法可分別思惟。」
佛告文殊師利:「汝於佛法不思惟耶?」
文殊師利言:「不也,世尊!如我思惟,不見佛法,亦不可分別是凡夫法、是聲聞法、是辟支佛法,如是名為無上佛法。復次,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凡夫相、不見佛法相、不見諸法有決定相,是為修般若波羅蜜。復次,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欲界、不見色界、不見無色界、不見寂滅界。何以故?不見有法是盡滅相,是修般若波羅蜜。復次,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作恩者、不見報恩者,思惟二相心無分別,是修般若波羅蜜。復次,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是佛法可取,不見是凡夫法可捨,是修般若波羅蜜。復次,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凡夫法可滅,亦不見佛法而心證知,是修般若波羅蜜。」
佛告文殊師利:「善哉,善哉!汝能如是善說甚深般若波羅蜜相,是諸菩薩摩訶薩所學法印,乃至聲聞緣覺學無學人,亦當不離是印而修道果。」
佛告文殊師利:「若人得聞是法,不驚不畏者,不從千佛所種諸善根,乃至百千萬億佛所久植德本,乃能於是甚深般若波羅蜜不驚不怖。」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我今更說般若波羅蜜義。」佛言:「便說。」
「世尊!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法是應住是不應住,亦不見境界可取捨相。何以故?如諸如來不見一切法境界相故,乃至不見諸佛境界,況取聲聞、緣覺、凡夫境界。不取思議相亦不取不思議相,不見諸法有若干相,自證空法不可思議。如是菩薩摩訶薩,皆已供養無量百千萬億諸佛種諸善根,乃能於是甚深般若波羅蜜不驚不怖。復次,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縛不見解,而於凡夫乃至三乘不見差別相,是修般若波羅蜜。」
佛告文殊師利:「汝已供養幾所諸佛?」文殊師利言:「我及諸佛如幻化相,不見供養及與受者。」
佛告文殊師利:「汝今可不住佛乘耶?」文殊師利言:「如我思惟,不見一法,云何當得住於佛乘?」
佛言:「文殊師利!汝不得佛乘乎?」文殊師利言:「如佛乘者,但有名字,非可得亦不可見。我云何得?」
佛言:「文殊師利!汝得無礙智乎?」文殊師利言:「我即無礙,云何以無礙而得無閡?」
佛言:「汝坐道場乎?」文殊師利言:「一切如來不坐道場,我今云何獨坐道場?何以故?現見諸法住實際故。」
佛言:「云何名實際?」文殊師利言:「身見等是實際。」
佛言:「云何身見是實際?」文殊師利言:「身見如相,非實非不實,不來不去,亦身非身,是名實際。」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若於斯義諦了決定,是名菩薩摩訶薩。何以故?得聞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相,心不驚不怖,不沒不悔。」
彌勒菩薩白佛言:「世尊!得聞如是般若波羅蜜,具足法相,是即近於佛坐。何以故?如來現覺此法相故。」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得聞甚深般若波羅蜜,能不驚不怖,不沒不悔,當知此人即是見佛。」
爾時復有無相優婆夷白佛言:「世尊!凡夫法、聲聞法、辟支佛法、佛法,是諸法皆無相。是故於所從聞般若波羅蜜,皆不驚不怖,不沒不悔。何以故?一切諸法本無相故。」
佛告舍利弗:「善男子、善女人,若聞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心得決定,不驚不怖,不沒不悔。當知是人,即住不退轉地。若人聞是甚深般若波羅蜜,不驚不怖,信樂聽受,歡喜不厭。是即具足檀波羅蜜、尸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亦能為他顯示分別,如說修行。」
佛告文殊師利:「汝觀何義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住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文殊師利言:「我無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不住佛乘,云何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我所說,即菩提相。」
佛讚文殊師利言:「善哉,善哉!汝能於是甚深法中巧說斯義。汝於先佛久種善根,以無相法淨修梵行。」
文殊師利言:「若見有相則言無相,我今不見有相亦不見無相,云何而言以無相法淨修梵行?」
佛告文殊師利:「汝見聲聞戒耶?」答曰:「見。」
佛言:「汝云何見?」文殊師利言:「我不作凡夫見不作聖人見,不作學見不作無學見,不作大見不作小見,不作調伏見不作不調伏見,非見非不見。」
舍利弗語文殊師利言:「汝今如是觀聲聞乘,若觀佛乘,當復云何?」文殊師利言:「不見菩提法,不見修行菩提及證菩提者。」
舍利弗語文殊師利言:「云何名佛?云何觀佛?」
文殊師利言:「云何為我?」
舍利弗言:「我者但有名字,名字相空。」
文殊師利言:「如是,如是!如我但有名字,佛亦但有名字。名字相空,即是菩提,不以名字而求菩提。菩提之相,無言無說。何以故?言說菩提,二俱空故。
「復次,舍利弗!汝問:『云何名佛?云何觀佛?』者,不生不滅,不來不去,非名非相,是名為佛。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唯有智者乃能知耳,是名觀佛。」
爾時舍利弗白佛言:「世尊!如文殊師利所說般若波羅蜜,非初學菩薩所能了知。」文殊師利言:「非但初學菩薩所不能知,及諸二乘所作已辦者亦未能了知。如是說法,無能知者。何以故?菩提之相,實無有法而可知故,無見無聞,無得無念,無生無滅,無說無聽。如是菩提性相空寂,無證無知,無形無相,云何當有得菩提者。」
舍利弗語文殊師利言:「佛於法界,不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文殊師利言:「不也,舍利弗!何以故?世尊即是法界。若以法界證法界者,即是諍論。舍利弗!法界之相即是菩提。何以故?是法界中無眾生相,一切法空故。一切法空即是菩提,無二無分別故。舍利弗!無分別中則無知者,若無知者即無言說,無言說相即非有非無、非知非不知。一切諸法亦復如是。何以故?一切諸法不見處所,決定性故。如逆罪相不可思議。何以故?諸法實相不可壞故。如是逆罪亦無本性,不生天上不墮地獄,亦不入涅槃。何以故?一切業緣皆住實際,不來不去,非因非果。何以故?法界無邊,無前無後故。是故,舍利弗!若見犯重比丘不墮地獄,清淨行者不入涅槃,如是比丘非應供非不應供,非盡漏非不盡漏。何以故?於諸法中住平等故。」
舍利弗言:「云何名不退法忍?」文殊師利言:「不見少法有生滅相,名不退法忍。」
舍利弗言:「云何復名不調比丘?」文殊師利言:「漏盡阿羅漢,是名不調。何以故?諸結已盡,更無所調,故名不調。若過心行,名為凡夫。何以故?凡夫眾生不順法界,是故名過。」
舍利弗言:「善哉,善哉!汝今為我善解漏盡阿羅漢義。」文殊師利言:「如是,如是!我即漏盡真阿羅漢。何以故?斷求聲聞欲及辟支佛欲,以是因緣故,名漏盡得阿羅漢。」
佛告文殊師利:「諸菩薩等坐道場時,覺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文殊師利言:「菩薩坐於道場,無有覺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如菩提相,無有少法而可得者,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相菩提,誰能坐者,亦無起者。以是因緣,不見菩薩坐於道場,亦不覺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菩提即五逆,五逆即菩提。何以故?菩提五逆,無二相故。無學無學者,無見無見者,無知無知者,無分別無分別者,如是之相名為菩提。見五逆相亦復如是。若言見有菩提而取證者,當知此輩即是增上慢人。」
爾時世尊告文殊師利:「汝言我是如來。謂我為如來乎?」文殊師利言:「不也,世尊!我謂不是如來為如來耶?無有如相可名為如,亦無如來智能知於如。何以故?如來及智,無二相故。空為如來,但有名字,我當云何謂是如來?」
佛告文殊師利:「汝疑如來耶?」文殊師利言:「不也,世尊!我觀如來無決定性,無生無滅,故無所疑。」
佛告文殊師利:「汝今不謂如來出現於世耶?」文殊師利言:「若有如來出現世者,一切法界亦應出現。」
佛告文殊師利:「汝謂恒沙諸佛入涅槃耶?」文殊師利言:「諸佛一相,不可思議。」佛語文殊師利:「如是,如是!佛是一相,不思議相。」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佛今住世耶?」佛語文殊師利:「如是,如是!」
文殊師利言:「若佛住世,恒沙諸佛亦應住世。何以故?一切諸佛皆同一相,不思議相。不思議相,無生無滅。若未來諸佛出興於世,一切諸佛亦皆出世。何以故?不思議中,無過去未來現在相。但眾生取著,謂有出世,謂佛滅度。」
佛語文殊師利:「此是如來、阿羅漢、阿鞞跋致菩薩所解。何以故?是三種人,聞甚深法,能不誹謗亦不讚歎。」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如是不思議法,誰當誹謗?誰當讚歎?」
佛告文殊師利:「如來不思議,凡夫亦不思議。」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凡夫亦不思議耶?」佛言:「亦不思議。何以故?一切心相皆不思議。」
文殊師利言:「若如是說,如來不思議,凡夫亦不思議。今無數諸佛求於涅槃,徒自疲勞。何以故?不思議法即是涅槃,等無異故。」文殊師利言:「如是凡夫不思議,諸佛不思議。若善男子、善女人,久習善根,近善知識,乃能了知。」
佛告文殊師利:「汝欲使如來於眾生中為最勝耶?」文殊師利言:「我欲使如來於諸眾生為最第一,但眾生相亦不可得。」
佛言:「汝欲使如來得不思議法耶?」文殊師利言:「欲使如來得不思議法,而於諸法無成就者。」
佛告文殊師利:「汝欲使如來說法教化耶?」文殊師利白佛言:「我欲使如來說法教化,而是說及聽者皆不可得。何以故?住法界故。法界、眾生,無差別相。」
佛告文殊師利:「汝欲使如來為無上福田耶?」文殊師利言:「如來是無盡福田,是無盡相,無盡相即無上福田。非福田非不福田,是名福田。無有明闇生滅等相,是名福田。若能如是解福田相,深植善種,亦無增減。」
佛告文殊師利:「云何植種,不增不減。」文殊師利言:「福田之相,不可思議。若人於中如法修善,亦不可思議。如是植種,名無增無減,亦是無上最勝福田。」
爾時大地以佛神力,六種震動,現無常相。一萬六千人皆得無生法忍,七百比丘、三千優婆塞、四萬優婆夷、六十億那由他六欲諸天,遠塵離垢,於諸法中得法眼淨。
◎
上一卷
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08冊
No.232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2卷)
【梁 曼陀羅仙譯】
第 2 卷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下
梁扶南國三藏曼陀羅仙譯
爾時阿難從座而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如是大地六種震動?」佛告阿難:「我說福田無差別相,故現斯瑞。往昔諸佛亦於此處,作如是說福田之相,利益眾生,一切世界六種震動。」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文殊師利是不可思議。何以故!所說法相,不可思議。」
佛告文殊師利:「如是,如是!如舍利弗言,汝之所說實不可思議。」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不可思議不可說,思議亦不可說。如是思議不思議性俱不可說。一切聲相,非思議亦非不可思議。」
佛言:「汝入不思議三昧耶?」文殊師利言:「不也,世尊!我即不思議,不見有心能思議者。云何而言入不思議三昧?我初發心欲入是定,而今思惟,實無心相而入三昧。如人學射,久習則巧,後雖無心,以久習故,箭發皆中。我亦如是,初學不思議三昧,繫心一緣,若久習成就,更無心想,恒與定俱。」
舍利弗語文殊師利言:「更有勝妙寂滅定不?」文殊師利言:「若有不思議定者,汝可問言:『更有寂滅定不?』如我意解,不可思議定尚不可得,云何問有寂滅定乎?」
舍利弗言:「不可思議定不可得耶?」
文殊師利言:「思議定者,是可得相;不可思議定者,不可得相。一切眾生實成就不思議定。何以故?一切心相即非心故,是名不思議定。是故一切眾生相及不思議三昧相,等無分別。」
佛讚文殊師利言:「善哉,善哉!汝於諸佛久殖善根,淨修梵行,乃能演說甚深三昧。汝今安住如是般若波羅蜜中。」
文殊師利言:「若我住般若波羅蜜中,能作是說,即是有想,便住我想。若住有想、我想中者,般若波羅蜜便有處所。般若波羅蜜若住於無,亦是我想,亦名處所。離此二處,住無所住,如諸佛住,安處寂滅非思議境界。如是不思議,名般若波羅蜜住處。般若波羅蜜處,一切法無相,一切法無作。般若波羅蜜即不思議,不思議即法界,法界即無相,無相即不思議,不思議即般若波羅蜜。般若波羅蜜、法界。無二無別。無二無別即法界,法界即無相,無相即般若波羅蜜界。般若波羅蜜界即不思議界,不思議界即無生無滅界,無生無滅界即不思議界。」
文殊師利言:「如來界及我界,即不二相。如是修般若波羅蜜者則不求菩提。何以故?菩提相離,即是般若波羅蜜故。世尊!若知我相而不可著,無知無著是佛所知。不可思議無知無著,即佛所知。何以故?知體本性無所有相。云何能轉法界?若知本性無體無著者,即名無物。若無有物,是無處所,無依無住。無依無住即無生無滅,無生無滅即是有為無為功德。若如是知,則無心想。無心想者,云何當知有為無為功德?無知即不思議,不思議者是佛所知,亦無取無不取,不見三世去來等相,不取生滅及諸起作,亦不斷不常。如是知者是名正智。不思議智如虛空,無此無彼,不可比類,無好惡,無等等,無相無貌。」
佛告文殊師利:「若如是知,名不退智。」文殊師利言:「無作智名不退智,猶如金鋌先加鎚打方知好惡。若不治打,無能知者。不退智相亦復如是。要行境界,不念不著,無起無作,具足不動,不生不滅,爾乃顯現。」
爾時佛告文殊師利言:「如諸如來自說己智,誰當能信?」文殊師利言:「如是智者,非涅槃法非生死法,是寂滅行,是無動行,不斷貪欲、瞋恚、愚癡,亦非不斷。何以故?無盡無滅,不離生死亦非不離,不修道非不修道。作是解者名為正信。」
佛告文殊師利言:「善哉,善哉!如汝所說,深解斯義。」
爾時摩訶迦葉白佛言:「世尊!於當來世,若說如是甚深正法,誰能信解如聞受行?」
佛告迦葉:「今此會中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得聞此經者,如是人等,於未來世若聞是法,必能信解於甚深般若波羅蜜,乃能讀誦信解受持,亦為他人分別演說。譬如長者失摩尼寶,憂愁苦惱。後若還得,心甚歡喜。如是,迦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等,亦復如是,有信樂心。若不聞法則生苦惱,若得聞時,信解受持,常樂讀誦,甚大歡喜。當知此人,即是見佛,亦即親近供養諸佛。」
佛告迦葉:「譬如忉利天上波利質多羅樹,皰初出時,是中諸天見是樹已,皆大歡喜,此樹不久必當開敷。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得聞般若波羅蜜,能生信解,亦復如是。此人不久亦當開敷一切佛法。於當來世,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聞般若波羅蜜,信受讀誦,心不悔沒。當知是人,已從此會聽受是經,亦能為人聚落城邑廣說流布。當知是人,佛所護念。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中,有能信樂,無疑惑者,是善男子、善女人,於過去諸佛久已修學,殖眾善根。譬如有人以手穿珠,忽遇無上真摩尼寶,心大歡喜。當知是人必已曾見。
「如是,迦葉!若善男子、善女人,修學餘法,忽然得聞甚深般若波羅蜜,能生歡喜,亦復如是。當知此人,已曾聞故。若有眾生得聞甚深般若波羅蜜,心能信受,生大歡喜。如是人等亦曾親近無數諸佛,從聞般若波羅蜜,已修學故。譬如有人,先所經見城邑聚落,後若聞人讚歎彼城,所有園苑種種池泉,華果林樹男女人民,皆可愛樂。是人聞已,即大歡喜,更勸令說,是城園苑眾好嚴飾,雜華池泉多諸甘果,種種珍妙一切愛樂。是人得聞,重甚歡喜。如是之人,皆曾見故。若善男子、善女人,有聞般若波羅蜜,信心聽受,能生歡喜,樂聞不厭,而更勸說。當知此輩,已從文殊師利,曾聞如是般若波羅蜜故。」迦葉白佛言:「世尊!若將來世善男子、善女人,得聞是甚深般若波羅蜜,信樂聽受。以是相故,當知此人亦於過去佛所曾聞修學。」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佛說諸法,無作無相,第一寂滅。若善男子、善女人,有能如是諦了斯義,如聞如說,為諸如來之所讚歎。不違法相,是即佛說,亦是熾然般若波羅蜜相,亦名熾燃具足佛法,通達實相,不可思議。」
佛告文殊師利:「我本行菩薩道時,修諸善根,欲住阿鞞跋致地,當學般若波羅蜜。欲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學般若波羅蜜。若善男子、善女人,欲解一切法相,欲知一切眾生心界皆悉同等,當學般若波羅蜜。文殊師利!欲學一切佛法具足無礙,當學般若波羅蜜。欲學一切佛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相好威儀無量法式,當學般若波羅蜜。欲知一切佛不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切法式及諸威儀,當學般若波羅蜜。何以故?是空法中,不見諸佛、菩提等故。若善男子、善女人,欲知如是等相無疑惑者,當學般若波羅蜜。何以故?般若波羅蜜,不見諸法若生若滅、若垢若淨。是故善男子、善女人,應作如是學般若波羅蜜。欲知一切法無過去、未來、現在等相,當學般若波羅蜜。何以故?法界性相無三世故。欲知一切法同入法界心無罣礙,當學般若波羅蜜。欲得三轉十二行法輪,亦自證知而不取著,當學般若波羅蜜。欲得慈心遍覆一切眾生而無限齊,亦不作念有眾生相,當學般若波羅蜜。欲得於一切眾生不起諍論,亦復不取無諍論相,當學般若波羅蜜。欲知是處非處、十力、無畏,住佛智慧得無礙辯,當學般若波羅蜜。」
爾時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我觀正法,無為無相,無得無利,無生無滅,無來無去,無知者、無見者、無作者。不見般若波羅蜜,亦不見般若波羅蜜境界,非證非不證。不作戲論,無有分別。一切法無盡離盡,無凡夫法,無聲聞法,無辟支佛法、佛法。非得非不得,不捨生死,不證涅槃。非思議非不思議,非作非不作。法相如是。不知云何當學般若波羅蜜?」
爾時佛告文殊師利:「若能如是知諸法相,是名當學般若波羅蜜。菩薩摩訶薩若欲學菩提自在三昧,得是三昧已,照明一切甚深佛法,及知一切諸佛名字,亦悉了達諸佛世界,無有障礙,當如文殊師利所說般若波羅蜜中學。」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何以故名般若波羅蜜?」佛言:「般若波羅蜜無邊無際,無名無相,非思量,無歸依,無洲渚,無犯無福,無晦無明,猶如法界,無有分齊,亦無限數,是名般若波羅蜜,亦名菩薩摩訶薩行處。非處非不行處,悉入一乘,名非行處。何以故?無念無作故。」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當云何行能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文殊師利!如般若波羅蜜所說行,能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有一行三昧,若善男子、善女人,修是三昧者,亦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文殊師利言:「世尊!云何名一行三昧?」
佛言:「法界一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若善男子、善女人,欲入一行三昧,當先聞般若波羅蜜,如說修學,然後能入一行三昧。如法界緣,不退不壞,不思議,無礙無相。善男子、善女人,欲入一行三昧,應處空閑,捨諸亂意,不取相貌,繫心一佛,專稱名字。隨佛方所,端身正向,能於一佛念念相續,即是念中,能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何以故?念一佛功德無量無邊,亦與無量諸佛功德無二,不思議佛法等無分別,皆乘一如,成最正覺,悉具無量功德、無量辯才。如是入一行三昧者,盡知恒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阿難所聞佛法,得念總持,辯才智慧於聲聞中雖為最勝,猶住量數,則有限礙。若得一行三昧,諸經法門,一一分別,皆悉了知,決定無礙。晝夜常說,智慧辯才終不斷絕。若比阿難多聞辯才,百千等分不及其一。菩薩摩訶薩應作是念:『我當云何逮得一行三昧不可思議功德無量名稱?』
佛言:『菩薩摩訶薩當念一行三昧,常勤精進而不懈怠。』如是次第漸漸修學,則能得入一行三昧,不可思議功德作證,除謗正法不信,惡業重罪障者,所不能入。
「復次,文殊師利!譬如有人得摩尼珠,示其珠師。珠師答言:『此是無價真摩尼寶。』即求師言:『為我治磨,勿失光色。』珠師治已,隨其磨時,珠色光明映徹表裏。文殊師利!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修學一行三昧不可思議功德無量名稱,隨修學時,知諸法相,明達無礙,功德增長,亦復如是。文殊師利!譬如日輪,光明遍滿,無有減相。若得一行三昧,悉能具足一切功德,無有缺少,亦復如是。照明佛法,如日輪光。
「文殊師利!我所說法,皆是一味離味,解脫味,寂滅味。若善男子、善女人,得是一行三昧者,其所演說,亦是一味離味,解脫味、寂滅味,隨順正法,無錯謬相。文殊師利!若菩薩摩訶薩得是一行三昧,皆悉滿足助道之法,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復次,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不見法界有分別相及以一相,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相,不可思議。是菩提中,亦無得佛。如是知者,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信一切法悉是佛法,不生驚怖亦不疑惑。如是忍者,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以如是因,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佛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以因得,不以非因得。何以故?不思議界,不以因得,不以非因得。若善男子、善女人,聞如是說,不生懈怠。當知是人,已於先佛種諸善根。是故比丘、比丘尼,聞說是甚深般若波羅蜜,不生驚怖,即是從佛出家。若優婆塞、優婆夷,得聞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心不驚怖,即是成就真歸依處。
「文殊師利!若善男子、善女人,不習甚深般若波羅蜜,即是不修佛乘。譬如大地,一切藥木皆依地生長。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一切善根皆依般若波羅蜜而得增長,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相違背。」
爾時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此閻浮提城邑聚落,當於何處演說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佛告文殊師利:「今此會中,若有人聞般若波羅蜜,皆發誓言:『於未來世,常得與般若波羅蜜相應,從是信解,未來世中能聽是經。』當知此人不從餘小善根中來,所能堪受,聞已歡喜。文殊師利!若復有人,從汝聽是般若波羅蜜,應作是言:『此般若波羅蜜中,無聲聞、辟支佛法、佛法,亦無凡夫生滅等法。』」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來問我言:『云何如來說般若波羅蜜?』我當答言:『一切諸法無諍論相,云何如來當說般若波羅蜜?』何以故?不見有法可與法諍論,亦無眾生心識能知。復次,世尊!我當更說究竟實際。何以故?一切法相同入實際,阿羅漢無別勝法。何以故?阿羅漢法、凡夫法,不一不異故。復次,世尊!如是說法,無有眾生已得涅槃,今得、當得。何以故?無有決定眾生相故。」
文殊師利言:「若人欲聞般若波羅蜜,我當作如是說。其有聽者,不念不著,無聞無得,當如幻人無所分別。如是說者,是真說法。是故聽者莫作二相,不捨諸見而修佛法,不取佛法,不捨凡夫法。何以故?佛及凡夫,二法相空,無取捨故。若人問我,當作是說,如是安慰,如是建立。善男子、善女人,應如是問,作如是住,心不退不沒,當如法相,隨順般若波羅蜜說。」
爾時世尊歎文殊師利:「善哉,善哉!如汝所說。若善男子、善女人,欲見諸佛,應學如是般若波羅蜜。欲親近諸佛,如法供養,應學如是般若波羅蜜。若欲言如來是我世尊,應學如是般若波羅蜜。若言如來非我世尊,亦應學如是般若波羅蜜。若欲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應學如是般若波羅蜜。若欲不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應學如是般若波羅蜜。若欲成就一切三昧,應學如是般若波羅蜜。若欲不成就一切三昧,亦應學如是般若波羅蜜。何以故?無作三昧無異相故,一切法無生無出故。若欲知一切法假名,應學如是般若波羅蜜。若欲知一切眾生修菩提道,不求菩提相,心不退沒,應學如是般若波羅蜜。何以故?一切法皆菩提相故。若欲知一切眾生行非行相,非行即菩提,菩提即法界,法界即實際,心不退沒,應學如是般若波羅蜜。若欲知一切如來神通變化,無相無礙亦無方所,應學如是般若波羅蜜。」
佛告文殊師利:「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欲得不墮惡趣,當學般若波羅蜜。一四句偈,受持讀誦,為他解說,隨順實相。如是善男子、善女人,當知決定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則住佛國。若聞如是般若波羅蜜,不驚不畏,心生信解。當知此輩,佛所印可,是佛所行大乘法印。若善男子、善女人,學此法印,超過惡趣,不入聲聞、辟支佛道,以超過故。」
爾時帝釋三十三天,以天妙華:優鉢羅華、拘物頭華、分陀利華、天曼陀羅華等,天栴檀香及餘末香,種種金寶,作天伎樂,為供養般若波羅蜜并諸如來及文殊師利,以散其上。作是供養已,願我常聞般若波羅蜜法印。釋提桓因復作是願,願閻浮提善男子、善女人,常使得聞是經決定佛法,皆令信解受持讀誦為人演說。一切諸天為作擁護。
爾時佛告釋提桓因言:「憍尸迦!如是,如是!善男子、善女人,當得決定諸佛菩提。」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如是受持,善男子、善女人,得大利益,功德無量。」
爾時以佛神力,一切大地六種震動。佛時微笑,放大光明,遍照三千大千世界。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即是如來印般若波羅蜜相。」佛言:「文殊師利!如是,如是!說般若波羅蜜已皆現此瑞,為印般若波羅蜜故,使人受持,令無讚毀。何以故?無相法印不可讚毀。我今以是法印,令諸天魔不能得便。」
佛說是已,爾時諸大菩薩及四部眾,聞說般若波羅蜜,歡喜奉行。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上
【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08 冊 No. 0232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4.04,完成日期:201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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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下
【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08 冊 No. 0232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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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摘與筆記-玄奘《大般若波羅蜜多經》(vol 402)
清晨6:09
草本
T07n0220_402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401卷-第600卷) 第402卷 | CBETA 漢文大藏經, http://tripitaka.cbeta.org/T07n0220_402, 2014/9/9 下午9:06:07
第二分歡喜品第二
[0007b02] 佛告具壽舍利子言:
「諸菩薩摩訶薩
應以無住而為方便,安住般若波羅蜜多,所住、能住不可得故;
應以無捨而為方便,圓滿布施波羅蜜多,施者、受者及所施物不可得故;
應以無護而為方便,圓滿淨戒波羅蜜多,犯、無犯相不可得故;
應以無取而為方便,圓滿安忍波羅蜜多,動、不動相不可得故;
應以無勤而為方便,圓滿精進波羅蜜多,身心勤、怠不可得故;
應以無思而為方便,圓滿靜慮波羅蜜多,有味、無味不可得故;
應以無著而為方便,圓滿般若波羅蜜多,諸法性、相不可得故。
[0007b14] 「復次,舍利子!
諸菩薩摩訶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修習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是三十七菩提分法不可得故;
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修習空三摩地、無相三摩地、無願三摩地,是三等持不可得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修習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靜慮、無量及無色定不可得故;
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修習八解脫、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解脫、勝處、等至、遍處不可得故;
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修習九想,謂膖脹想、膿爛想、異赤想、青瘀想、啄噉想、離散想、骸骨想、焚燒想、滅壞想,如是諸想不可得故;
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修習十隨念,謂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入出息隨念、厭隨念、死隨念、身隨念,是諸隨念不可得故;
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修習十想,謂無常想、苦想、無我想、不淨想、死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厭食想、斷想、離想、滅想,如是諸想不可得故;
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修習十一智,謂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法智、類智、世俗智、他心智、如說智,如是諸智不可得故;
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修習有尋有伺三摩地、無尋唯伺三摩地、無尋無伺三摩地,三三摩地不可得故;
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修習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三無漏根不可得故;
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修習不淨處觀、遍滿處觀、一切智智、奢摩他、毘鉢舍那、四攝事、四勝住、三明、五眼、六神通、六波羅蜜多、七聖財、八大士覺、九有情居智、陀羅尼門、三摩地門、十地、十行、十忍、二十增上意樂、如來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解、十八佛不共法、三十二大士相、八十隨好、無忘失法、恒住捨性、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一切相微妙智、大慈、大悲、大喜、大捨,及餘無量無邊佛法,如是諸法不可得故
[0007c21] 「復次,舍利子!若菩薩摩訶薩欲疾證得一切智智,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疾圓滿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疾圓滿一切有情心行相智、一切相微妙智,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拔一切煩惱習氣,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入菩薩正性離生,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超聲聞及獨覺地,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住菩薩不退轉地,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得六種殊勝神通,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知一切有情心行所趣差別,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勝一切聲聞、獨覺智慧作用,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得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以一念隨喜之心,超過一切聲聞、獨覺所有布施,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以一念隨喜之心,超過一切聲聞、獨覺所有淨戒,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以一念隨喜之心,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定、慧、解脫、解脫智見,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以一念隨喜之心,超過一切聲聞、獨覺靜慮、解脫、等持、等至及餘善法,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以一念所修善法,超過一切異生、聲聞、獨覺善法,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欲行少分布施、淨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為諸有情方便善巧,迴向無上正等菩提,便得無量無邊功德,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0008c02] 「復次,舍利子!若菩薩摩訶薩欲安住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散空、無變異空、本性空、自相空、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無性空、自性空、無性自性空,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
若菩薩摩訶薩欲覺知一切法如幻、如夢、如響、如像、如光影、如陽焰、如空花、如尋香城、如變化事,唯心所現性相皆空,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0009b11] 佛言:「舍利子!以無所得為方便故,謂菩薩摩訶薩行布施時,了達一切施者、受者、所施物相不可得故,能滿布施波羅蜜多;
犯、無犯相不可得故,能滿淨戒波羅蜜多;
動、不動相不可得故,能滿安忍波羅蜜多;
身心勤、怠不可得故,能滿精進波羅蜜多;
有亂、無亂不可得故,能滿靜慮波羅蜜多;
諸法性、相不可得故,能滿般若波羅蜜多。
是為菩薩摩訶薩行布施時,方便善巧能滿六種波羅蜜多。如是菩薩摩訶薩行淨戒時,方便善巧能滿六種波羅蜜多,乃至行般若時,方便善巧能滿六種波羅蜜多。
[0009b23] 「復次,舍利子!若菩薩摩訶薩欲得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功德,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
若菩薩摩訶薩欲於十方殑伽沙等無量世界,其中有情成就邪見,不聞佛名、法名、僧名,而能開化令起正見聞三寶名,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若菩薩摩訶薩欲令十方殑伽沙等世界有情,以己威力,盲者能視,聾者能聽,瘂者能言,狂者得念,亂者得定,貧者得富,露者得衣,飢者得食,渴者得飲,病者得除愈,醜者得端嚴,形殘者得具足,根缺者得圓滿,迷悶者得醒悟,疲頓者得安泰,一切有情等心相向,如父如母、如兄如弟、如姊如妹、如友如親,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0011b10] 「舍利子!譬如幻師若彼弟子,善於幻術幻作五欲,於中自恣共相娛樂。於意云何?是幻所作為有實不?」
[0011b12] 舍利子言:「不也!世尊!」
[0011b13] 佛言:「舍利子!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方便善巧,為欲成熟諸有情故化受五欲,然此菩薩摩訶薩於五欲中深生厭患,不為五欲之所染污,以無量門訶毀諸欲:欲為熾然燒身心故,欲為穢惡染自他故,欲為魁膾於去、來、今常為害故,欲為怨敵長夜伺求作衰損故,欲如草炬,欲如苦果,欲如劍刃,欲如火聚,欲如毒器,欲如幻惑,欲如暗井。菩薩摩訶薩以如是等無量過門訶毀諸欲,既善了知諸欲過失,寧有真實受諸欲事?但為饒益所化有情,方便善巧示受諸欲。」
第二分觀照品第三之一
[0011b25] 爾時,舍利子白佛言:「世尊!諸菩薩摩訶薩應云何修行般若波羅蜜多?」
[0011b26] 佛言:「舍利子!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應如是觀:『實有菩薩不見有菩薩,不見菩薩名;不見般若波羅蜜多,不見般若波羅蜜多名;不見行,不見不行。』何以故?舍利子!菩薩自性空,菩薩名空。所以者何?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離空,空不離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自性空,不由空故。受、想、行、識空非受、想、行、識,受、想、行、識不離空,空不離受、想、行、識,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何以故?舍利子!此但有名謂為菩提,此但有名謂為薩埵,此但有名謂為菩薩,此但有名謂之為空,此但有名謂之為色、受、想、行、識,如是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菩薩摩訶薩如是修行般若波羅蜜多,不見生、不見滅、不見染、不見淨。何以故?但假立客名分別於法,而起分別假立客名,隨起言說,如如言說,如是如是生起執著。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於如是等一切不見,由不見故不生執著。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T07n0220_402 閱畢(2014/9/9 下午 09:26:46 ,神戶月涼居)
筆記-羅什版《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分品經摘(2011.05.06)
清晨6:52
草本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分品經摘
1. 序品第一
2. 奉鉢品第二
3. 習應品第三
4. 往生品第四
5. 歎度品第五
6. 舌相品第六
7. 三假品第七
8. 勸學品第八
9. 集散品第九
10. 相行品第十
11. 幻學品第十一(丹本云幻人品)
12. 句義品第十二
13. 金剛品第十三(丹本云摩訶薩品)
14. 樂說品第十四(丹本作斷見品)
15. 辯才品第十五(丹本名為富樓那品)
16. 乘乘品第十六
17. 莊嚴品第十七
18. 問乘品第十八(丹本名為摩訶衍品)
19. 廣乘品第十九(丹本名為四念處品)
20. 發趣品第二十
『云何菩薩摩訶薩大乘發趣?』
菩薩摩訶薩如是初地中住,修治十事治地業。…須菩提!是名菩薩摩訶薩住二地中滿足八法。…須菩提!是名菩薩摩訶薩住九地中應具足十二法。
「須菩提!十地菩薩當知如佛。」
21. 出到品第二十一
『是乘何處出?至何處住?』
『是乘至何處住?』者,須菩提!是大乘無住處。何以故?一切法無住相故,是乘若住不住法住。
22. 勝出品第二十二
若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是有法非無法者,是摩訶衍不能勝出一切世間及諸天、人、阿修羅。以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無法非法,以是故,摩訶衍勝出一切世間及諸天、人、阿修羅。須菩提!若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是有法非無法者,是摩訶衍不能勝出一切世間及諸天、人、阿修羅。以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無法非法,以是故,摩訶衍勝出一切世間及諸天、人、阿修羅。
須菩提!若諸佛三十二相是有法非無法者,諸佛威德不能照然勝出一切世間及諸天、人、阿修羅。須菩提!以諸佛三十二相無法非法,以是故,諸佛威德照然勝出一切世間及諸天、人、阿修羅。
23. 等空品第二十三(丹本作含受品)
佛告須菩提:「汝所言衍與空等。如是,如是!
須菩提!如虛空非長非短、非方非圓。須菩提!摩訶衍亦如是非長非短、非方非圓。
須菩提!如虛空非寂滅非不寂滅、非離非不離。摩訶衍亦如是,非寂滅非不寂滅、非離非不離。以是故,說摩訶衍與空等。
以是因緣故,須菩提!當知摩訶衍受無量無邊阿僧祇眾生。何以故?須菩提!我乃至知者、見者等一切法皆不可得故。
須菩提!是摩訶衍不見來處、不見去處、不見住處。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法不動相故。是法無來處、無去處、無住處。
24. 會宗品第二十四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我說摩訶衍,將無離般若波羅蜜耶?」佛言:「不也,須菩提!汝說摩訶衍,隨般若波羅蜜不離。何以故?一切所有善法、助道法,若聲聞法、若辟支佛法、若菩薩法、若佛法,是一切法皆攝入般若波羅蜜中。」
是一切諸法皆不合不散、無色無形無對無閡無等,一相所謂無相。
25. 十無品第二十五
須菩提!何因緣故,言若畢竟不生法,當教是般若波羅蜜耶?
須菩提!何因緣故,言離畢竟不生亦無菩薩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XX空故、離故、性無故,菩薩前際不可得
如舍利弗言,何因緣故,
說菩薩摩訶薩但有假名?舍利弗!色是假名,受想行識是假名。
色名非色,受想行識名非識。何以故?名名相空,若空則非菩薩。以是因緣故,舍利弗!菩薩但有假名。
舍利弗!我說如我名字,我亦畢竟不生。
26. 無生品第二十六
菩薩摩訶薩應生如是心:『如我一切處、一切種不可得,內外法亦如是。』若生如是想則無難心苦心。何以故?是菩薩於一切種、一切處、一切法不受故。
須菩提言:「如是,如是!舍利弗!如世間名字故有知有得,六道別異亦世間名字故有;非以第一實義。何以故?舍利弗!第一實義中無業無報、無生無滅、無淨無垢。」
「若菩薩摩訶薩作施主,能施沙門、婆羅門、貧窮乞人,須食與食,須飲與飲,須衣與衣,臥具床榻房舍、香華瓔珞醫藥,種種所須資生之物,若妻子國土、頭目手足支節等內外之物,盡以給施。施時作是念:『我與彼取,我不慳貪。我為施主,我能捨一切。我隨佛教施,我行檀那波羅蜜。』作是施已,用得法與一切眾生共之,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念言:『是布施因緣,令眾生得今世樂,後當令得入涅槃樂。』是人布施有三礙。何等三?我相、他相、施相。著是三相布施,是名世間檀那波羅蜜。
云何名出世間檀那波羅蜜?所謂三分清淨。何等三?菩薩摩訶薩布施時,我不可得、不見受者、施物不可得亦不望報,是名菩薩摩訶薩三分清淨檀那波羅蜜。
「是般若波羅蜜力。所以者何?般若波羅蜜能生一切諸善法,若聲聞法、辟支佛法、菩薩法、佛法。
行菩薩道者救一切眾生故,心不捨一切眾生。以無所得故,是菩薩常應不離是念,所謂大悲念。」
「欲使菩薩摩訶薩常不離是念,所謂大悲念。若菩薩摩訶薩常不離大悲念,今一切眾生皆當作菩薩。何以故?須菩提!一切眾生亦不離諸念故。」
27. 問住品第二十七(丹本作天主品)
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作是觀:『但諸法諸法共相因緣潤益增長分別校計,是中無我無我所,菩薩迴向心不在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中,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在迴向心中,迴向心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中不可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於迴向心中不可得。』
須菩提知舍利弗心所念,語舍利弗言:「於汝意云何,諸佛何所住?」 舍利弗語須菩提:「諸佛法無有住處。諸佛不色中住,不受想行識中住,不有為性中住,不無為性中住,不四念處中住,乃至不十八不共法中住,不一切種智中住。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中應如是住。如諸佛住,於諸法中非住非不住。
28. 幻聽品第二十八(丹本作幻人聽法品)
爾時諸天子心念:「應用何等人聽須菩提所說法?」 須菩提知諸天子心所念,語諸天子言:「如幻化人聽法,我應用如是人。何以故?如是人無聞無聽、無知無證故。」
「我說佛道如幻如夢,我說涅槃亦如幻如夢。若當有法勝於涅槃者,我說亦復如幻如夢。何以故?諸天子!是幻夢、涅槃不二不別。」
29. 散花品第二十九
佛知釋提桓因心所念,語釋提桓因言:「如是,如是!憍尸迦!須菩提其智甚深,不壞假名而說諸法相。」
若學色空不二故,乃至學一切種智空不二故,是菩薩摩訶薩能學檀那波羅蜜,不二故。
30. 三歎品第三十(丹本作顧視品)
爾時諸天子白佛言:「世尊!甚希有是般若波羅蜜,能令諸菩薩摩訶薩得薩婆若,於色不取不捨故,於受想行識不取不捨故,乃至一切種智不取不捨故。」
佛告釋提桓因言:「憍尸迦!若菩薩摩訶薩、若比丘、若比丘尼、若優婆塞、若優婆夷、若諸天子、
若諸天女,是般若波羅蜜,若聽受持親近讀誦、為他說正憶念、不離薩婆若心,諸天子!是人,魔若魔民不能得其便。何以故? …是諸法自相性不可得,無事可得便,誰受惱者?
「復次,憍尸迦!諸善男子、善女人聞是般若波羅蜜,受持親近讀誦、正憶念、不離薩婆若心,是諸善男子、善女人,若在空舍、若在曠野、若人住處,終不怖畏。何以故?是善男子、善女人明於內空,以無所得故。明於外空乃至無法有法空,以無所得故。」
31. 滅諍品第三十一(丹本名為現功德品)
是善男子、善女人,是般若波羅蜜若聞受持親近讀誦、為他說、正憶念,若有種種鬥諍起,欲來破壞者,以般若波羅蜜威力故,隨所起處即疾消滅。其人即生善心增益功德。
何以故?是般若波羅蜜能滅諸法諍亂。何等諸法?所謂婬、怒、癡、無明乃至大苦聚、諸蓋結使纏。我見、人見、眾生見,斷見常見、垢見淨見、有見無見。如是一切諸見,慳貪犯戒、瞋恚懈怠、亂意無智,常想樂想淨想我想,如是等愛行,著色著受想行識,著檀那波羅蜜、尸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那波羅蜜、般若波羅蜜,著內空、外空、內外空乃至無法有法空,著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著一切智、一切種智,著涅槃。是一切法諍亂,盡能消滅不令增長。
32. 大明品第三十二(丹本作寶塔品)
佛告釋提桓因言:「如是,如是!憍尸迦!佛從般若波羅蜜中學得一切種智。憍尸迦!不以相好身名為佛,得一切種智故名為佛。憍尸迦!是佛一切種智從般若波羅蜜中生。以是故,憍尸迦!是佛身,一切種智所依處,佛因是身得一切種智。善男子!當作是思惟:『是身一切種智所依處。』是故我涅槃後,舍利當得供養。
憍尸迦!亦少所人斷三結得須陀洹,斷三結亦婬瞋癡薄得斯陀含,斷五下分結得阿那含,斷五上分結得阿羅漢。
世尊!一切善法皆入般若波羅蜜中,所謂…
33. 述成品第三十三
諸佛一切智、一切種智,皆從般若波羅蜜中生。
34. 勸持品第三十四
憍尸迦!一切世間善法、正法,十善乃至一切種智,若諸佛不出時,皆從菩薩生。是菩薩摩訶薩方便力,皆從般若波羅蜜生。
佛告釋提桓因言:「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終不中毒死,兵刃不傷、水火不害,乃至四百四病所不能中;除其宿命業報。
35. 遣異品第三十五(丹梵志品)
憍尸迦!諸佛一切智皆從般若波羅蜜中生。般若波羅蜜不異一切智,一切智不異般若波羅蜜,般若波羅蜜、一切智不二不別。」
36. 尊導品第三十六(丹阿難稱譽品)
爾時慧命阿難白佛言:「世尊!何以不稱譽檀那波羅蜜、尸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那波羅蜜乃至十八不共法,但稱譽般若波羅蜜?」
「不迴向薩婆若尸羅、羼提、毘梨耶、禪那、智慧,是般若波羅蜜不?」「不也,世尊!」 「以是故知,般若波羅蜜於五波羅蜜乃至十八不共法為尊導,是故稱譽。」
37. 法稱品第三十七
釋提桓因白佛言:「世尊!若滿閻浮提佛舍利作一分,般若波羅蜜經卷作一分。二分之中,我寧取般若波羅蜜經卷。何以故?世尊!我於佛舍利非不恭敬、非不尊重。世尊!以是舍利從般若波羅蜜中生,般若波羅蜜修熏故,是舍利得供養恭敬尊重讚歎。」
善女人作是念:『是佛舍利,一切智、一切種智、大慈大悲、斷一切結使及習、常捨、行不錯謬法等諸佛功德住處。』以是故,舍利得供養。世尊!舍利是諸功德寶波羅蜜住處,不垢不淨波羅蜜住處,不生不滅波羅蜜、不入不出波羅蜜、不增不損波羅蜜、不來不去不住波羅蜜。是佛舍利是諸法相波羅蜜住處,
38. 法施品第三十八(丹十善品)
憍尸迦!般若波羅蜜義者,不應以二相觀、不應以不二相觀,非有相非無相,不入不出、不增不損、
不垢不淨、不生不滅、不取不捨,不住非不住,非實非虛、非合非散,非著非不著、非因非不因、非法非不法、非如非不如、非實際非不實際。憍尸迦!若善男子、善女人能以是般若波羅蜜義為他人種種因緣演說,開示分別令易解,是善男子、善女人所得福德甚多,勝自受持般若波羅蜜,親近讀誦說、正憶念。
善男子、善女人教一閻浮提中眾生令住阿惟越致地。於汝意云何,是人福德多不?」 答言:「甚多,世尊!」 佛言:「不如是善男子、善女人以般若波羅蜜為他人種種因緣演說其義,開示分別令易解,亦如是言:『汝來,善男子!受是般若波羅蜜,乃至如般若波羅蜜中所說行,汝便得一切智法。得一切智法已,乃至便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39. 隨喜品第三十九(丹隨喜迴向品)
『過去諸佛及弟子身皆滅,諸善根亦滅。我今取相分別諸佛諸善根及諸心,以是取相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諸佛所不許。』
復次,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應作是念:『如諸佛所知,諸善根迴向是真迴向。我亦應以是法相迴向。』
40. 照明品第四十(丹本名大度品)
舍利弗白佛言:「如是生般若波羅蜜,與何等法合?」
佛言:「無所與合。以是故,得名般若波羅蜜。」
舍利弗白佛言:「願佛說之,為未來世作明,令知破法業積集故,得如是大醜身、受如是苦。」佛告舍利弗:「後世人若聞是破法業積集厚重具足,受大地獄中久久無量苦。聞是久久無量時苦,足為未來世作明誡。」
41. 信毀品第四十一(丹泥梨品)
佛告須菩提:「有四因緣,是愚癡人毀呰破是深般若波羅蜜。」 須菩提言:「世尊!何等四?」 佛言:「是愚癡人為魔所使故,欲毀呰破壞深般若波羅蜜;是名初因緣。是愚癡人不信深法,不信不解,心不得清淨;是第二因緣故。是愚癡人欲毀呰破壞深般若波羅蜜,是愚癡人與惡知識相隨,心沒懈怠,堅著五受陰;是第三因緣故。是愚癡人欲毀呰破壞深般若波羅蜜,是愚癡人多行瞋恚、自高輕人;是第四因緣故。是愚癡人欲毀呰破壞深般若波羅蜜。須菩提!以是四因緣故,愚癡人欲破壞深般若波羅蜜。」
42. 歎淨品第四十二
「我無所有故,色無所有、畢竟淨。」
須菩提!所可有相皆是礙相。何以故?不應取相憶念諸佛,亦不應取相憶念諸佛善根
43. 無作品第四十三(丹面各千佛品)
佛言:「作者不可得故,色不可得,乃至一切法不可得故。」
「憍尸迦!是菩薩摩訶薩習般若波羅蜜,為習空法。」
憍尸迦!若善男子、善女人如般若波羅蜜中所說行,即是守護。
44. 遍歎品第四十四(丹百波羅蜜品)
「世尊!正勤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 佛言:「善不善法不可得故。」
「世尊!無作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 佛言:「無作不可得故。」
45. 聞持品第四十五(丹本耳品)
「頗有未受記菩薩摩訶薩聞是深般若波羅蜜不驚不怖者不?」舍利弗言:「如是,
憍尸迦!若有菩薩摩訶薩聞是深般若波羅蜜不驚不怖,當知是菩薩得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不久,不過一佛兩佛。」
「世尊!譬如人欲見大海,發心往趣。不見樹相、不見山相,是人雖未見大海,知大海不遠。何以故?大海處平,無樹相、無山相故。
須菩提言:「世尊!甚可怪,說是般若波羅蜜時,多有留難。」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有留難。以是事故,善男子、善女人若欲書是般若波羅蜜時,應當疾書;若讀誦思惟說、正憶念、修行時,亦應疾修行。何以故?是甚深般若波羅蜜,若書讀誦思惟說、正憶念、修行時,不欲令諸難起故。善男子、善女人若能一月書成,當應勤書。若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若一歲書成,亦當勤書。讀誦思惟說、正憶念、修行,若一月得成就乃至一歲得成就,應當勤成就。何以故?須菩提!是珍寶中多有難起故。」
佛告須菩提:「惡魔雖欲留難是深般若波羅蜜,令不得書讀誦思惟說、正憶念、修行,
亦不能破壞是菩薩摩訶薩書般若波羅蜜乃至修行。」
佛言:「如是,如是!舍利弗!當知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書是深般若波羅蜜乃至修行,皆是佛力故,當知亦是諸佛所護。」
46. 魔事品第四十六
佛言:「菩薩摩訶薩行檀那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著樂說法。以是因緣故,樂說辯卒起,當知是菩薩魔事。
須菩提!我是般若波羅蜜中,廣說諸菩薩摩訶薩方便道,諸菩薩摩訶薩應當從是中求。須菩提!今善男子、善女人求菩薩道,捨是深般若波羅蜜,於魔所與聲聞辟支佛深經中求方便道,當知亦是菩薩魔事。
47. 兩過品第四十七(丹兩不和合品)
復次,須菩提!聽法人欲書持般若波羅蜜、讀誦問義、正憶念;說法人懈惰不欲為說。當知是為菩薩魔事。
說法之人心不懈惰,欲令書持般若波羅蜜;聽法者不欲受之。二心不和,當知是為魔事。
「復次,須菩提!說法人貴重布施衣服、飲食、臥具、醫藥資生之物;聽法人少欲知足,行遠離行,攝念精進、一心、智慧。兩不和合,不得書持般若波羅蜜、受持讀誦問義、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
「復次,須菩提!說是深般若波羅蜜時,多有魔事起,留難般若波羅蜜是為魔事。菩薩摩訶薩應當覺知,知已遠離。」
貪著故耗減薩婆若,不得書深般若波羅蜜乃至正憶念,當知是為魔事。何以故?是深般若波羅蜜中,無有色、無有受想行識,乃至無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48. 佛母品第四十八
何以故?是深般若波羅蜜能生諸佛,能與諸佛一切智,能示世間相。以是故,諸佛常以佛眼視是深般若波羅蜜。
49. 問相品第四十九
諸天子!空相是深般若波羅蜜相,無相、無作、無起、無生無滅、無垢無淨。無所有法、無相、無所依止、虛空相,是深般若波羅蜜相。
50. 成辦品第五十(丹本大事起品)
譬如灌頂王國土中尊,諸有官事皆委大臣,國王安樂無事自恣。如是,須菩提!所有聲聞、辟支佛法,若菩薩法、若佛法,一切皆在般若波羅蜜中,般若波羅蜜能成辦其事。以是故,須菩提!般若波羅蜜為大事故起,乃至無等等事故起。
「復次,須菩提!是般若波羅蜜,不取色、不著色故,能成辦。受想行識不取不著故,能成辦。乃至一切種智不取不著故,能成辦。須陀洹果乃至阿羅漢果、辟支佛道,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取不著故,能成辦。」
「若菩薩摩訶薩聞是深般若波羅蜜即時信解,不沒不卻不難不疑不悔、歡喜樂聽,聽已憶念,不遠離是深般若波羅蜜,若行若住若坐若臥終不廢忘,常隨法師。譬如新生犢子不離其母。菩薩摩訶薩亦如是,為聞深般若波羅蜜故,終不遠離法師。乃至得是深般若波羅蜜,口誦心解、正見通達。須菩提!當知是菩薩從人道中終,還生是間人中。何以故?是求佛道者前世時聞深般若波羅蜜,書持恭敬尊重讚歎,華香乃至幡蓋供養。以是因緣故,人中命終,還生人中,聞是深般若波羅蜜即時信解。」
51. 譬喻品第五十一
「譬如大海中船破壞,其中人若不取木、不取器物、不取浮囊、不取死尸,須菩提!當知是人不到彼岸,沒海中死。須菩提!若船破時,其中人取木,取器物、浮囊、死尸,當知是人終不沒死,安隱無礙得到彼岸。須菩提!求佛道善男子、善女人亦復如是。若但有信樂,不依深般若波羅蜜,不書不讀不誦、不正憶念,不依禪那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羼提波羅蜜、尸羅波羅蜜、檀那波羅蜜,不書不讀不誦、不正憶念,乃至不依一切種智,不書不讀不誦、不正憶念。須菩提!當知是善男子中道衰耗,
是人未到一切種智,於聲聞、辟支佛地取證。
須菩提!如向老人百二十歲,年耆根熟,又有風冷熱病若雜病。是人而欲起行,有兩健人各扶一掖,語老人言:『莫有所難,隨所欲至,我等二人終不相捨。』如是,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有信忍、淨心深心、欲解捨精進,為般若波羅蜜方便力所護,乃至為一切種智所護,當知是人不中道墮聲聞、辟支佛地,能到是處,所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云何菩薩摩訶薩為般若波羅蜜方便力所護故,不墮聲聞、辟支佛道中,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52. 知識品第五十二
善男子!行是深般若波羅蜜時莫貪色。何以故?善男子!是色非可貪者。莫貪受想行識。何以故?受想行識非可貪者。善男子!莫貪檀那波羅蜜、尸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那波羅蜜、般若波羅蜜;莫貪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莫貪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莫貪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五神通;莫貪佛十力乃至一切種智。何以故?一切種智非可貪者。
須菩提!是一切法前後際斷故,即是寂滅,即是妙寶,所謂空、無所得、愛盡、無餘、離欲、涅槃。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能信解是深般若波羅蜜者,有何等性?何等相?何等貌?」 佛言:「欲瞋癡斷離是性相貌,是菩薩摩訶薩則能信解深般若波羅蜜。」
53. 趣智品第五十三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是諸菩薩摩訶薩解深般若波羅蜜者,當趣何所?」 佛告須菩提:「是菩薩摩訶薩解深般若波羅蜜,當趣一切種智。」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是菩薩摩訶薩能趣一切種智者,則為一切眾生所歸趣修般若波羅蜜故。世尊!修般若波羅蜜即是修一切法。世尊!無所修是修般若波羅蜜;不受修、壞修是修般若波羅蜜。」
54. 大如品第五十四(丹本大如相品)
佛告欲、色界諸天子:「如是,如是!諸天子!色即是薩婆若,薩婆若即是色。乃至一切種智即是薩婆若,薩婆若即是一切種智。色如相乃至一切種智如相,一如,無二無別。諸天子!以是義故,佛初成道時,心樂默然,不樂說法。何以故?是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甚深,難見難解,不可思惟知。微妙寂滅智者能知,一切世間所不能信。
「復次,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欲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自取壽命成就,亦教人取壽命成就,讚歎取壽命成就法,歡喜讚歎取壽命成就者。自成就法住,亦教人成就法住,讚歎成就法住法,歡喜讚歎成就法住者。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欲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應如是行,亦應如是學般若波羅蜜方便力。是菩薩如是學、如是行時,當得無礙色,得無礙受想行識,乃至得無礙法住。何以故?是菩薩摩訶薩從本以來不受色,不受受想行識,乃至不受一切種智。何以故?色不受者為非色,乃至一切種智不受者為非一切種智。」
55. 不退品第五十五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以何等行、何等類、何等相貌,知是阿惟越致菩薩摩訶薩?」
56. 堅固品第五十六(丹本轉不轉品)
「復次,須菩提!阿惟越致菩薩摩訶薩常憶念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終不遠離薩婆若心。不遠離薩婆若心故,不貴色、不貴相,不貴聲聞、辟支佛,不貴檀那波羅蜜、尸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那波羅蜜、般若波羅蜜,不貴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不貴五神通,不貴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不貴佛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不貴淨佛國土,不貴成就眾生,不貴見佛,不貴種善根。
何以故?一切法自相空。不見可貴法、能生貴心者。何以故?是一切法與虛空等,無所有、自相空。須菩提!是阿惟越致菩薩摩訶薩成就是心,於四種身威儀中,出入來去、坐臥行住,一心不亂。須菩
提!以是行、類、相貌,當知是阿惟越致菩薩摩訶薩。
「復次,須菩提!阿惟越致菩薩摩訶薩,執金剛神王常隨逐,作是願:『是菩薩摩訶薩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常隨逐,乃至五性執金剛神常隨守護。』以是故,若天、若魔、若梵、若餘世間大力者,
不能破壞。是名菩薩摩訶薩薩婆若心,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57. 深奧品第五十七(丹本燈炷品)
佛言:「一切法亦是深奧義。須菩提!色亦深奧,受想行識亦深奧;眼亦深奧乃至意,色乃至法,
眼界乃至意識界;檀那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四念處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深奧。」
須菩提!菩薩摩訶薩學是十地已,非初心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不離初心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非後心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非離後心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世尊!是菩薩摩訶薩知一切諸法自相空故。菩薩摩訶薩住是自相空中,為眾生故,入三三昧,用是三三昧成就眾生。須菩提言:「世尊!云何菩薩摩訶薩入三三昧成就眾生?」 佛言:「菩薩住是三三昧,見眾生作法中行,菩薩以方便力教令得無作;見眾生我相中行,以方便力教令行空;見眾生一切相中行,以方便力故教令行無相。如是,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入三三昧,以三三昧成就眾生。」
58. 夢行品第五十八(丹夢入三昧品)
爾時舍利弗問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夢中入三三昧——空、無相、無作三昧——寧有益於般若波羅蜜不?」 須菩提報舍利弗:「若菩薩晝日入三三昧,有益於般若波羅蜜;夜夢中亦當有益。何以故?晝夜夢中等無有異。
如佛所說,一切法如夢。以是故,不應集成。
59. 河天品第五十九
60. 不證品第六十(丹學空不證品)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菩薩摩訶薩欲行般若波羅蜜,云何學空三昧?云何入空三昧?云何學無相、無作三昧?云何入無相、無作三昧?云何學四念處?云何修四念處?乃至云何學八聖道分?云何修八聖道分?」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應觀色空,受想行識空,十二入、十八界空,乃至應觀欲、色、無色界空。作是觀時,不令心亂。是菩薩摩訶薩若心不亂則不見是法,若不見是法則不作證。何以故?是菩薩摩訶薩善學自相空故,不有餘、不有分,證法、證者皆不可見。」
須菩提!菩薩摩訶薩亦如是。學空解脫門,學無相、無作解脫門,亦不作證。以不證故,不墮聲聞、辟支佛地。未具足佛十力、大慈大悲、無量諸佛法一切種智,亦不證空、無相、無作解脫門。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菩薩摩訶薩所為甚難。何以故?雖學是諸法相、學實際、學如、學法性、學畢竟空,乃至學自相空及三解脫門,終不中道墮落。世尊!是甚希有。」
61. 夢誓品第六十一(丹中不夢證品)
佛告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乃至夢中不貪聲聞、辟支佛地,亦不貪三界,觀諸法如夢、如幻、如響、如焰、如化亦不作證。須菩提!當知是阿惟越致菩薩摩訶薩、阿惟越致相。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於一切法無所得時,不作是念:『我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用是事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處。』何以故?諸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無諸憶想分別。所以者何?般若波羅蜜中無諸分別憶想故。」
62. 魔愁品第六十二(丹云同學品)
爾時釋提桓因白佛言:「世尊!是般若波羅蜜甚深難見,無諸憶想分別,畢竟離故。世尊!是眾生聞是般若波羅蜜,能持讀誦說,正憶念、親近、如說行,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雜餘心、心數法者,不從小功德來。」
阿難白佛言:「世尊!菩薩、菩薩共住云何?」佛告阿難:「菩薩、菩薩共住,相視當如世尊。何以故?是菩薩摩訶薩應作是念:『是我真伴,共乘一舡。彼學我學,所謂檀那波羅蜜乃至一切種智。若是菩薩雜行、離薩婆若心,我不應如是學。若是菩薩不雜行、不離薩婆若心,我亦應如是學。』菩薩摩訶薩如是學者,是為同學。」
63. 等學品第六十三
須菩提!是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若作是念:『是般若波羅蜜,我以是般若波羅蜜得一切種智。』若如是念,不名行般若波羅蜜。
須菩提!若不作是念:『是般若波羅蜜,是人般若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法,是人行是般若波羅蜜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行般若波羅蜜。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念:『無是般若波羅蜜,無人有是般若波羅蜜,無有行是般若波羅蜜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一切法如、法性、實際、常住故。』如是行,是為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
64. 淨願品第六十四(丹隨喜品)
復次,憍尸迦!是三千大千世界皆可稱知斤兩,是隨喜心福德不可稱量。
佛言:「如是,如是!憍尸迦!若有人於菩薩心能如是隨喜迴向者,常值諸佛,終不見惡色、終不聞惡聲、終不嗅惡香、終不食惡味、終不觸惡觸,終無不隨念,終不遠離諸佛,從一佛土至一佛土,親近諸佛種善根。
舍利弗!須陀洹即是無分別故有,須陀洹果亦是無分別故有,乃至阿羅漢阿羅漢果、辟支佛辟支佛道、佛佛道亦是無分別故有。
65. 度空品第六十五(丹稱揚品)
諸天子!諸菩薩摩訶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作是願:『我當度一切眾生,眾生實不可得。』是人欲度眾生,如欲度虛空。何以故?虛空離故,當知眾生亦離;虛空空故,當知眾生亦空;虛空無堅固,
當知眾生亦無堅固;虛空虛誑,當知眾生亦虛誑。
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成就二法,魔不能壞。何等二?觀一切法空;不捨一切眾生。
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成就二法,魔不能壞。何等二?觀一切法空;不捨一切眾生。須菩提!菩薩成就此二法,魔不能壞。
「復次,須菩提!菩薩摩訶薩復有二法成就,魔不能壞。何等二?所作如所言;亦為諸佛所念。菩薩成就此二法,魔不能壞。
66. 累教品第六十六(丹囑累品)
阿難!供養般若波羅蜜則為供養我,亦供養過去未來現在佛已。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深般若波羅蜜,信心清淨恭敬愛樂,則為信心清淨恭敬愛樂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阿難!汝愛樂佛不捨離,當愛樂般若波羅蜜莫捨離。阿難!深般若波羅蜜乃至一句,不應令失。阿難!我說囑累因緣甚多,今但略說。如我為世尊,般若波羅蜜亦是世尊。以是故,阿難!種種因緣囑累汝般若波羅蜜。阿難!今我於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中囑累汝,諸欲不捨佛、不捨法、不捨僧、不捨過去未來現在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慎莫捨般若波羅蜜。
阿難!六波羅蜜是菩薩摩訶薩母,生諸菩薩故。
67. 無盡品第六十七
佛言:「虛空不可盡故,般若波羅蜜不可盡。」
如是,須菩提!一切法不可得故,是為應般若波羅蜜行。若菩薩行無所得般若波羅蜜時,惡魔愁毒,如箭入心。譬如人新喪父母。如是,須菩提!惡魔見菩薩行無所得般若波羅蜜時,便大愁毒,如箭入心。」
68. 攝五品第六十八(丹本六度相攝品
69. 方便品第六十九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是菩薩摩訶薩如是方便力成就者,發意以來幾時?」 佛告須菩提:「是菩薩摩訶薩能成就方便力者,發意以來無量億阿僧祇劫。」
須菩提!譬如無夫婦人易可侵陵。五波羅蜜亦如是,遠離般若波羅蜜,魔若魔天壞之則易。譬如有夫婦人難可侵陵。五波羅蜜亦如是,得般若波羅蜜,魔若魔天不能沮壞。
譬如轉輪聖王四種兵,輪寶在前導。王意欲住,輪則為住,令四種兵滿其所願,輪亦不離其處。般若波羅蜜亦如是,導五波羅蜜到薩婆若,常是中住,不過其處。
須菩提言:「世尊!若般若波羅蜜無所生無所滅,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應云何布施。云何應持戒。云何應忍辱。云何應勤精進?云何應入禪定?云何應修智慧?」 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念薩婆若應布施,念薩婆若應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是菩薩摩訶薩持是功德與眾生共之,應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如是迴向,則具足修六波羅蜜及慈悲心諸功德。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不遠離六波羅蜜,則不遠離薩婆若。以是故,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應學應行六波羅蜜。菩薩摩訶薩行六波羅蜜,具足一切善根,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是故,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應習行六波羅蜜。」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所說法若略若廣,於此法中諸菩薩摩訶薩欲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六波羅蜜若略若廣,應當受持親近讀誦。讀誦已,思惟正觀,心、心數法不行故。」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菩薩摩訶薩略廣學六波羅蜜,當知一切法略廣相。」
70. 三慧品第七十
佛言:「般若波羅蜜不可得故,菩薩不可得,行亦不可得,行者、行法、行處亦不可得故,是名菩薩摩訶薩行不行般若波羅蜜。一切諸戲論不可得故。」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諸法無所為、無所作,不應分別有三乘——聲聞、辟支佛、佛乘。」 佛告須菩提:「諸法無所為、無所作中無有分別,有所為、有所作中有分別。何以故?凡夫愚人不聞聖法,著五受陰,所謂色受想行識,著檀那波羅蜜乃至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人念:『有是色、得是色。』乃至念:『有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菩薩作是念:『我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當度眾生生死。』須菩提!我以五眼觀,尚不得色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何況是狂愚人無目而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度脫眾生生死?」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如化,佛與化人有何等差別?」佛告須菩提:「佛與化人無有差別。何以故?佛能有所作,化人亦能有所作。」
「須菩提!譬如過去有佛名須扇多,為欲度菩薩故,化作佛而自滅度。是化佛住半劫作佛事,授應菩薩行者記已滅度。一切世間眾生謂佛實滅度。須菩提!化人實無生無滅。如是,須菩提!菩薩行般若波羅蜜,當信知諸法如化。」
71. 道樹品第七十一(丹種樹品)
「世尊!初發心菩薩摩訶薩當念何等法?」 佛言:「應念一切種智。」 須菩提言:「何等是一切種智?一切種智何等緣?何等增上?何等行?何等相?」 佛告須菩提:「一切種智,無所有、無念、無生、無示。如須菩提所問:『一切種智何等緣?何等增上?何等行?何等相?』 須菩提!一切種智無法緣,念為增上,寂滅為行,無相為相。須菩提!是名一切種智緣、增上、行、相。」
72. 道行品第七十二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世尊說菩薩行。何等是菩薩行?」 佛言:「菩薩行者,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行,是名菩薩行。」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說言佛,何義故名佛?」佛告須菩提:「知諸法實義故名為佛。復次,得諸法實相故名為佛。復次,通達實義故名為佛。復次,如實知一切法故名為佛。」
73. 三善品第七十三(丹本種善根品)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菩薩摩訶薩若不供養諸佛、不具足善根、不得真知識,當得薩婆若不?」 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供養諸佛、種善根、得真知識,一切種智尚難得;何況不供養諸佛、不種善根、不得真知識?」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菩薩摩訶薩供養諸佛、種善根、得真知識。何以故不能得一切種智?」 佛告須菩提:「是菩薩摩訶薩遠離方便力,不從諸佛聞方便力,所種善根不具足,不常隨善知識教。」
74. 遍學品第七十四
「不以此四句,世尊!云何有得?」 佛言:「非所有、非無所有,無諸戲論是名得道。」
75. 三次品第七十五(丹本次第行品)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無有法者,則有順忍,乃至斷一切煩惱習。」
「復次,須菩提!不應以十力念佛,不應以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念佛,不應以大慈大悲念佛。何以故?是諸法自性無。若法自性無,是為非法。無所念,是為念佛。
76. 一念品第七十六(丹無漏行六度品)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性無所有,菩薩見何等利益故,為眾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告須菩提:「以一切法性無所有故,菩薩以是故,為眾生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諸有得有著者,難可解脫。須菩提!諸得相者,無有道、無有果、無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無得相者,有道、有果、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 「須菩提!無所得即是道、即是果、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性不壞故。若無所得法欲得道、欲得果、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欲壞法性。」
是菩薩住此禪那波羅蜜中,能生一切陀羅尼門,得四無礙智,報得諸神通。是菩薩終不入母人胞胎,終不受五欲。無生不生,雖生不為生法所污。何以故?是菩薩見一切作法如幻而利益眾生,亦不得眾生及一切法。教眾生令得無所得處,是世俗法故,非第一實義。住是禪那波羅蜜,一切行禪定解脫三昧,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終不離禪那波羅蜜。是菩薩行如是道種智時,得一切種智,斷一切煩惱習。斷已,自益其身亦益他人。自益益他已,為一切世間天及人、阿修羅作福田。如是,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能具足無相禪那波羅蜜。
77. 六喻品第七十七(丹夢化六度品)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無相、不可分別、自相空諸法中,具足修六波羅蜜,所謂檀那波羅蜜、尸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那波羅蜜、般若波羅蜜?世尊!云何無異法中而分別說異相?云何般若波羅蜜攝檀、尸、羼、精進、禪?云何行異相法,以一相道得果?」 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住五陰如夢、如響、如影、如焰、如幻、如化。住是中行布施、持戒、修忍辱、勤精進、入禪定、修智慧。知是五陰實如夢、如響、如影、如焰、如幻、如化,五陰如夢無相,乃至如化無相。何以故?夢無自性,響、影、焰、幻、化皆無自性。若法無自性,是法無相。若法無相,是法一相,所謂無相。
「復次,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住五陰,如夢、如響、如影、如焰、如幻、如化,具足無相羼提波羅蜜。」
78. 四攝品第七十八
「以是故,須菩提!當知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為眾生如應說法,拔出眾生於顛倒地,令眾生各得如所應住地,以不縛不脫法故。
譬如佛所化人布施,亦不受布施報,但為度眾生故。乃至行一切種智,不受一切種智報。菩薩摩訶薩亦如是,行六波羅蜜乃至一切法,有漏無漏、有為無為,不住亦不受報,但為度眾生故。何以故?是菩薩摩訶薩善達一切諸法相故。」
79. 善達品第七十九
須菩提言:「世尊!化人云何有修道?」佛言:「化人修道,不垢不淨,亦不在五道生死。須菩提!於汝意云何,佛所化人有根本實事不?有垢有淨不?」須菩提言:「不也。佛所化人,無有根本實事,亦無垢亦無淨,亦不在五道生死。」
80. 實際品第八十
諸善男子!是一切法性空中當知無礙相,無礙法中無懈怠者、無懈怠法。
世尊!若分別諸法,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81. 具足品第八十一(丹照明品)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菩薩摩訶薩行六波羅蜜、十八空、三十七助道法,佛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不具足菩薩道,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世尊!菩薩摩訶薩當云何具足菩薩道,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告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以方便力故,行檀那波羅蜜,不得施、不得施者、不得受者,亦不遠離是法行檀那波羅蜜,是則照明菩薩道。如是,須菩提!菩薩以方便力故,具足菩薩道。具足已,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是。」
82. 淨土品第八十二(丹本淨佛國品)
須菩提!無有法,菩薩所不應學者。何以故?若菩薩不學一切法,不能得一切種智。
須菩提!是菩薩摩訶薩住是一心,能生菩提道。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一切法無生。云何無生?無所作、無所起者,一切法不生。」
83. 畢定品第八十三
「初發意菩薩亦畢定,阿惟越致菩薩亦畢定,後身菩薩亦畢定。」
「須菩提!若佛自化作畜生身,作佛事、度眾生,實是畜生不?」 須菩提言:「不也。」 佛言:「菩薩摩訶薩亦如是,成就白淨無漏法,為度眾生故,受畜生身,用是身教化眾生。」
是故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用方便力,生神通波羅蜜。住是神通波羅蜜中,起天眼、天耳、如意足、知他心、宿命智,知眾生生死。若菩薩遠離神通波羅蜜,不能得饒益眾生,亦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菩薩用修是神通故,隨意受身,苦樂不染。
84. 差別品第八十四(丹本作四諦品)
佛告須菩提:「非苦聖諦得度,亦非苦智。乃至非道聖諦得度,亦非道智。須菩提!是四聖諦平等故,我說即是涅槃。不以苦聖諦,不以集、滅、道聖諦,亦不以苦智、不以集滅道智得涅槃。」
85. 七譬品第八十五
「凡夫人所著起業處,無如毛髮許實事,但顛倒故。須菩提!今為汝說譬喻,智者以譬喻得解。
夢中所見人、深澗中有響、焰中水、犍闥婆城、是幻法空、佛所化人
86. 平等品第八十六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見實者不垢不淨,見不實者亦不垢不淨。何以故?一切法性無所有故。世尊!無所有中無垢無淨,有所有中亦無垢無淨。世尊!無所有中、有所有中亦無垢無淨。世尊!云何如實語者不垢不淨,不實語者亦不垢不淨?」
佛告須菩提:「是諸法平等相,我說是淨。須菩提!何等是諸法平等?所謂如、不異、不誑、法相、法性、法住、法位、實際,有佛無佛,法性常住,是名淨。世諦故說,非最第一義。最第一義,過一切語言、論議、音聲。」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行二法,無道、無果。行不二法,有道、有果不?」 佛言:「行二法,無道、無果;行不二法,亦無道、無果。若無二法、無不二法,即是道、即是果。何以故?用如是法得道、得果,用如是法不得道、不得果;是為戲論。諸平等法中無有戲論,無有戲論是諸法平等。」
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第一義中不動而行菩薩事饒益眾生。
87. 如化品第八十七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如汝所言。是諸法平等、無所作。若是眾生自知諸法平等,佛不用神力於諸法平等中不動而拔出眾生吾我想,以空度五道生死,乃至知者、見者相。度色相乃至識相,眼相乃至意相,地種相乃至識種相,遠離有為性相,令得無為性相,無為性相即是空。」
何以故?是二事等,空中不可得所謂是空、是化。何以故?須菩提!色即是化、受想行識即是化,乃至一切種智即是化。
88. 常啼品第八十八
若從經卷中聞,若從菩薩所說聞。善男子!汝所從聞是般若波羅蜜處,應生心如佛想。善男子!汝當知恩,應作是念:「所從聞是般若波羅蜜者,即是我善知識。我用聞是法故,疾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親近諸佛,常生有佛國土中,遠離眾難,得具足無難處。」
89. 法尚品第八十九(丹本曇無竭品)
爾時曇無竭菩薩摩訶薩語薩陀波崙菩薩言:『善男子!諸佛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何以故?諸法如、不動相,諸法如即是佛。善男子!無生法無來無去,無生法即是佛。無滅法無來無去,無滅法即是佛。實際法無來無去,實際法即是佛。空無來無去,空即是佛。善男子!無染無來無去,無染即是佛。寂滅無來無去,寂滅即是佛。虛空性無來無去,虛空性即是佛。
90. 囑累品第九十
隨爾所時般若波羅蜜在世,當知爾所時有佛在世說法。阿難!若有書般若波羅蜜,受持讀誦、正憶念、為人廣說,恭敬尊重讚歎,華香幡蓋寶衣燈燭種種供養,當知是人不離見佛、不離聞法,為常親近佛。
專題--文殊菩薩
晚上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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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如來金剛秘密根本聖教品第一
-----------說諸佛出現證修金剛菩提殊勝品第二
【囉】字,入「圓成實相無動門」,「本空離塵」義,阿閦如來說。
-----------十方大菩薩出助證寤聖力品第三
-----------一切賢聖入法見道顯教修持第四品
【跛】字,入「法界真如平等門」,「本真無染著離垢」義,寶生如來說。
-----------祕密歸止觀照法性決擇心地品第五
-----------一切菩薩修學如來三摩地聖性潛通加被品第六
【左】字,入「妙觀理趣淨土門」,「本淨妙行」義,觀自在王如來說。
-----------不思議法界聖道如來真如法藏自在聖智品第七
-----------三賢菩薩入法位次第修行迴向菩提品第八
【曩】字,入「成就金剛菩提解脫門」,「本空無自性」義,是不空成就如來說。
-----------十聖菩薩入地等妙二位修學進趣聖道成佛菩提品第九
藏傳-- 利器之輪 卷二 (part 2)
凌晨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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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 「啊!偉大的閻曼德迦明王,當您採取憤怒的站姿,張著尖牙,怒發沖冠時,請就此一次助我把我愛根除。並以無限的慈悲心保護我們,指引我們遠離痛苦。」故我祈求偉大的閻曼德迦明王:「請將我及所有眾生,自我愛的果報中解救出來,於今始知此種態度是我們的死敵,請即刻將它自我的心中逐出。」
094集聚世間一切的痛苦,將它堆積在我愛的態度上,以便將之消除殆盡。在修煉【施與受】的當時,自左鼻孔散發出強大光線,而右鼻孔則吸入所有眾生的痛苦,把毒素等吸進後,將它堆積在心中我愛態度之上,並將五惑囤積在我愛之上,此五惑即三毒根:貪、嗔、癡,加上慢、疑。
095透過大慈悲的上師和閻曼德迦明王,我們已能辨識出我愛的念頭為我們墮落的原因。我們已確知此種思想是我們的死敵,但如果我們仍傾向於執持此種思想時,請助我們平息它,並令我們捨棄對它的擁護。
096 所有的退墮皆應歸咎於我愛的思想,且責無旁貸。觀想所有眾生三世以來皆是善良的。由於過去世中所有眾生皆曾仁慈地協助我們完成德行,今生我們才能轉世為寶貴的人身,故應對一切眾生起慈悲之念。基於此,我們應有效地修習【施與受】,代眾生受苦、受折磨。並為眾生的利益,經由呼吸的媒介,將三世的德行皆回向給他們。如果我們能發起一念菩提心修習【施與受】,則有助於它的發展。
097孔雀因攝取鴆毒而健旺、美麗,將三世眾生的惡業與妄念納入自己的意識流中,這些毒素會轉變成德行的助緣。為了一切眾生,願我們能證悟。
098 我們也應該常常把奉獻的祈禱文擴及一切。一隻烏鴉吃了毒藥幾乎致死,幸好及時發現解藥,「願我們散發的德行,同樣地令所有眾生受益。他們的善根瀕臨崩潰,乃因遭業力及妄想所淹覆而處於水深火熱中,在我們的關愛下,願所有眾生都能發起這兩種菩提心並獲得證悟。」我們應如此無私的禱告。
099「當我們和所有曾為吾等母親的眾生居於色究竟的淨域時,藉著菩薩廣大的功德,願我們能成就無上正覺。」「願所有正被業力及敵意所支配而輪迴於六道的眾生,能彼此相親相愛,願他們能互為彼此成就證悟的因緣。」這是最上乘的禱詞。
100以下是鼓勵的禱詞:「直到我成佛為止,縱或為了一隻蝨子,我必須墮入惡道,願我能欣然接受。當我身陷惡道,幫助他人時,不寄望於任何的協助,也不離廣大的菩薩道,願我能引導所有眾生離開惡道。」為了利益眾生,我們該如此大膽的祈願,因它遲早會兌現,故不需太膽怯。
101 在地獄折磨他人的獄卒,一見到我進入地獄最熾熱的一層時,他們憤恨的情緒終被降服,願他們能視我如上師一般,當他們問及:「尊者您為何來此?」我回答說:「此地眾生正遭受極苦,故我必須前來拯救他們。」聞此,獄卒們遂釋放被俘者,終止對受刑人用刑,而眾多如雨般的武器皆變成香花雨,高溫的火花也化成一片清涼,願所有眾生皆為清涼所包圍,此為菩提心的果報。
102 藉著我的力量,願諸地獄眾生,能收攝到五神通的威力,願他們能轉世為神或人,並能為眾生發願證悟;願他們實踐菩薩道的六度波羅蜜及四攝法。藉著回向功德,願他們能常住於清涼的菩提心與廣大的願行中。並接受我為他們的上師,且以正當無偏的態度與我交往,願他們能圓滿次第,成就佛道。
103願我能像利益地獄眾生般嘉惠一切眾生。當我為他們努力時,但願他們也能盡一份力量幫助他人,不因世俗的欲樂而分心,及滿足於安逸。願我也因認知此兩者空無自性的真理,而瞭解世俗的存在與自我滿足的安寧是平等不二的。
104 如能如此,我們就能降服自己的成見和敵人,但若反其道而行,則絕不能壓制我愛的思想。共同修習大安樂法和無我的智慧行,定會到達大圓滿。當所有因緣彙聚時,果報就會出現。直至本詩偈為止,我愛的態度和利他的優點皆已說明,因此應著重於【自他互換】的修習,並加強回向眾生的心。然而,縱使我們具有清淨無瑕的世俗菩提心,而不修習勝義菩提心,則將無法獲至最上乘的果報。二者缺一就像鳥缺一翅,絕對飛不起來。本書作者法護是唯識學家,他基本上偏重開悟思想的鑽研,但他對空性具有自發性的領悟,並已成就初地菩薩位。勝義菩提心和世俗菩提心兩者是開悟所必備的條件,以下諸詩偈是有關勝義菩提心及空性的領悟。
105 我執、我愛的思想能同時引發種種的成見,一切皆仰賴因緣,而互為因果。緣起相關性乃指所有現象皆只是表面上的存在,它們並沒有任何實體。上述諸事皆因緣起而有,然而對緣起不瞭解的人,一聽到「空」字,即聯想到虛無或斷滅,如我們瞭解了緣起,就較易看透空性;例如,我們提及西藏圖書館,它有玄關、柱子、橫梁等等,當這些都被湊和在一起時,才被稱為圖書館,而單獨各部分卻無法構成圖書館。同樣地,當我們說一個人的存在時,意指他仰賴五蘊或部分的五蘊存在,所有現象皆可以此類推。一物是有可能轉變成另一物,因它沒有實體的存在。如果萬物皆單獨存在,則無互為交換的可能性;例如,當天空佈滿黑雲時,我們稱它為陰天,雲層消逝後,我們即說它是晴天,這種情況的發生皆是因為緣起而來,乃因天空和雲皆無實體。當我們揮動火把時,火輪則出現了;同樣地,所有現象僅是「表像」而已。《菩提行經》云:「若無此道,則三解脫或三成就都不可能,此道即是瞭解空性的智慧。」
106 一塊濕透的木材是無用的,因它不能發揮木材的功用,而且不久就會腐朽掉。我們的生命在逆境中亦迅速消失,所有如果不及早啟發世俗及勝義菩提心,我們就平白辜負了此生。就如水泡之易於破滅,生命也會倏忽終止,我們不能期盼長久或永恒的生命,頂多能活到七、八十歲而已。山中的霧看似實存,但我們一接近它時,它卻無處可覓;機能上的現象,乍看似實存在,但經分析後,亦無一物。對感官認知的存在而言,如熱沙、陽光、流水浮現在海市蜃樓中,然一旦接近它,卻一滴水也沒有。同樣地,由因緣而產生的機能現象,看似具有實體,一經分析後並非如此。
107 當我們不加以分析細察本體時,看起來它似乎是具有實體的存在,但經檢查後卻什麼都沒有。當一面毫無瑕疵的鏡子與人的面孔湊和在一起時,看起來臉孔就像是在鏡子裏。實際上,鏡子裏並沒有臉孔的存在,故儘管所有現象看似真實,就它們本身而言,甚至連最小的原子亦非實體的存在。天空的雲、山徑的霧,看起來像是永遠的存在,但幾分鐘內就消失了。機能上的現象看似不變,但若細察之,就會發現事實上它們是時刻都在起伏不定。我執有如我們的敵人,我愛思想有如屠夫,我執的物件就是世俗所謂的「我」,看來皆似實體的存在,但若察之,將發現它們過去既不曾真正地存在過,未來亦無,現在更是不存在,它們本來就不曾真實過。
108業力和愚癡是輪迴的苦因,看似具有本體,卻缺乏真正實體的存在,他們僅是表像而已。至此,我們以各種不同的推理,來證實終極的真理。對於機能作用的層次而言,事物雖是存在的,但卻是無實體的存在。
109雖然世間和超世間的現象是無實體的存在,但它們並非是全然不存在的。在清澈的湖中,可以看到月亮的倒影;同樣地,因果也只是表像,故我們應以「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來證實之。
110/111 在夢中,我們的身體被地獄之火燒得死去活來,但對未入睡者而言,此火則不存在;儘管火拼不真正存在,對作夢者而言,仍經歷到焚燒的痛苦與恐懼。同樣地,地獄熾熱的地層和餓鬼道,並未真正地、實質地或終極地存在,但對造惡業者來說,當遭到燒、煮或剁碎的痛苦時,他會感受到強烈的恐懼。故我們不應做壞事而造下惡業。寂天提到地獄熾熱的鐵層時說:「所有恐懼皆是負面心態的產物。」飽受恐懼之苦的人,感到他被拖入地牢中,儘管它並未真正地發生。故諸如無明、妄想、我執等應被捨棄諸事,皆無實體,但就世俗的觀點而言,它們造成各種負面的影響及無休止的痛苦。藉三慧之助,我們應避免重蹈覆轍。能瞭解空性的智慧為聞、思、修三慧之果,它能斷除我愛及我執。
112 當一位音樂家演奏小提琴時,他以悅耳的音樂來安撫悲傷的心靈,而音樂來自何處?非由樂器本身,也非由琴弦、琴弓或音樂家的辛苦而來。音樂非由這些單獨部分產生,而是因它們的眾緣和合而成。當我們沮喪時,美麗的事物可安撫並鼓舞我們。經由推理,我們基本上需認知並無固有的實體,而這與世俗和機能作用的效力是不可分割的。
113 當我們檢視現象界實體存在的因果時,將發現到此因果並不存在。然而就世俗的觀點而言,生滅是有的。在本篇中曾提到兩次「表像」,一為因,一為果。同樣地,縱使善行與惡行皆是無固有之實,在世俗的層次裏,我們可強烈地體驗到它們引致果報。如果我們能對【利器之輪】予以重視,則會發現它非但有趣而且效應無窮。
114當把水注入花瓶時,它非由第一滴水或第二、第三滴水......個別裝滿的,而是一滴一滴的水累積而成。
115我們對快樂於痛苦的體驗非由個別的因素而來,而是眾緣和合而成的體驗。譬如在冬天,並非第一陣寒風就會使我們顫抖,而是風持續吹了一陣子之後,才使我們感到又冷又凍。
116 能對相輔相成的表像與空性,持彼此不相矛盾的認知,是多麼的殊勝。在世間或超世間的事物中,能見到它們的共存,真是微妙之極。雖然僅是世俗的表像,絕無固有的實體,但對那些我執甚深者而言,卻看似有實體的存在。能覺察空性與緣起的互補性不相違背,是難能可貴。少智者或對教理少知少見者無法覺知此事,此知見乃上乘之最。
117當我們開始冥思空性時,應有基本上的瞭解。首先,透過恰當的推理來證實空性,然後再從事凝神一處的冥思,在一心的冥思之中,相對的現象不會呈現,因它專注於空性上,而空性只有在深度冥思時才會呈現,且只有聖者才具此超絕之力。
118 正如物體的無實體性,空性本身也只是名相與概念的轉嫁者,故亦無實體存在。當十一世紀的岡波巴(Gampopa)即將出發至西藏中部時,他的上師密勒日巴贈言:「當你憶起你的上師時,觀想他現在你的頭冠上,但記住他也是無實在的本體。當你想到食物時,無論它的味道是甜是苦,須能加以區別,縱使它是虛幻的,最好能以三摩地為食。」就真實存在的觀點而言,我們無法說什麼是可為或什麼不可為;但從原始的領域來說,最好將心置於空無上,且重覆做,不久,你就會成為對空性有絕對不變觀點的大成就者。這種卓越是可成就的,但通常我們都缺乏堅定的毅力。目前因對己或對人的無力感而使我們處於可悲的狀況,此乃源自不努力去培養二種菩提心之故。諸佛皆有堅毅力,而我們卻無。
119如前所釋,我愛是所有衰敗和墮落的根源,而利他卻是所有優美品質的源泉。藉由自他互換的修行,為擴充世俗菩提心而打坐,經由邏輯的推理、舉例等,以及經由聞思修三慧的洞察力和適當積聚福德,即可修成佛的法身與化身,如此,即可為自他兩利。願我們都能實現此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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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後記
瑜伽大師法護,是在他的叢林隱居處寫下本書。外在的叢林是野獸成群,而內在的叢林則為我們的心境。值此五濁惡世,叢林是邪惡橫行處。瑜伽大師了知所有大乘教義,且領受全部的傳承和教導,他全心投入於法之領域故被稱為「瑜伽」。他的名字是法護,即意指護法者,而他的另一個名字,西勒拉克西達,則意指「護戒者」。自修行的初階直至大圓滿的證悟,他皆心護持佛法,故以前名稱之。戒律是所有證悟的基礎,而他嚴持三種戒,絕不輕易違犯,因此以另一名稱之。衡諸所學的全部教理,這位傑出的心靈至友,以詩偈的形式將它們摘錄。處此五花八門的末法時代,人們習於為非作歹,他們的妄念其實就是一個叢林。瑜伽上師此志不渝,甚至把調伏最愚癡、粗野的六道眾生當做他全部修行的目標,諄諄教誨而不棄捨。後來他將之傳授給教理之王,已證得兩種菩提心的阿底峽尊者,由後者將教理傳入西藏。阿底峽的受戒法名為迪般卡拉•斯里南那那,他生於柴霍(Zahor,今印度孟加拉省)國王家族中,他的父親是「法王」,財富可比美宇宙王。然而阿底峽如唾棄塵土般地割捨了優渥的生活而投向佛法。他曾自述道:「為嚴樸放棄尊貴,甚至露宿於墳場為法備盡艱辛。之後,因宿世累積的福德,我遇見了最優秀的法護上師。」法護成為阿底峽的主要心靈導師,乃因上師授予阿底峽這些有關心靈訓練的大乘教理。阿底峽說:「在所有顯密教理中,此兩種菩提心的教義是佛陀整體思想的精華,能把妄念淨化如飲甘露。因他的賦予,故我現在能從中受用,而不再成為我愛的奴隸。」既然我們已受加被,就應停止被捕我愛的念頭所操縱。而所有加被中,又以心靈的加持為最上乘。以阿底峽尊者為榜樣,我們應如此修行。「在看到超越其他的至尊的兩種菩提心教法在印度和西藏盛行前,我阿底峽已傳播它。」「在大、小乘和顯密教理中,我盡可能廣泛地學習,不予以宗派之見。」為了瞭解我們自己的思想體系,我們應多學習其他的教義思想。我認為它們皆具優點,特別是一般或罕見的大乘教義。但逢此腐化猖獗的五濁惡世,最深奧的密續教義,對於愚癡的學習者來說,有如毒藥之於烏鴉般的難以消化。但諸如【利器之輪】的教理,於引領他人開悟方面是無與倫比的,且對任何人皆非鴆毒。當此之時,我們一味渴求著名的經典,而忽視此教義,並非可喜之事,尤其是當一個人對於修道的三原則(出離心、菩提心與空慧)全然不知時,卻尋求密續教義,此非好事。阿底峽尊者受薦於他的本尊,尤其是聖度母,而將此文與其傳統傳授給種敦巴,裨能馴伏偏遠地區的蠻民。偉大的優婆塞種敦巴亦被稱為「教理的勝利旗幟」,當時是其最適切的弟子,故將機密教理傳授給他。他行之有名後,傳給噶當巴的三兄弟--搏多瓦格西(Geshe Potawa)、切喀瓦格西(Geshe Chekawa)普窮瓦格西(Geshe Purchnngwa)。之後,又將教理信託於偉大的喇嘛宗喀巴及其法子們。如此,該教理藉著新舊代的噶當派廣益流布。種敦巴和阿底峽尊者將本書由梵文譯成西藏文。既領受本教義,我們就該付諸實行。人身難得,上師難求,佛法難聞,報師恩的最佳方式就是依教奉行。
回向偈謹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所有見聞者,悉發菩提心盡此以報身,同登極樂國
在此末法時代,特別以此功德回向世界和平,正法長駐!阿彌陀佛。
藏傳-- 利器之輪 卷二
晚上11:54
草本
利器之輪 卷二 嘎汪達耶格西著
前言
這部論著是學問淵博的嘎汪達耶格西,於一九七八年五月九日至十七日,在他的【文殊師利園】寓所,慈悲地為一群達蘭薩拉西藏文獻圖書館的學生所作的藏文演講,由羅桑嘉千(Lobsang Gyaltsen)英譯。本文根據上課時的筆記加以整理編輯而成,若有誤譯及遺漏之處,皆為編者之失。感謝羅桑嘉千的翻譯,嘉措澤仁(Gyatso Tsering)和葛連穆林(Glenn H.Mullin)兩位先生的潤筆及鼓勵,菲力帕·羅塞爾(Philippa Russell)的打字及安尼拉·烏蘇拉(Anila Ursulla)之複打。
傑勒米·羅塞爾(Jeremy Russell)一九八一 於日本駒根
就佛法的觀點,《利器之輪》是一部極傑出的作品,故應以菩提心趣入。宗喀巴大師(Tsong Khapa, 一三五七-一四一三)曾說:「僅聽聞大乘法是不夠的,聞法者唯具有大乘心的高超思想和動機,才能從中摘取最大的效益。」顧名思義,【利器之輪】一如武器能戳穿敵人的軀體般,此法門也能斬斷障道的雙重執著--我執和我愛。波周藏巴(Purchok Jhamps)仁波切(一六八三--一七六二)和他的弟子在世時,經常傳授此教法,後繼者卻寥寥無幾,甚至十八世紀的坦巴洛嘉(Tenpa Rabagay),瑞廷(Reting)仁波切二世(他的前世曾為達賴喇嘛七世【一七零八--一七五七】的家庭教師)才注意到此教法的稀有可貴,於是敦請喀桑諸布(Kalsaang Norbu,十六--十八世紀)講授,因而此法門得以再度盛行。由於上述三位大師的慈悲,此教法才能延續至今。本論系由曼拉(Manla)仁波切(生於十九世紀中葉)自安多(Amdo)處得到。安多將此論傳授給達賴喇嘛十四世的兩位老師:林(Kyabje Ling)仁波切及崔蔣(Kyabje Trijang)仁波切。我(嘎汪達耶格西)是由崔蔣仁波切所教授的。本論的傳承難能可貴,因此法脈可直溯至釋伽牟尼佛的密教化身--金剛總持。本書類屬心智訓練,因它可降服粗心。由印度的瑜伽大師法護授與印度大師若無遮阿底峽時,被命名為【利器之輪】,因它是催毀兩個死敵--我執和我愛的最佳法門。為了有效地摧毀敵人,要像伐木工人、屠夫、魔術師一樣神乎其技地正中要害。例如:生長在東印度的塔拉樹(Tala tree),除非準確地正中要害,否則它又會重生。同樣地,屠夫對動物的重要經脈了然於心,就易下刀;反之,技術拙劣,會延長死亡的痛苦。而魔術家精於幻術,知道精確的進入之點,才能以魔術圈圍住一座王宮。以此類推,本文昭示藉由武器能摧毀內在的最大敵人。「閻曼德迦,我至誠地禮敬您」,這是禮敬對抗我執和我愛兩種負面能態度的大怒天神。所有的菩薩都因知道我執和我愛的弊害而憤恨不已,故資糧道上的菩薩都是「憤怒者」,而閻曼德迦明王是大憤怒者,因他是死神的劊子手。閻魔可分三方面:外在、內在和秘密。閻曼德迦明王則與這三種閻魔誓不兩立。外在閻魔是永恒的死神,居住在南方地下七層鐵宮之內,隨時伺機奪取生命;內在閻魔是追求欲望等事;秘密閻魔則是具有三知的微妙二元識。閻曼德迦明王已棄除這三種閻魔,並與它們誓不兩立。閻曼德迦明王有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的明王是諸佛智慧之決定識;廣義的明王則為空樂不二之智,常以畫像或佛像或憤怒天神之身。此尊崇不只包含對空樂不二之智的禮敬,也包括了對它的祈求。值此五濁惡世,【利器之輪】誠不可缺也!
001孔雀漫步於毒草叢中,不為藥草或他種植物所誘;只因依鴆毒為生,故生命得以茁壯,羽毛更增光采。
002 同樣地,偉大而無畏的諸菩薩全然不為自我私利,全心全力地關懷他人,他們才是真正的英雄,而那些舞動有形武器的人則不然。當這些真正的英雄漫步於塵世之林時,卻不為誘人的事物所惑,是因為他們已瞭解其所產生的弊端。正如孔雀依鴆毒而茁壯,菩薩也以困境為長養菩提心的逆增上緣。我們必須瞭解自私自利之害及關愛他人之利,以磨煉我們的心志。一切佛無不具菩提心,因此它是最珍貴的寶藏。
003無始以來,我們追求飛黃騰達,卻難免偶遭痛苦,身為懦夫的我們不關心他人,一味追求享樂,逃避痛苦。如果我們現在不能面對痛苦,痛苦將永無止息。偉大的菩薩為眾生受苦,卻因此常得快樂。由於他能易位處之,所以能速得成就。
004 除非我們已發心修學下士道和中士道,以脫離惡道輪迴,證悟涅磐,否則我們將永遠無法了悟大乘思想,也不能以苦惱等為修行法門。唯有已發心的勇猛菩薩,能以苦惱為修行法門。貪欲如毒草,烏鴉吃了毒草必定喪命;同樣地,未達資格者欲修此法門,將使他與解脫絕緣。人必先去私心,方能以貪欲為修行法門。欲以貪欲為密教修行法門者,這是特別重要的。
005這並非只為那些熱衷於一己幸福的人所設,因為那種人是無法得到解脫的,只有英勇無畏的菩薩能以妄想為修行法門。如果懦夫想嘗試此法門,不僅無法證悟,甚至無法自苦惱中解脫。故就無上瑜伽密教的修行來說,以貪欲為法門是獨一無二的。
006 將大菩薩喻為孔雀,因為菩薩寧可處於最苦惱的環境,而將它轉化為利益眾生的場所。舉我們所處環境為例,如果我們居住在一棟華廈內,且有所眷戀,我們應作如是想:直到今日,我因被貪執等俗念所左右,而在生死中輪迴;自今以後,為利益眾生,我將善用此屋作為證悟的工具。相同地,我們對食物也應作如是想:為利益他人而食用。孔雀與菩薩相似之處甚多:如同孔雀的華麗使人賞心悅目,菩薩也令眾生由衷崇拜;孔雀以毒為食,卻不傷害他人,一如菩薩堅持居住娑婆,只為利他;孔雀的冠羽有五支,正如菩薩道有五門。西元一零四二年當阿底峽抵達西藏時,他特地將一位惹人厭的印度教師帶在身邊,以增進他的忍辱行。後來阿底峽將其修忍辱行的物件送回印度,他說:「認識藏人後,便無須勞駕印度人了。」我們也應效法阿底峽,欣然面對苦惱妄想,繼而將之降伏,斷除。上述六首詩為修行法門及道次第的概觀,以下則是概括性的解釋。
007 當身不由己,毫無選擇地流浪在生死輪迴中,令我們深陷於無所不在的痛苦中,我們須調伏我愛的態度,因它攸關三道次第的證悟。我愛及我執是問題的隨從和主腦,我執是內心的獨裁者,而我愛則是外在隨從,故我愛和我執之魔常常狼狽為奸,我們必須下定堅強的決心,不為二者所動。
008無始以來,我們即為業力所追逐。我們之所以受生死輪迴及種種障礙所束縛,不得自由,仍因相續不斷的惑業。故應歸咎於一味追求自我快樂的私心,並決意消滅它。
009每當心中升起私念時,要對它有所警覺,不予以理睬,並把它驅除。如想避開湧起的私念,可奉獻所有的善根以利益眾生。例如,你從受惠的眾生中所得到的儘是傷害的回報,要如如不動,不要以怨報怨,而應視為我愛念頭從中作祟的果報。要憎惡這種態度,而不是怨恨眾生。
010 當我們的身體因疾病而痛苦或羸弱時,乃因在今生或過去世中,我們曾經鞭撻、囚禁且多方面傷害眾生。要觀想過去傷害眾生惡業的利器已回轉向你,正如一把平常的武器能奪取我們的生命,業的利器也能扼殺我們的幸福,故應自己承擔所有的痛苦。觀想在虛空中,你的上師坐在你的面前,你向他請求:但願承受自他的一切疾病。當你由左鼻孔呼氣時,常觀想光芒照耀一切眾生;當你由右鼻孔吸氣時,將一切痛苦和疾病化為黑煙吸入體內,在承受痛苦中將黑煙化為烏有。再度自左鼻孔呼氣,將快樂化為光芒,照耀一切眾生。
011 當我們在精神上受到干擾時,它們必然會現形,因我們曾擾亂我們的上師、父母、同參等人的心緒,現在毅然地承受這些痛苦,並再次懇請你的上師和諸本尊加持。訓練心智時,永勿將他人視為己非之源,一切都是自作自受。與其歸咎於他人,不如對所有眾生升起大悲心。所有身心的痛苦來自先前擾亂他人的身心以及破戒所致,對這個百利無害於身心的教法應善思之。龍樹(Nagarjuna)菩薩說:「啟發剎那菩提心的功德,即使是佛陀也難以算計出來。」八世紀時寂天(Shantideva)問到:「漁夫和農夫等眾生,為區區生計忍受煎熬,為什麼我們不能為這個更偉大的目標--開悟而承受痛苦呢?」
012 當我們因吝嗇、掠奪他人的行為而遭受饑渴等困擾時,這是利器之輪迴轉到我們身上。這些痛苦是因為我們錯誤的態度以及吝嗇所導致的結果,也是淪為餓鬼或貧者的原因。宗喀巴大師說:「吝嗇導致貧窮而非富有,布施導致富有而非貧窮。」十二世紀著名的薩迦(Sakya)學者曾在其作品中提到:「布施的結果總是富有,吝嗇的結果總是貧窮,此乃不變的法則。」龍樹菩薩也曾提過:「富有來自布施,上品的出身來自美德。」故我們應欣喜地接納饑渴的煎熬,並實踐【施與受】;祈求承受眾生的饑渴,並將所有的善意回向給他們。當作此觀想時,亦可進行絕食。許多藏人一年之中有十六天即依此修持--整天絕食和隔日一食互相交替。當饑渴交加難耐時,修持【施與受】,並感謝良機難得。為了增進個人在佛道上的修持,應體悟經由上師和三寶的慈悲加被,而使饑渴的承受成為修道上的逆增上緣。
013 當我們被囚禁,失去自由,又受到制於他人時,要明白事出必有因,這是因為我們輕視卑賤者,役使他們做不愉快的事,故利器之輪迴轉到我們身上。自今以後,決意為他人奉獻自己的生命。寂天曾寫道:為眾生奉獻出自己的生命,無論他們鞭撻或以其他種種方式對待我,皆任其處置。
014 當我們無法免於惡毒的辱罵,並常常聽到刺人的、貶低的、威脅的和咒罵的話時,是因為過去世中,我們曾論人長短和挑撥離間,同時也因我們曾惡毒地辱罵、中傷及瞧不起他人而起。如今,類似的果報回轉到自己身上。自今以後,要謙卑,不可出言不遜,不屑疾言厲語。善妒者的福報有限,他們常常貶低他人,但最後遭受傷害的還是自己而不是他人,甚至毀了自己的聲譽。一個常攻擊批評他人者,終將失去他人的信賴。
015 我們的出生地之所以不淨、不吸引人,乃因我執及偏見。我們缺乏密法的正見--視萬物皆純淨無垢。自今以後,觀想一切皆潔淨無瑕。一旦我們開始非難他人時,就會發現他人的缺失永無止盡。如果你有一個敵人,正確的認知是將他想成佛菩薩的化身,來啖盡你的惡業之果。就密宗修行者而言,應以金剛總持超越的眼光,視萬物為空樂不二。假如在此屋內有人證得密教的最高圓滿境界,這間房屋就是色究竟天淨土。例如:七世紀松贊干布王(Srong Tsen Gammpo)時代,拉薩就是淨土。十一世紀時,密勒日巴(Milarepa)的弟子惹瓊巴(Rechungpa),曾於入明光定中來到一處淨土,在那裏有五位少女正在傾聽佛陀說法。他們正在討論諸佛於三大阿僧祗劫證悟,是何等的殊勝;而密勒日巴能在一生一世中證果更是殊勝之至。其中有一位少女問密勒日巴居於何處?住在色究竟天淨土。惹瓊巴一向只知他師父在西藏只是一位平凡的瑜伽師,而對他的高層次境界卻一無所知。當出定後,他因自己對上師落俗看法的不敬而飲泣不已。
016我們常常毫無選擇地被迫與最親密的朋友分離,或朋友們常以死相別,這是因過去世中,我們將上師的徒眾、侍者占為己有,現今果報回轉到自己身上。自今以後,永不拆散手足知己,也不離間師徒或以惡劣的態度對待上師的侍者。
017 儘管有時候我們無法取悅我們的上師或其他聖賢,我們不可找上師的麻煩,而應檢討自己。在過去世,我們未曾遇見或追隨神聖的上師,我們不但輕忽上師,反而結交惡友。於今,我們遭此惡行的果報,甚至今天我們仍不追隨善知識,反而與損友一道。自今以後,雖決心不跟隨那些使你背離正道的人,但應慈悲對待他們,才不違菩薩誓願。在詠念每一首詩偈時,要落實【施與受】的修持,並立下堅固誓願。
018 有時我們會無故受到非難,或成為某事件的代罪羔羊。過去有一位比丘就曾蒙冤被指控,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有一次,當他正在浸染他的外袍時,正巧上游有一戶人家丟失了一隻小牛,他們到處尋找,發現比丘的袍子上儘是血跡,因此把他監禁了七個月。隨後當小牛被尋獲時,他才被釋放。此乃多生以前,另一位比丘曾遭他誤控,而被囚禁七日之故。
019當我們日用所需不敷時,這是利器之輪迴轉到我們身上,我們曾侵害他人而圖利自己,並只求個人脫苦離難。現今應盡我們能力所及,使他人都能滿足物質所需。
020 當我們不快樂,卻追究不出真正原因時;當我們心志昏沈,無法觀想閻曼德迦明王時;當惡念歷歷在前,而善念難起時;當祈願背誦導致昏睡,卻能賭博兩夜仍保持清醒時,皆歸咎於我們趨惡避善之潛在傾向。正如天氣燠熱,不想去聽經聞法,但如是娛樂所在,必立即趨往。導致這些相互混淆的狀況,乃因我們曾傷害到諸位護法。我執是邪惡之首,故我們體驗到干擾現象。惡名昭彰的我執作惡多端,令我們冒犯了諸護法。當我們認清自身的問題時,無須轉告他人,只須坦誠面對,並決心克服它。
021 常常我們覺得心煩意亂或全然受挫,例如為人父母將子女送入大學,希望他能成為學者,但他卻退學。同樣地,我們經商謀利,經營不當反致血本無歸;我們下種期待好收成,卻為乾旱所摧。在過去世,我們曾阻擾講經說法,而且干擾他人的課誦、研修與禪坐,正因如此,我們今日才會遭受挫折。自今以後,避免干擾或阻礙他人的善行,應進一步隨喜讚歎,鼓勵他們從善如流。
022 即使用盡各種方法,仍無法取悅你的上師時,不要歸咎於上師,也不要挑他的錯。因為過去世,我們對佛法的態度表裏不一,在上師面前,我們裝得像只馴服的貓,然而在背後,我們舉止粗俗地如狗如豬。上師給予我們明確的忠告,我們也決心奉行它,但在背後,我們卻一心反其道而行。故利器之輪迴轉到我們身上。自今以後,要避免偽善,且全心投入佛法中。在龍樹菩薩的《友好信函》中,曾提及四種圓熟,最理想的一種是內外皆已熟透,僅是外表成熟而內在青澀,則非吉兆。
023縱使我們未曾犯錯,卻被他人公開指責我們的缺點,這是利器之輪迴轉到我們身上,因我們曾漠視、看輕他人,特別是同參道友。要有慚愧之心,記住凡所作所為都展現在佛陀和老師跟前。自今以後,應避免不如法的行為。
024當我們為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起嗔心時,我們感受到這種粗心的態度所造成的後果會影響他人。我們應以慈悲及溫和的態度待人,而非敵視、冒犯他人。
025假如我們的雙親和所有的朋友,皆背離我們而去,不可因此而自憐自歎;在過去世中,我們曾期盼以仇恨的心態,去傷害、損害他人的人格。我們應該決意不再從事虛誇和不正當的行為。虛飾即是不向他人認錯的心理,而虛偽是假裝擁有實無的品格。
026 當我們蒙受痛風或其他毛病之苦時,這是利器之輪迴轉到我們身上,因過去我們非但不顧後果地享用他人盡心的供養,而且泯失天良,故自今以後,讓我們不再把三寶的供養物挪為私用。在菩提伽耶鹿野苑,我們燃燭供佛,但當我們轉身之際,蠟燭就被取走了。故切勿擅取三寶物,尤其是僧眾之物。因對佛寶及法寶的誤行,可經由心靈的修行來淨化,但如對僧眾犯下錯誤,則必須承擔有待淨化之果,故要常恭敬僧寶。禮敬三世諸佛亦是如此,不敬僧寶,即是不敬諸佛。
027 我們罹患昏暈及腦中風等毛病,乃因在現世或過去世中,我們曾破戒,違背了一己的誓言和對上師的誓約。為發要向上師宣誓,我們無須置金剛杵於頭上來加持,即使在家戒的誓言亦應如此遵行。故奉行上師的誓約,對成功的修行而言,有其重要性,因此應斷絕諸多導致我們破戒毀信的惡端。
028 如果我們認真修持,卻無法思慮或背誦一字,或無法如其他同學般獲得知識;或在坐禪時,卻感到一片昏暗,有如瓶子置於頭上般,這時,必須自我承認,除了自己之外,沒有他人能為這些事負責,這些情況之所以會發生,乃因過去世中,我們曾蔑視佛法,每當生命中要捨棄某物時,我們總是捨棄佛法。自今以後,要聽聞佛法並加以思考,而目前無能力研讀,乃因過去未薰習,故現今如不下功夫,將來我們的困難將更艱巨。當我們口渴時,我們無需飲盡整條溪水;同樣地,我們無須凡事盡知,只求理解,趨向於解脫之道次第即可。
029 假如我們在進行正當的活動,如誦經和聽經時頻頻打瞌睡,這顯示我們過去曾對佛經不敬,或許在經書上放置雜物或把經書放在地上,這些習慣是藐視佛法的傳播,是對智慧法門不敬,等於輕視擁有它的人。自今以後,應為佛法忍受所有的艱辛以代替對佛法的不敬。雖然噶當派(Kadampa)的上師們已經年紀很大,但是每當他們取出經典時,必定站起來以示恭敬。我們對三寶愈尊敬,別人也愈尊重我們。這個教導的重點是,我們所有的苦難皆歸咎於我愛的態度。在此五濁惡世,我們要特別小心,不可批評僧團乃至任何一位出家人,不可對他們心存惡念,否則,將種下無法親近僧人之因。在錫蘭(今斯里蘭卡)和緬甸,僧人是深受尊敬的。在西藏,第四十七任藏王引進了七戶人家供養一僧人的習俗。金剛總持(Vajradhara)和很多上師都說過,一旦觸怒上師,我們此生開悟的希望便成泡影了。還有《利器之輪》一書的主要評論者坦巴洛嘉說道:「假如我只依賴世俗的權力,我現在便會像一隻羊那麼笨,但是我和普通僧人一樣讀書和供養我的上師們,因此現在雖然我既老又盲,你們仍尊稱我為多傑薑(Dorje Chang, 意指活佛)。」阿底峽尊者說過:「為了解脫,我放棄了太子般的生活,又經歷了許多苦難。因為積集了很多功德,我遇到了神聖的法護上師,他給我佛法的啟蒙並改變了我的知見。我毫無偏見地細讀所有的教理,發現在這五濁惡世中,把我愛改為利他是最有效的戒律。」阿底峽尊者只傳法給種敦巴優婆塞,他善於調伏住在邊遠地區的居民。阿底峽尊者說雖然他也為其他弟子灌頂,但他只傳【修心】法(Lojong)給種敦巴。【修心】法的精要是把教理和心靈結合起來,假如這中間有隔閡,便會失去這教法的精華。發心的動機是最重要的,願你能運用這教法,在此生發菩提心,並為一切眾生證悟佛道。為能擁有此難得的機會感到慶倖。
030 我們常被妄念吸引而生起貪念及欲望。我們往往妒嫉敵人的成功,而對他們的失敗感到痛快。過度耽於睡眠是封閉心態的另一例。它們之所以發生是由於我們尚未對死亡警覺。否則我們不會那麼嗜睡。我們喜好妄想,而且易於分心,以致沒時間修行佛法,而以追求事業等代替,反映出我們已經把死亡遺忘了。由於惡行的驅使,利器之輪迴轉到我們身上--想想【施與受】吧!從此,努力地培養出離心和割斷俗緣。永不離無常想,對無常的覺察是任何修行層次所必須修持的。假如在早上不思死亡,整個上午便在俗務上浪費掉了。假如在中午和晚上忘了對死亡的警覺,整個下午和晚上也同樣地虛度了。培養無常的觀念,雖然你很年輕,不論期待與否,歲月不饒人。從前有一僧人,懶惰了一輩子,但當他老了,才開始哭泣和惋惜歲月不再,因他從沒預期老年的來臨。從進入母親子宮的剎那起,我們即日漸老去。歲月仿佛過得很快,我們已一分一秒地接近死亡,我們必定要建立無常的觀念。
031 不管我們多麼希望在修行上有所進展,它們卻總是不斷地惡化。世間事也是如此,想要獲得利益,結果卻連老本也賠了;播了種子以為會有大豐收,卻賠了夫人又折兵。然而別人卻處處逢源,這種情形的產生意味著在表面的條件以外還有別的因素存在,這便是因果律的運作。每一個人都想獲得最好的,但由於從前的所作所為,使他無法如願。在過去生中我們不重視因果,我們對其他眾生加以打、殺,並犯了偷竊、縱欲等惡行。這是利器之輪迴轉到我們身上,因為過去我們做了十不善業。現在,為了佛法,我們要尊重並遵守因果律,忍受一切艱辛。
032我們希望以種種禮拜儀式來消災免難,但往往徒勞無功,甚至病情反而加重。我們不應曲解禮拜的意義。禮拜無效是因為我們過去積聚了許多惡業。這時候我們應該修持【施與受】,並同時想想利器之輪因我們習慣傾向於邪見而如何回轉到我們身上。此後,我們儘量避免造惡業。
033 縱使我們一再祈求三寶加被,讓我們長壽、富貴,但我們卻一無所得,這是因為我們過去對三寶不敬,支援歪曲的教義,不信教法,信心薄弱。自今以後,下定決心無論面對任何處境,我們只以三寶為依皈,以佛陀為導師,佛法為指引、僧團為益友,如是以親近三寶作為我們的修持重心。
034由於我們退失了願心與承諾,故遭受中風、類似苦惱和魔障所纏。很多人因邪靈的侵佔而瘋狂,其起因乃由於對本尊及咒語持否定態度,以及低估了它們的效力。咒語(Mantraya 曼袒羅)是什麼?【曼】(Man)指心,【袒羅】(Traya)指保護者或向導。這心靈的守護者指三乘之道及陛位。在密教的修行中,我們要去除一般的執著,而在顯教中,圓滿修行之道是要降伏所有的邪見。假如我們能這樣去修行,便可達到崇高的境界。
035當我們失去自由,被人放逐或毫無選擇地淪為奴僕時,意味著我們過去曾經逼使我們的上師及父母離開他們的住所,並驅逐他人遠離家園。自今以後,我們非但不應驅逐他人離開其住所,反而要協助他們尋找依止的歸宿。
036 我們再三地遭受旱災、雹災及其他天然災害。或許我們的牛長得不健壯,我們所播的種子被昆蟲吃了,以及我們得不到任何收成,這是利器之輪的回轉。從前我們不遵守道德,而且沒有信守對上師許下的諾言。若我們的道德漏洞百出,果報成熟時,會在我們的器世間現行。從此刻開始,盡可能清淨地維持對密教的承諾和遵守所持的戒。在家居士應清淨地遵守他們的清淨戒、這些戒條是佛應眾生所需而制定的,因此是可修持的。
037 當我們祈求富貴卻毫無成效,仍貧困如故,這是過去世吝嗇的行為所致。過去我們沒有供養三寶,也沒有布施給窮苦的人。我們應該觀想【施於受】,並切記一味吝嗇而造成今日的果報。我們應從今朝起盡未來際供養三寶、僧伽和窮人。阿底峽尊者曾說:「積聚財富是沒有用的,因為當我們死後,財富並不能伴隨我們,而在現世中,將財富布施卻是未來的寶藏。」佛陀時代,有一對夫婦住在一座富麗堂皇足可比美財神的寓所。雖然女主人知道阿者世王是個貪婪、易怒的人,但屋主不顧妻子的規勸,仍邀請阿者世王前來。國王到來時,女主人邊倒茶,邊掉眼淚,並連忙致歉:我並非不歡迎您,只因您的衣服沾滿了煙味。阿者世王后來命令這對夫婦把他們的房子和王宮對換,結果國王得到的房子竟變成了一棟平凡的石屋,而夫婦兩人得到的王宮卻變得更加富麗堂皇,這乃因這對夫婦過去曾布施住所給佛陀及眾生的緣故。供養的發心比所供的東西更重要,例如:有一對很貧窮的夫婦,窮得只有一件衣服可穿,他們只好輪流穿出去行乞。有一天,世尊來到這個城市,很多人來供養佛陀。老婦人見了非常歡喜,深知自己因缺乏福報造成她無以供養,遂想效行供養以免來生更加貧困。便問阿難她可否供養這件滿布跳虱的臭衣服,而且為了避免在佛陀前裸露,還商定次日將衣服擺在石頭上。一切依言進行後,佛陀非常地欣慰,並以他的金手拿著這件衣服走了一里多的路。我們當行清淨的布施,伯達瓦格西(Geshes Potawa)說過:「不要布施青綠蔬菜的枯黃部分,或奶油的綠色部分(變壞的奶油)。」他又說:「不要供養連你自己都不能忍受它的氣味的香。」同樣地,不要為了省錢而吝於在佛前供養,這會使你的功德減少。無論何時,飲用食物之前,我們總應先行供養。
038 我們可能長得極為醜陋,常為別人所嘲笑;而相好乃是吸引信徒的八種特質之一。釋迦學者說:「人即使有很多的優點,但身相醜陋,仍會被別人所鄙視。」密勒日巴的弟子惹瓊巴相貌莊嚴,比他的師父更受護法信徒的歡迎。有一次,他進入一戶人家去乞食,不小心使那家的牛踢翻了牛奶桶,這家的女主人很生氣的走出來罵他,但見到他後即轉變態度,反過來供養他。無論我們長得多醜陋,盲、跛、沒有鼻子,或有其他的缺陷,甚至連我們的僕從也鄙視我們,我們應該瞭解這是因為我們沒有建造佛塔和塑造佛像之故。對於佛像任意地批評、比較,或對經書不敬。從此,我們應為上師及諸佛造像,並予以讚歎,我們不應粗野地對待他人,要經常保持親切的態度。下定決心之餘,還要修行【施與受】。我們乘火車時可發現由於長相的差異而遭到不同待遇,相貌莊嚴的人常被所有的人尊敬,連收票員也不例外。反之,長相難看的人便往往遭受鄙視。
039有時無論我們如何對抗自己的執著,不但無法抑制反而使它更加強,這是我們過去太縱容我愛所致,我們不應再讓死敵--我愛的態度所操縱,因為它是所有禍患的根源。
040同樣地,無論我們多麼用功地修習道次第,乃至修持密教的圓滿陛位,我們可能仍無法獲得任何進展。這是因為我們於現在世及過去世中卑下的發心動機及惡念所導致,利器之輪迴轉使我們無能為力。自今以後,我們所作的一切善行,不應存有任何私念,一切以利益眾生為要。
041 我們嘗試行善,但心靈上並沒有得到正面的影響,只因過去及現在,除了偶爾為之,我們都沒有積極去行善或完成人生的目標,而只是迷醉於此生的物質利益上,因此我們的心靈並未改善。切記修持【施與受】,並下定決心,不被世俗利益所誘,專注於去除無明以達無住涅磐,應一心一意如此地修行。
042 在我們開始做一些善行,如讀經書閉關打坐時,我們期望成為學者或能看到天神的示現。可是我們得不到預期的效果,甚至悔不當初。正如在上山修行時,根本沒有一點的出離心,後來發覺既不能安住下去,又下不了山。我們該怎麼辦?由於過去的三心兩意,使我們產生這樣的困惑:開始時很熱心,但瞬間即失去興趣並出言譭謗。我們的修行並沒有達到真正的目標,也沒有改變我們的思想。前往聽經只是因為被一些特別的名目所吸引。假如對尚未成就的修行自我吹噓,我們將一無所獲,因為我們並沒有經過正式的訓練。這好比我們接受觀世音菩薩法的灌頂,並修習觀音法門,稍後又接受文殊師利法灌頂,改修文殊法門,數月後又轉修金剛手法門,這樣我們是不可能有所成就得。十一世紀的大譯師(Ra Lotsawa)曾說:不要像獵人一樣,起初想捕鷹,然後轉移目標捕捉狐狸,繼而追逐麝香鹿,結果是空手而回。我們應固定地跟隨本尊法修行。假使上師建議我們修更高深的禪定而我們尚在初學的階段,仍應保持平常的修持。為了對上師有信,也須花點時間在上師所建議的專案上,但不應經常更換新的修行法門。
043我們受到別人的欺騙,乃因過去我們曾表現過於自負和自大;我們自以為自己最聰明、最英俊等等。我們一直貪婪地接受別人的東西,如今利器之輪迴轉。自今到未來際,應行【施與受】,減少貪欲及自大,並學習知足。
044如果聞法或講經法去除妄心反更激起妄念;如果對於老師或他人所得的法感到又嫉又羨,那是因為現在與過去世中,我們不曾觀照我愛的弊害與可怕,反而任其孳長。應修習到【施與受】,自今到未來,去除妄念,觀想其害處,並捨棄我愛的態度。
045 有些時候,我們的善意只會招來他人的不快。相同地,即使善心的老師出於關心和責任,也曾遭到我們的怨恨。不要因對別人好未得感恩而氣餒,這是利器之輪的回轉。應作如是想:雖然眾生皆曾是我們的母親,卻因互相不認得而對他們不近人情,所以現在我們遭到了報應。即使被別人辱罵,也要尊重對方。現在所受的苦惱都是從前所作惡業的果報。
046 當我們被出其不意的處境所打擊,就好比鐵匠被自己所鍛煉的武器所殺害一樣,我們被自己的惡行所造的利器的回轉所害。一切皆是自作自受,各人的惡行需自己去承擔其果報。任何令我們傷心苦惱的事一旦發生,都應自我譴責過去的錯誤,同時應觀想【施與受】。以後要真誠地戒除一切惡行。良心是心靈的專注與警覺,它將我們的善行連在一起,粗心魯莽即是背道而弛。噶當派的喇嘛曾說過,心智的訓練是所有成就中的瑰寶。假如不加以訓練,它便會因過度敏感而受創,易為歡樂及憂惱所困。未經訓練的心智,較易被微小的變化所征服。如有修心養性的修養,面對傷害時,我們懂得觀想苦是輪迴的本質,因而不受困擾。我們應注意我愛的障礙及害處。正如寂天說:「世界上所有的災害,皆源於我愛的態度,而幸福則降臨在能寬容愛眾生者的身上。這是不用諸多解釋的,只要拿佛陀的成就和我們的比一比便可知悉。」宗喀巴大師說過:「得人身之珍貴遠比獲得如意珠更寶貴。如意珠只能滿足這一生的需求,但得人身卻有成佛的機會,而且這可能是無數劫來的第一次機會,實在是難遭難遇!此機會消失之快一如閃電。我們應如此觀想,視俗務為糟糠,在晝夜六時中把握開悟時機是非常重要的。身為一個瑜伽行者,我是這樣地做,其他欲解脫者也應當如此。」噶當派的喇嘛說:「現在是分辨人獸的時機到了!」
047 生在惡道須忍受無邊的痛苦,如果不能從輪迴中解脫,千萬種痛苦將緊隨而來。我們不能怪別人,只能怨自己,因為我們如沒有造惡業,便不會墮入惡道。若到惡趣,佛陀再大的能量都無法使我們解脫,好比射手被自己所造的毒箭所傷,這是利器之輪的回轉。謹慎防止墮入惡趣之因,遠離罪惡,因為它是一切痛苦之源。當第五世達賴喇嘛被問及什麼是他最感畏懼的,他回答:「惡業。」
048 我們可能被家庭中伴侶、兒女的問題所困擾。有些小孩雖受到父母的寵愛,但在他們幼小的心靈,早已深受無明的影響。輕微的責罵會觸發他們的嗔恨心,甚至生起殺害父母的念頭。殺親是五逆罪之一,起因是過去不曾和善相待,而導致利器之輪的回轉。應慎防兩個陷阱:出家僧尼可能會陷入較小的陷阱中,就是負責寺務行政管理等工作。在家人要照顧家庭妻小,則是個較大的陷阱。古時候的袈裟(Rishis)是出家人不著世俗的部分表徵,和現代的僧袍不同。真正的喜悅可藉純正的修行而來,而真正的修行是無須向人阿諛獻媚的。若欲行善,緣起法可確保我們向前邁進。自今以後,應發出離心以脫離世俗生活,並持淨戒。坦巴洛嘉在他的論著中提到本書中引為比喻的武器只限於弓、箭、劍等,因為這本書時印度還沒有槍,而神像也沒有持槍的,故未提及。劍象徵勝義菩提心,劍能斬物,勝義菩提心也能切斷輪迴的根源。正如矛與箭可以穿透物體,世俗菩提心也可以消滅我愛。
049 所有的墮落和逆境是我愛所引致的果報,明白這道理後,不可低估我愛多帶來的害處。應作如是說:「從前因為未認清我愛這個敵人,但由於上師的慈悲和對佛法的理解讓我逮到了它。如今我已逮捕到了這個能潛入思想中將我的善業偷走的賊。我終於抓到了這個罪首惡敵。世間的賊只能偷走此世的物質財產,但我愛卻能劫取千載一時的機會。」如今我已抓到了這個騙子,它表面上是我的朋友,但卻從無始以來一直在欺騙我,影響我造惡,另我受很大的痛苦。正如奸臣般令人難以識破,今天我所逮到的我愛之敵也是如此。如今我已認清這個叛徒,我被它所騙,還以為它是關懷我的。從今起我決定不再被這個邪念支配。「喔!能夠抓到這個我從未懷疑過的騙子實在是太慶倖了。幸虧有上師及佛法的威力,才能成就。」菩提心的價值可從阿底峽尊者的生平中看出。每當提到法護,阿底峽尊者便會合掌,毛髮豎立,顫抖流淚,但對他另外一百五十五位上師則沒有這些反應。他說他對每一位上師的信心並無分別,但如果他有一點點的慈悲心應歸功於他的上師--法護。同樣的,崔蔣喇嘛,第十四世現任達賴喇嘛的初級親教師,每當他提到帕波仁波切(Kyabje Pa-bongkha Rinpoche)時都會把雙手高舉在頭冠上合掌。他是一位偉大的喇嘛,無人能及,三大寺(甘丹寺、色拉寺和哲蚌寺)的喇嘛和格西無一不是他的學生。有一次,他在水底洞穴中經歷了九天的閻曼德迦明王應化顯現,而他自己現嚕迦明王身(Heruka Chkrasambhava)。之後,他又見到金剛瑜珈母(Vajra Yogini)的示現,並告訴他如把薩迦派的教理和格魯(Gelug)的金剛瑜珈母教法融合為禪定修持,會帶來更多的好處。又有一次,當他在拉薩附近一尊呬嚕迦像旁舉行一場大供養時,法身真的進入神像中,使神像舞動起來,並告訴他,任何人從他受呬嚕迦灌頂,一直到第七代都可達到空行母淨界(Dakini realms)。
050 法護也是精於閻曼德迦法門。他用來修法的畫像直到最近還放在瑞廷寺(Reting Monastery)中。有一次,當回教徒人入侵印度時,他用手拍了一下畫像,戰爭便被阻止了。此後畫中便留下他的手印。現在就向閻曼德迦祈求:「請轉動您頭上的利器之輪,用力摧毀您嫉惡如仇的物件--眾生的我執、我愛。」這憤怒的物件並非針對任何人,而是針對妄念而言。我們要把對自我的關愛轉為關心他人,以長養菩提心,因此我們要祈求閻曼德迦的幫助。「憤怒的三轉您頂上之輪,摧毀我執及我愛。」為了摧毀我執和我愛的態度,我們要發勝義菩提心、發世俗菩提心,以及這二者的融合。閻曼德迦三轉利器之輪即象徵此三要件。閻曼德迦的雙腳象徵兩個真理,左腳屈曲代表世俗菩提心,右腳伸開即勝義菩提心。兩種菩提心應平等均衡,故他銳利的雙眼燃起智慧與方便之火,也表示二者是平等平行的。
051 閻曼德迦的四顆尖牙象徵四種抵抗力量。請求他:「請用您的武器擲向我的敵人。」雖然某些本尊示現憤怒相,他們的憤怒是慈悲的表現。反過來,面帶微笑的閻魔王卻是眾生的劊子手。從前有一隻老貓,老得不能再抓老鼠了,便告訴老鼠們,它已發願不再殺生,它們可以每天圍繞在它附近走動,這麼一來,它便把所有的老鼠都逮住了。死亡之神--閻魔王正是如此。為了我們的利益,上師有時也會現出本尊的憤怒相。
052 「請抓住這個令我在輪迴中打滾的敵人,請除去這個到處跟著我,可惡、致命的我執,逮捕這個狡猾者,他是令自他墮落的罪魁,當下殺掉他吧!」「誘引他出來吧!可畏的閻曼德迦!」--如此地重覆著,暗示著世俗和勝義菩提心的作用。【去掉這腐化的虛榮之言與錯誤的想法吧!】
053 【打它,拍它,把這個我執我愛的心撕碎!在這詭詐自私的念頭上跳舞!踩它,踏它,除去它!】就如一只大象先用象鼻抓住一個人,然後把他踩死。假如我愛的思想倡狂地蔓延,我們便無法生起助人的心、即使為之,動機也是不純正。因此,【把自我中心的邪思拋卻,它扼殺了我們最終的解脫。】我執就是我們的敵人,我愛即是它的隨從。
054 【吽吽!(Hum Hum)】第一音節代表世俗發心,第二音節代表勝義發心。「啊!偉大的閻曼德迦神,請示現您所有的神力,並以此來征服兩個敵人:我執和我愛的邪思。」【喳喳(Dza Dza)】指迫切的請求神祗的示現。「請以世俗及勝義菩提心來誘導他們,將他們困住永不釋放。」【呸呸(Phat Phat)】即透過世俗和勝義菩提心去降服他們。「啊!閻曼德迦,偉大的克死之神,將我從我愛思想的束縛中釋放出來,以世俗和勝義菩提心解開束縛,並切斷對我愛執著的心結與思想。」
055【偉大的護法神,請示現吧!我對您仍有所祈求。】由於業力和愚癡,使我們陷入輪迴的流沙中。我們被愚癡的臭皮囊所拖累,我執及我愛使我們因此沈淪。請立即把這個臭皮囊切除,透過兩種菩提心以獲得解脫。
056雖然我們一再地被牽引到惡趣去,並遭受到很大的苦難,我們仍無法認清我執和我愛的害處。我們非但不畏苦難一再重覆地造下惡趣的果報。是什麼迫使我們如此作為呢?是對我愛執取的態度。【踩它,踏它,殺死並把這個敵人和其侍者一起消滅掉!】
057 我們渴望速疾成佛。一開始學習,便希望被尊為大學者;閉關時期望靈神的顯現。縱然有所期待,可是我們卻缺乏精進和毅力來成就它,通常經過數天後便生起厭倦之心而把它放棄掉。我們有很多的計劃但卻一無結果。我們試著在辯論派的寺院中學習,然後又進入密教的寺院,到頭來卻一無所得。導致失敗的力量便是那邪惡的我愛:【踩它,踏它......。】
058 我們渴望財富與快樂,卻沒有世間透過布施或做其他好事來廣植善緣。我們往往缺乏耐心及恒心,只透過一段短短時間的學習或閉關,便放棄初衷。我們被欲望所引導,頑固地貪取能力所不及的東西,作出種種的奢求。對事情有所期待卻從未種下善因,只能說是一種奢求,正如一個目不識丁的拾荒者想成為首相一樣。奢求是由我愛所產生。【踩它,踏它......。】
059 我們沒有事先觀察就隨意結交朋友,或未加選擇便輕易拜師。因此造成初時和朋友難捨難分,但不久卻無法忍受對方。我們貪求食物、衣服和財富,卻未曾種下善因,如供養三寶及布施貧苦。我們掠奪別人的財富且到處追求利益。這都歸咎於我愛的思想在作祟:【踩它,踏它......。】在這裏所要強調的不只是我愛是導致墮落的罪魁,並指出關愛他人是所有快樂和成功的因素。
060 我們善於靠奉承來獲得所需,雖不向他人魯莽地要求但會間接地暗示:「你去年給我的東西很管用。」正如寂天所說,對佛法修行者來說這種利用不正當的方法獲利是很糟糕的。我們非但不應假藉權勢取得不當的財富,例如國王徵收不合理的稅收;也不可以不正當的方式圖利,如施恩望報或藉由偽善而獲得利益,例如因知道有信徒要來,便特地早起準備食物,藉以打動對方。我們靠五種不正命為生,然而卻自認為在捱餓。常以為自己很貧乏,有衣服不穿反而將它們鎖在櫃子裏;同樣地,把食物囤積起來捨不得吃。由於吝嗇,我們縱有一些錢財和物品,但卻捨不得慷慨地拿出來布施供養。所有這些錯誤都由於我愛的態度所使然:【再次踩它,踏它......。】
061 我們聲稱幫忙寺院做這做那,卻行無功跡,只是在口頭上宣揚;或以惡劣的態度提醒別人我們曾經如何的幫助他們。我們不應如此地提醒別人,因為我們已承諾要幫助眾生獲得解脫。雖無所事事,也要言過其實地吹噓一番。這種自大的行為乃由我愛所致:【踐踏這自私的我愛,它扼殺了我解脫的機會......。】
062 我們有很多上師,但能持續地保持對他們許下的諾言,實在是少得可憐!我們有很多的親戚和弟子,但我們對他們幾乎都沒有好好地表示關懷過。我們關心名譽甚於精神上的需求;縱有一大群徒眾,但在精神和物質上都沒有給予關懷。在十一至十四世紀的噶當派喇嘛時期,想要成為一位上師的弟子是很困難的,除非受到引薦,並一心一意地親近他。
063 我們答應信守精神上的承諾後,卻反悔食言。雖然我們曾經承諾度一切眾生,實際上我們本身都沒有把戒律持好。我們的惡行連邪魔都感到震驚,更何況是超越的神祗們!我們應找尋一個能幫助我們的上師,以消除無明,而不是讓無明繼續增長。宗喀巴大師說過:「我們所選擇的上師,必須是能使我們的無明退滅,並令善念增長者。」
瞭解到我愛的思想是各種墮落的原因,【踩它,踏它......。】假如這些教法都不能改變我們的心,還有什麼可以產生效用呢?我們一直把它束之高閣而不放在心上,又哪里會發揮作用呢?最起碼要迫切加強培養基本菩提心和去除我愛的念頭。宗喀巴大師曾說:「菩提心是大乘法門的生命石(當佛像開光時,放在佛像中的一塊石頭),是橫遍十方不可思議法門,是積集福德資糧的萬靈藥,因為以此動機來做最小善事可獲得很大的功德,因此是吸引和積集所有資糧的真正寶藏。理解了這個道理,偉大、無畏的菩薩以此作為他們的修行。我身為一個瑜迦行者也依此法而修,任何希求解脫者也必須如此做。」菩提心是數百種不同法門的精要。假如沒有菩提心,就算同時修三個本尊法,也不能達到資糧位,更不用說成為一位大乘行者。聆聽世俗菩提心和勝義菩提心的教法的功德遠超過生於梵天界的功德。雖然擁有顯赫的名聲,我們的修行卻很差勁,而我們的惡行連魔鬼都感到震驚,這都是由我愛的念頭所引起的,【踐踏它和撕開它的心吧!】假如身為老師的我們也不修持這些教法,就好比將神變成了魔鬼。我們不需要一位使我們的欲望和嗔恨增長的老師,所需要的是一位能夠幫助我們減低無明的上師。法護的話很有力量,而且正中我們的要害。他是個模範老師。老師及他的教法二者皆須不偏不倚地直搗黃龍。假如他們對缺點姑息,顯示他們缺乏慈悲心,就如讓盲人走向斷崖一樣。
064 雖然我們只聽了一點點的教法,卻很權威地亂放厥詞,而不是滿足徒眾所需。反過來說,假如我們曾經聽過完美的教法,便不會茫然不知如何去教導他人。我們因為聽得太少、太偏狹,因此在懵懂的情況下胡亂地發表了種種不如法的演繹。以下的例子是說明缺乏智識的後果:有一個人被要求依據律法加持僧袍,他不願承認自己的無知,而叫人把花瓶拿來並把水灑在袍上。由於我愛的態度,我們也向人宣稱歪曲不實的證悟等等,【踩它,踏它......。】
065 我們可能有很多的侍者和徒眾,在物質和精神上均給予同等的關懷,但他們卻變得粗暴蠻橫且不聽勸告,甚至我們一向很仁慈,也會收到無禮的回報。同樣地,我們平日建立了友誼,但在需要幫助時,卻得不到援手。正如瑞廷仁波切所說:「不要對人類有所期望,惟有三寶才值得我們信賴。」我愛是造成這些不幸的原因:【踐踏它,把這屠夫的心撕開。】
066 我們雖有很高的資歷但實際上知識卻沒有比鬼多。坦巴洛嘉(第二任瑞廷仁波切,第十二世達賴喇嘛的攝政和新教師)說過:「假如我因我的履歷而感到自滿的話,我今天恐怕什麼成就都沒有。因為我在修持上解行並重,你們才尊我為多傑薑,而且我在教授時能夠無所障礙。」第三任瑞廷仁波切是崔蔣多傑姜的親教師,而負責找尋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則是第四任瑞廷仁波切。光有履歷而沒有知識是一文不值的。自稱是大喇嘛,但欲望和嗔恨比起鬼及魔來卻有過之而無不及,此魔是所有無明的綜合體。是誰把我們弄至如斯境況?是我愛的態度。再次【踩它,踏它......。】
067 正當我們恃才傲物之際,我們的這種行為其實比狗還不如。諸如此類的人很多。我們談玄說妙:謂世上沒有真實的存在等,並吹噓已深入高層密教的金剛乘,但是我們的行為卻完全蔑視因果律和道德的存在。不但招惹放蕩的女人,且喝得酩酊大醉以致在街上嘔吐。把道德觀念拋諸腦後,而他們今生或來世獲得成就的希望也隨風而逝。這都是由我愛所引起:【踩它,踏它......。】在進入金剛乘前我們要十分謹慎。第五世達賴喇嘛(十七世紀)說:「在沒有接受過一般修行法門訓練之前便進入密教的修行法門,就好比將一個小孩放在野象背上。」摩托車雖跑地很快,但不會騎的人去騎它時,他很快便會掉到溝渠內。如果我們步上密教修行之途,應特別注意波羅提木叉(戒律)、菩薩和密教的誓願。金剛總持對上述誓願及密教經典,從不教人掉以輕心,低估或違犯佛陀的囑咐,在密教而言,是根本墮落。在此須強調,值此五濁惡世,醉酒不恥之徒反被稱揚,而大善知識卻備受冷落。依據密教,我們尚須注意一點,即唯有達到某種證悟的程度之後,才能以女人和酒作為意識上能受控的修行法門。反之,如缺乏這些體認,諸如五花八門的男女雙修法門,將是導致往生惡趣的主因。縱使本身已具有雙修法的先決條件,與之共修的女人,除了要有共同的訓練及領受灌頂之外,尚須能護持密教的誓言,如護眼中珠一樣。此外,男眾必須是已經證悟空性,女眾亦然。密勒日巴尊者說:「欲正確的訓練氣脈必須具足三條件,未合格者修行此法門就有如在地獄中攀爬劍山一樣。」假如可能的話,我們應依據《密集金剛密續》(Guhya Samaja Tantra漢譯《一切如來金剛三業最上秘密大教王經》)根本經典裏的忠告來修行。外觀為無懈可擊的聲聞僧,而內在則有空樂之證悟。
068 我們重視個人的利益與成功,而無視於作為一個大乘行者的事實,便是要承擔利益一切眾生,而把所有損失皆歸諸於己。我們試圖找他人來承擔錯誤,並為自己的壞名譽尋找代罪羔羊。不可令別人成為自己的代罪羔羊,不可說:「我做了很多而他卻沒有,所以一事無成。」,這是心智訓練的二十二條戒律中之一條。所有這些墮落皆由我愛所造成:【踐踏這位使我們無解脫機會的破壞者。】
069/070 其次是要譴責那些僧眾,雖然身著黃袍,他們不依循三寶,反而尋求魔鬼之指示。舉例來說,當一個僧人尋求神諭及衷心地尊崇禮拜邪魔時,便是與他的皈依相違了。我們既然已經發了三皈依的誓願,又不遵守戒律,行為和惡魔般邪惡。這些錯誤是由我愛態度所引起。【踩它,踏它......。】
071正試圖隱居時,我們卻常常上街並沈迷於世俗的享樂,同時自稱為隱士。雖然我們接受了偉大的教法,卻不曾嘗試去實踐它,反而繼續從事星相、問卜和為俗人作佛事。我愛必須承擔這些過咎。【在它的頭上跳舞......。】
072假使能堅守戒律的話,便可獲得解脫,但我們卻放棄持戒,如此一來,即放棄了解脫及其善因。追隨苦惱,我們失去了尋求現世的和永恒的良機。理解了這愚蠢的行為,是因我愛而起,【在它的頭上跳舞及去除它。】
073佛法乃解脫之門,正如運河是水的通路一樣,但是我們杜絕它,並以商務的追求取代之。放棄了佛法,又不在乎蒙受痛苦和災難,於是我們從事商業活動並製造往生惡趣的因。
074同樣地,我們放棄陪伴及教導我們的精神導師,而寧願浪費時間在市集中玩樂。這也是源自我愛,【踐踏它的頭並撕碎它的心。】
075把食物和貴重物品安全地收藏起來,我們還剝奪了僧伽的供養和生計。更而甚之,犯了偷竊等罪。這些墮落皆因我愛而起,【踩它,踏它......。】
076 我們期望擁有神通,而其主因是經由打坐而來。然而我們並沒有足夠的忍耐力,而且希望獲得神通,不外是想藉此來騷擾他人。情況是我們可能反被邪魔所干擾,並經歷巨大、奇異的幻覺。儘管如此,根據戒律,公開宣揚自己已經證悟是一種墮落。假如我們真的能如此快速地做到,我們應可即刻達到證悟。但在倉猝之間,我們根本還未達到初禪。此時此刻,我們也許正在印度、美國、菩提伽耶和世界各地夢想飛速證道。我愛態度是其因,【踩它,踏它......。】
077別人給予我們有利的勸告時,不但充耳不聞還嚴厲地加以反擊。我們從沒有說過一些關心的話,然而別人卻以阿諛之詞來欺騙我們。這些俗人沒有能力分辨善惡,我愛是其根源。【踐踏它並在它的頭上跳舞......。】
078 我們予以信賴託付秘密的心腹順從,卻倒戈投向我們的死敵;同樣地,愛徒們會將上師的秘密教導泄漏出去。我們應經常保守機密,因為一旦泄露出去,它勢必會傳開,而當初託付予你的人,將對你失去信心。種敦巴曾說過:「如果你能保守秘密,使得令郎也不知曉,你就能貫徹始終。」從前有一位傳教士欲試探他妻子的忠貞,於是他先隱藏國王最珍愛的鳥,另外殺死一隻鳥,將鳥肉揣回家中。他向妻子解釋該肉即為國王最珍愛的鳥之屍身,為了他們二人的生命請她務必保密。之後,國王宣告愛鳥失蹤,並以高價或皇后的皇冠懸賞提供該鳥下落的人。妻子終於出賣了先生,但身陷囹圄的傳教士托出其實驗的原委之後,反因他的睿智而獲晉升。我們與他人為友,並視之為知己,之後卻因挑剔他人的毛病而與之決裂,這種人實為我愛所左右的心賊。【在它的頭上跳舞......。】
079當我們似邪靈般生氣和妒嫉時,就易於被他人所惱,甚至於看到他們就感到不舒服;我們被疑心及迷信所淹沒,導致對他人的不友善及不適應,此乃我愛作祟之故。【在它的頭上跳舞......。】噶當派的喇嘛說:「我們應該對他人採取友善和開放的態度並以關愛待之。」
080雖被勸導遵行戒律,我們非但忽視它,且還惡意地背道而馳。當有人欲接近我們以尋求意見時,理應對他仁慈,可是,反而想盡方法與他作對並羞辱他,此亦為我執在作祟,【踐踏它並撕碎它的心......。】
081 當我們發覺他人的活動對我們形成干擾,且為他的所作所為惱怒時,便會對他的言行產生負面的感受,繼而心懷敵意。聖者龍樹菩薩曾說過:「心態有二種:其一如把文字刻於石上,另一則如寫在水上;我們消極的心態應如寫在水上的文字,而積極的心態應如刻在石上之銘文。」對他人的懷恨應歸咎於我愛的態度,【踩它,踏它......。】
082 因他人的努力用功及修行所獲致的崇高地位,我們常有壓迫感,非但不能分享他的喜悅,甚至因妒嫉他而加以譭謗。將聖者視為具威脅性的敵人,而非被尊敬的物件。同時我們又被赤裸的貪欲所蒙蔽,而隨意尋求性伴侶。此等皆因我愛而產生,【踐踏它並撕碎它的心......。】本註釋的作者說:「每當大學者們在大殿裏雄辯時,我總是感到欣喜並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如此;我對他人的演說感到歡喜,且祈求寶座的擁有者能佑我也有如是成就,我從未對他人的高位心懷惡念。」
083我們因朋友的小瑕疵而無法友誼長存,並對新朋友冷熱無常,且不信守承諾,起初發現對方很吸引人,但不久卻因我愛而與他疏遠。【踩它,踏它......。】
084 雖然我們沒有神通,卻從事占卜,然而由於虛假的預言,我們終究要面對果報。如果我們夠慈悲,就會避免傷害自己的同伴,但若完全缺乏或微具善心,則當被人傷害時,我們便試圖報復。忘恩負義的態度是不可取的。在此五濁惡世,找尋一位具大慈悲心的上師是很重要的,因為儘管我們十分愚鈍,只有他才會關切我們。同時,應視我愛之態度為最大的敵人,要不遺餘力地將之根除。
085 由於我們把教義當耳旁風,故常未澄清即予以推測。我們研讀只為打發時間,或欺騙、取悅他人。日後,當我們自己教導時,紕漏百出,讓飽學之士尷尬不已;只學到皮毛之經典,和接受些微之傳承,我們就質疑它們的價值;又因見聞歷煉淺薄,而以邪見誤導徒弟,諸如告之學習是非必須的,只要一味枯坐。此乃我愛之故,【踩它,踏它......。】
086 若有人想證取無上正覺,就須對教義多聽聞,多思考,融會貫通,然而因我們習於發怒,感情用事,所學便有偏差,而且每當與對手討論佛法時,變成惡意相向;又因善嫉,我們往往對他人的錯失過度誇張及反應。此皆因我愛所致,【在它的頭上跳舞......】若有人曾是粗俗不堪,經過修持,精神境界已提升不少,我們仍然懷疑他,對他無法信任。甚至佛陀都曾為凡夫,故我們不該因某人過去的記錄而藐視他,應以他目前之作為來論斷。我們應認知自己是多麼的幸運,並以此教義訓練個人心智。偉大的龍樹菩薩曾說:「若你欲為自己及他人證取正覺,應加強菩提心的根本修行。」此乃因在過去諸十中,我們太慣於和憎恨、貪欲為伍,蔑視他人,自以為是,此亦我愛之故。憎恨是發展和增長菩提心的最大障礙,尤其是當我們不斷地傷害他人,且暗中破壞他人的優點時。我們並非有意滋養妒嫉心而是不慣於見他人好。《菩提行經》云:「當為一切有情發菩提心,令諸得快樂,云何忌有情?」然而,因為善嫉,使我們對他人加以否定、譭謗和淩辱。我們有時既高估了人,有時又輕視他人,誇張其短處,低估其長處,皆是由我愛所引起,故我們應在逆賊的頭上跳舞,是它使我們喪失最終解脫的良機。
087 因未經廣泛的研習,使我們低估了學習的價值;由於未經透徹的了解,對有必要學習的特殊領域發表不當的言論。不尊重善知識,故輕視他們的傳法,我們對灌頂、傳承等觀念非但荒謬,且將此偏見轉告他人,誠乃為害最深。若不渴求與夠資格的善知識交往,則無法獲得佛法上的體證。此事記載於《華嚴經》及其他經典上,陽光具有能使棉花燃燒的能源,然若無放大鏡將之彙聚一處,則不可能產生火。【應在這自私的念頭上跳舞......。】
088 我們的教導與經律論「三藏」大相徑庭,由於與之大唱反調,我們宣稱具有來自夢中和天書的幻像體驗。此種不實的「自我體證」,是極端有害的。我們沒有長養他人善念,反而採取冷嘲熱諷的態度。對於他人的教理與修行,我們應心存善念。因為種種的錯誤皆來自我愛,【在它的頭上跳舞......。】
089對違背佛法的作為,我們非但不排斥,反而一廂情願地贊同它,正如當我們憶起曾對所厭惡者的惡言相向時,尚沾沾自喜,以傷害他人為樂事;同樣的,當我們終於捕捉到一隻惱人的蝨子時,即很高興地把它捏死。這也是我愛之故,【在它的頭上跳舞......。】
090 即不視尷尬之物為可恥,也不因沈溺其中而感到羞慚,特別是對違反佛菩薩的誓願而無動於衷,對己之墮落卻引以為豪,矜矜自誇;反之,對無須羞恥之事反覺尷尬。譬如當一位富者被引渡學佛並割捨他的財物時,我們竟為之感到尷尬羞慚。缺乏財富並不可恥。姜巴嘉措(Cyalwa Thampa Gyatso)是第八世達賴喇嘛,有一次提及他的老師:「我的老師比密勒日巴生活更清苦,至少後者還有可口的蕁湯,有時還有糌粑可吃,而我的老師連這些都得不到。」他的塑像確實看起來羸弱不堪。這位老師有一次從昌(Tsang,地名)旅行至西藏中部,去向另一位上師求教。路上遇見由他的親戚所組成的沙漠商隊,正自另一方走來,他們不但未讚美他,反而取笑他的貧窮潦倒。當他抵達上師住處後,便聊賴小碗糌粑的供養為生。在另一場合,他碰到西藏王(上師的化身),王給了他諸多供養,他因此陶然自得地想道:「我似乎還有些名望。」之後,他的上師斥責他自以為有名而收到諸多供養,其實是來自上師的慈悲心之故。當這位老師終於成為達賴喇嘛的親教師時,他發覺突然有不少人找上門來,並自稱是他的親戚。若我們虔誠地修行,我們的力量和加持會源源而來,因為上師們和本尊等其他諸神,皆會支助我們這些虔誠的修道者使永不虞餓死。釋迦牟尼佛將他的六萬次能轉世為宇宙之王的功德回向供養實修者,即使當饑荒發生時,須用一大鬥的珍珠換取一大鬥的米。在大寺院中的喇嘛慣於刻苦自勵,常常連續幾天斷糧,但他們都會堅持下去。對該引以為恥的行為毫不在意,卻對不應介意之事感到羞恥,此乃我愛之故。坦巴洛嘉曾說:「對那些由我愛態度所造成的弊端,實在難盡。」
091我們不曾做些有意義的事,如成就解脫和開悟之道。無始以來,我們即放縱於不正當和不善的行為。此乃源於我愛的態度。直至本詩偈為止,我們都在談論我愛的缺失及認清它的種種缺點,現在讓我們向閻曼德迦明王祈求吧!
092 「啊!能比往昔更清楚地瞭解我愛的缺失,是多麼殊勝!真慶倖能認識您,偉大盛怒的閻曼德迦明王,您有一切優點去克服我愛及其傷害,結識如此一位有效率的伏魔者,一位具極樂超身的自在解脫者,真是難能可貴!」極樂超前的觀點是基於放棄二種煩惱:全知障礙和解脫障礙。而偉大的閻曼德迦明王具有極樂超前乃至無所不知的自由解脫。更肯定地說,閻曼德迦王空樂不二,具諸佛的知見和智慧。無我的智慧在顯密二道是普遍的,尤其對密教最高思想而言,智慧是實現空性的最大喜悅,而粉碎我愛及我執的工具,為無我和喜空不二互結的智慧,它藉著閻曼德迦王揮舞著鑲有頭顱的棍棒作為表徵。我們懇求閻曼德迦王在他頭上揮舞三次,依據一般解釋,第一次的揮動是粉碎我執;第二次是我執之果,即為我愛的態度;第三次則是降伏前二者所造成的染汙識蘊;而較不適修之說法,為這三次揮動分別代表幻身、明光及總結合。
093 「啊!偉大的閻曼德迦明王,當您採取憤怒的站姿,張著尖牙,怒發沖冠時,請就此一次助我把我愛根除。並以無限的慈悲心保護我們,指引我們遠離痛苦。」故我 祈求偉大的閻曼德迦明王:「請將我及所有眾生,自我愛的果報中解救出來,於今始知此種態度是我們的死敵,請即刻將它自我的心中逐出。」
094集聚世間一切的痛苦,將它堆積在我愛的態度上,以便將之消除殆盡。在修煉【施與受】的當時,自左鼻孔散發出強大光線,而右鼻孔則吸入所有眾生的痛苦,把毒素等吸進後,將它堆積在心中我愛態度之上,並將五惑囤積在我愛之上,此五惑即三毒根:貪、嗔、癡,加上慢、疑。
095透過大慈悲的上師和閻曼德迦明王,我們已能辨識出我愛的念頭為我們墮落的原因。我們已確知此種思想是我們的死敵,但如果我們仍傾向於執持此種思想時,請助我們平息它,並令我們捨棄對它的擁護。
096 所有的退墮皆應歸咎於我愛的思想,且責無旁貸。觀想所有眾生三世以來皆是善良的。由於過去世中所有眾生皆曾仁慈地協助我們完成德行,今生我們才能轉世為寶 貴的人身,故應對一切眾生起慈悲之念。基於此,我們應有效地修習【施與受】,代眾生受苦、受折磨。並為眾生的利益,經由呼吸的媒介,將三世的德行皆回向給 他們。如果我們能發起一念菩提心修習【施與受】,則有助於它的發展。
097孔雀因攝取鴆毒而健旺、美麗,將三世眾生的惡業與妄念納入自己的意識流中,這些毒素會轉變成德行的助
佛教--解義慧劍論及釋 麥彭仁波切 造頌
晚上10:50
草本
解義慧劍論及釋
(TAG:藏傳、因明、米胖)
麥彭仁波切 造頌
拉色丹畢嘉村尊者 著
索達吉堪布仁波切 譯
解義慧劍論釋內容
全論.................................................................................................................. 81
甲一、能說之名................................................................................................ 83
甲二、所說之論................................................................................................ 84
乙一、初善造論分支....................................................................................... 84
丙一、禮贊句................................................................................................ 84
丙二、立誓句................................................................................................ 86
乙二、中善所造之義....................................................................................... 87
丙一、宣說所量之二諦.................................................................................. 87
丙二、宣說能量之二理.................................................................................. 88
丁一、略說二理........................................................................................... 88
丁二、以四理廣說....................................................................................... 88
戊一、能量四理......................................................................................... 89
己一、說前三理........................................................................................ 89
庚一、總說緣起顯現............................................................................... 89
庚二、別說彼之因果體三理.................................................................... 89
辛一、宣說作用理與觀待理.................................................................. 89
壬一、真實宣說................................................................................... 89
壬二、彼之必要................................................................................... 90
辛二、宣說法爾理................................................................................. 92
壬一、從顯現世俗角度而宣說............................................................. 92
癸一、真實宣說................................................................................. 92
癸二、彼之安立................................................................................. 93
壬二、從空性勝義角度而宣說............................................................. 94
庚三、隨同三理而攝義........................................................................... 96
己二、說證成理........................................................................................ 97
庚一、略說............................................................................................. 97
庚二、廣說............................................................................................. 98
辛一、現量證成理................................................................................. 98
壬一、總說.......................................................................................... 98
壬二、別說........................................................................................ 100
癸一、根現量................................................................................... 100
癸二、意現量................................................................................... 101
癸三、瑜珈現量............................................................................... 101
癸四、自證現量............................................................................... 102
壬三、攝義........................................................................................ 104
辛二、比量證成理............................................................................... 105
壬一、本體........................................................................................ 105
癸一、以何心比量............................................................................ 105
癸二、以何因比量............................................................................ 107
癸三、以何方式比量........................................................................ 109
子一、以所量而安立三種、六種.................................................... 109
子二、以建立方式而安立四種........................................................ 111
子三、以緣取方式而安立二種........................................................ 111
壬二、分類........................................................................................ 112
癸一、真實分類............................................................................... 112
子一、名言量................................................................................. 112
子二、勝義量................................................................................. 114
癸二、攝義....................................................................................... 115
壬三、除諍........................................................................................ 116
癸一、總說....................................................................................... 116
子一、除不容有之諍...................................................................... 116
子二、除不成立之諍...................................................................... 116
子三、除無必要之諍...................................................................... 118
癸二、別說....................................................................................... 118
子一、除觀察名言之諍................................................................... 119
子二、除觀察勝義之諍................................................................... 120
子三、一致攝義.............................................................................. 121
戊二、彼之作用四法依............................................................................. 124
己一、總說............................................................................................. 125
己二、別說............................................................................................. 126
庚一、不依人而依法............................................................................. 127
庚二、不依句而依義............................................................................. 128
庚三、不依不了義而依了義.................................................................. 130
庚四、不依心識而依智慧...................................................................... 137
戊三、宣說八辯才之果............................................................................. 142
丙三、宣說如此衡量之果............................................................................ 144
乙三、末善結尾之義..................................................................................... 145
丙一、造論方式........................................................................................... 145
丙二、回向此善........................................................................................... 146
甲三、圓滿末義.............................................................................................. 146
解義慧劍
全知麥彭仁波切 著
索達吉堪布仁波切 譯
1. 宗正盡斷過,三義無懷疑,妙慧智寶藏,文殊尊前禮。
2. 深廣難通曉,佛教之甘露,何者欲品嘗,賜彼智慧光。
3. 諸佛所說法,真實依二諦,世間世俗諦,超凡勝義諦。
4. 二諦之自性,無謬解慧入,修成淨二量,勝妙之慧目。
5. 顯現此等法,皆依緣起生,無所觀待法,不現如空蓮。
6. 因緣齊全故,起生果作用,諸具果性法,皆待各自因。
7. 故知因與果,處及非處理,行止諸作為,宗派工巧等,
8. 皆源彼根本,是故彼者攝,世間之學問,出世之學處。
9. 緣起生諸法,皆具依自體,住不共法相,堅硬濕熱等,名言此法爾,不可否認也。
10. 一法由異法,建立遣餘名,安立無邊義,以自體性住,現量所取境。
11. 何者以反體,假立似異法,分別識分析,實體反體立,
12. 此二方式,亦了諸所知,彼廣多安立。
13. 因果體之法,真實中觀察,能生不可得,觀待生亦無。
14. 雖現各自體,體性本為空,三解脫法界,勝義之法爾。
15. 作用觀待理,有實之法爾,理終歸法爾,緣由無所覓。
16. 二諦之法爾,隨同而衡量,事勢理成故,即是證成理。
17. 現相與實相,自體現量顯,或依現量見,無欺比量他。
18. 現量共有四,無誤根現量,以及意現量,自證及瑜伽,現彼境自相,是故無分別。
19. 設若無現量,無因無比量,因生彼滅等,凡現皆不容。
20. 若爾彼空等,依於何者知?
21. 不依名言諦,不得證勝義。
22. 五根所生識,明瞭受自境,根現量彼無,如盲不覺境。
23. 意根所生者,明斷內外境,意現量彼無,共知法識無。
24. 依教善修行,終明受自境,瑜伽現量無,不見超凡境。
25. 現量領受色,如實除增益,自心若有彼,知彼他無窮。
26. 故以明知體,猶如知對境,無待而自明,此即稱自證。
27. 依他現量受,能定現量者,唯自證彼無,依他皆不成。
28. 比量本現量,現量自證定,歸不誤心受,而無餘能立。
29. 故依離分別,不錯現量已,于現前諸法,能除諸增益。
30. 取境義共相,混合名能知,是有分別識,圓行異名言。
31. 不諳名言士,心現義共相,依可混名念,於境行取捨。
32. 若無分別識,破立名言無,故比量學處,誰亦無法示。
33. 分別衡量證,尋後等隱事,分別比量無,皆成如嬰兒。
34. 依何能知何,即因彼宗法,同品異品遍,三相全無誤。
35. 現量所抉擇,因中能推測,個別隱蔽分,依系證所立,
36. 果因自性因,不得相違得,破所破不得,如是歸三因。
37. 真實諸顯現,本來等性故,心淨見清淨,住淨自性中。
38. 有實依緣生,無實依假立,是故實無實,自之體性空。
39. 實相義空基,空性無異故,現空離說一,各別自證知。
40. 所有諸建立,歸集證有是,所有諸遮破,無遮非遮攝。
41. 依量破立理,如理確定已,他前亦合理,能說破與立。
42. 破者即運用,三相自續因,依于他承許,以應成語破。
43. 名言亦有二,實現[1]符不符,依于清淨見,不淨觀現世,二種名言量,如天及人眼。
44. 彼二之差異,體因果用分,似義無欺心,如理取境生,
45. 觀現世對境,遣除諸增益,盡持分位義。廣大之智慧,
46. 緣如法性生,不可思議境,遣除諸增益,具盡所智果。
47. 勝義有二種,相似真實理,能量觀勝義,彼量亦成二。
48. 依前而入後,猶如患目愈,正量明目淨,現見淨等義。
49. 無分別分別,二月夢繩蛇,有錯未錯分,故成量非量。
50. 若無量非量,誤妄無誤真,永不可分故,宗派不容有。
51. 真性中析已,現量及比量,非量如何立,如是之戲論,
52. 皆成體性空,故離諸戲論,如火之熱性,住名言戲論。
53. 是故現與空,無離住萬法,方便方便生,遮一另不證。
54. 不析量非量,唯依世人見,趣入勝義諦,此說雖不遮,
55. 見此生彼果,世間之現量,依之比量故,未稱不舍義。
56. 無二名言量,淨見成虛妄,不淨見海螺,白黃真假非。
57. 無二勝義量,不知二諦融,勝義墮戲邊,自我毀滅矣。
58. 所量世俗無,能量心自證,析無如水月,終無別一諦,
59. 涅槃真實際,諸法究竟故,識境無別身,智相離中邊。
60. 如此深與廣,慧眼睜開已,定見佛佛子,諸具大慧者,
61. 由經之妙道,顯密乘法理,難得誰已獲,莫令空無果。
62. 具此四種理,具備妙慧光,不隨他轉智,定生四法依。
63. 不具如此慧,如盲依盲人,為名句易了,四依成顛倒。
64. 是故不依人,而當依正法,由說理成道,解脫說者非。
65. 何者若善說,說者縱如何,如佛為化眾,幻現屠夫等。
66. 違大乘義說,說者縱現似,賢善亦無益,如魔化佛陀。
67. 聞法而思維,依義不依句,通達所詮義,何說皆無違。
68. 為了義欲說,命名而知彼,複勤戲論句,如得象尋跡。
69. 耽著詞句繁,妄念增無盡,由此背離義,凡愚徒勞因。
70. 用樹之一詞,境等外無止,僅此亦知彼,名言必要已。
71. 手指示明月,愚童視手指,唯耽句愚者[2],想知亦難知。
72. 悟入意義時,知了不了義,不依不了義,而當依了義。
73. 佛陀遍知已,隨眾界根意,猶如階之梯,宣說乘次第。
74. 念及何用意,秘密意趣八,依詞以量害,必要說亦有。
75. 是故四派至,究竟金剛乘,下未證悟分,上者明抉擇,
76. 依教理更成,見而持了義,天鵝水析乳[3],智者游教海。
77. 甚深金剛乘,六邊四理印,傳承竅訣伴,無垢理抉擇。
78. 諸法本清淨,大等性雙融,依憑二正量,抉擇之真義。
79. 顯宗及生起,圓滿大圓理,詞總隱究竟,無違入此要。
80. 深得解了義,勝慧諸佛子,持無盡法藏,教法證法幢。
81. 實修了義時,不依隨詞語,分別二取心,而依無二智。
82. 有緣之本性,二取自性心,彼緣彼虛妄,不證法性義。
83. 緣有實無實,緣二緣非二,如何緣亦緣,緣取是魔境,
84. 此乃經中說。依憑何破立,無法壞所緣,見無破立解。
85. 離諸所能取,自然智自明,遮諸四邊戲,此說殊勝智。
86. 如盲前日色,凡夫前未見,如何思不知,凡愚皆生懼。
87. 然依真聖教,破諸邊之理,上師竅訣力,如得目自見。
88. 爾時得品嘗,佛法甘露味,百倍信喜眼,專注佛智身。
89. 于此諸正法,究竟歸等性,得無說確信,說無盡法藏。
90. 精通二諦理,見二諦融義,如為精除皮,知勤諸方便。
91. 故佛巧方便,方便稱正道,于師彼聖教,起不退轉信。
92. 得勝不住智,自解有寂邊,無勤大悲心,遍及時空際。
93. 依擇二諦理,四理而深思,作用四法依,無垢勝因中,
94. 甚深智慧果,普照遍一切,印持覺性界,八種辯才開。
95. 先前聞思義,不忘正念藏;彼彼深廣義,盡辨智慧藏;
96. 所有經續義,通達了悟藏;無餘所聞義,不忘總持藏;
97. 善說令眾生,滿足辯才藏;妙法大寶庫,普護正法藏;
98. 三寶之種族,不斷覺心藏;無生等法性,得忍修行藏。
99. 自在富不離,無盡八大藏,佛菩薩讚歎,成三界怙主。
100. 量因佛陀語,依量成立故,量道生定解,見量語諦果。
101. 所見極清淨,大悲臻究竟,善逝示道言,我得甘露味,願依四道理,四依得品嘗。
102. 分享此甘露,然於此濁世,由反其道致,難嘗法妙味,見此以淨意,最敬教心著。
103. 願此思所生,無垢慧生理,略說之善根,眾成文殊果。
104. 蒙文殊語日,心蓮以信啟,溢此善說蜜,願善緣蜂喜。
此《解義慧劍》,我本有書寫之意,近日承蒙智者淨意幢(拉色丹畢嘉村)勸請,而於護地年三月二十九一日內,文殊歡喜(麥彭仁波切)撰寫,願吉祥!共有一百零四頌,善哉!
解義慧劍論釋——普照佛教之日
拉色丹畢嘉村尊者 著
索達吉堪布仁波切 譯
依憑其意無二智,降伏無餘諸魔軍,
攝受一切諸含識,怙主文殊前敬禮。
天王成就仙人聖聲聞,住十地大菩薩諸有情,
恭敬稽首禮拜其蓮足,釋迦佛前三門齊敬禮。
救度脫離深不見其底,無邊無際三有之苦海,
趨至遍知寶洲賜慰藉,持彼妙法僧眾前敬禮。
徹知無餘佛教智慧藏,以其大悲開示之善說,
除善緣者心中之貧困,文殊怙主上師足下禮。
以簡短語開顯諸佛理,二諦實相殊妙之含義,
前所未有論典善說句,依師威力盡己所能釋。
具有智慧的補特伽羅依靠曾經累積善根之因作為前提,根據各自的緣分品嘗到如來教甘露的所有這些人首先認識到,眾生在欲、有、見、無明四大瀑流盈盈充滿、無 邊無際的三有之處周而復始地流轉,與水車有六個方面的相同點,(故如水車。)隨之帶著極不悅意的念頭渴望棄離痛苦的驚濤駭浪,而棄離的辦法只有如理如實洞 悉萬法的佛陀所宣說的妙法,除此之外,被數論派等宗派視為天尊的遍入天、自在天等天神,以及名揚世界的人間轉輪王等,他們誰的教派中也不具有。從而將獨一 無二本師佛陀的聖教視為殊妙絕倫,倍加珍惜愛重。依照(《俱舍論》中所說:)“守戒具足聞思慧,極為精勤而修行。”作為有幸步入如意寶般佛門的我們,相應 各自的智力,在不久的將來必能越過輪回、寂滅二邊而自在富有圓滿功德法。佛教具有博大精深的特性,堪為包括天人在內一切眾生唯一的吉祥依怙,甚至佛的名號 也是千載難逢,遠遠超勝遍滿奇珍異寶的大海與甘露汪洋。因此,我們要原原本本地按照聞思修的次第來進行。佛教也包括所詮與能詮兩個方面,我們要通過認認真 真、詳詳細細辨別這些道理的方式來品嘗正法的美味。有關在聞法階段重要性的問題,當參閱至尊上師(麥彭仁波切)所著的《聲明論》來了知。
此處講解通過思維的途徑通曉意義要點的論典《解義慧劍論》分三:一、能說之名;二、所說之論;三、圓滿末義。
甲一、能說之名:
解義慧劍:
其中的“義”,通常而言,就是世間上人們共稱“句義”中的“義”,它是指能詮與所詮中的所詮。而這裡的“義”,是指世尊所闡示的因法相乘與果密宗金剛乘即 顯教密教如意寶以及解釋它們密意的所有注疏。成為如實地通達佛法一切要訣的障礙,就是未證與邪證,由這種垢染導致我們不能輕而易舉地品味到世尊的妙法甘 露,而徹頭徹尾地消除這所有障礙之後,再通過正理的管道來抉擇佛陀及其追隨智者們所承許的意義所在,進而毫不顛倒、毫無懷疑地生起定解,就像白天現見眼前 存在的色法一樣。而通過聽聞等途徑深入研學此論結果必能在自他相續中生起這樣的定解,故為“解”。
如果有人想:怎樣才能生起定解呢?
依靠無誤通達二諦實相的智慧來生起定解。由於憑藉這種智慧能夠頓時斬斷不悟識、顛倒識與懷疑等愚昧之網,為此從同法的角度而稱為“劍”,因為與鋒利的寶劍劈斬莽莽密林的作用相仿。
我們要明確,此論的取名方式是以所詮與比喻相結合來取的。
甲二(所說之論)分三:一、初善造論分支;二、中善所造之義;三、末善結尾之義。
乙一(初善造論分支)分二:一、禮贊句;二、立誓句。
丙一、禮贊句:
宗正盡斷過,三義無懷疑,
妙慧智寶藏,文殊尊前禮。
作者首先頂禮,對於依靠教理詳加分析達到極點的意義,以更無高超的定解作為安立的界限來相應安立,這就是宗派。宗派的意義有符合實相的正確之義與不符合實 相的錯誤之義兩種。錯誤之義,就是指淡黃派等所安立的與實相不符的相似教理,以狡猾惡劣手段創立的宗派。佛陀安立的聖教是符合真正實相的聖教量,依之能夠 獲得解脫與遍知果位這一點憑藉正理可以證實,故而成立正確無誤。淡黃派等,依於相似的顛倒教,是在對萬法實相一無所知的同時加以推理宣稱,因此純粹是錯誤 的,並且依之不能獲得解脫與遍知果位這一點憑藉正理也能證明。
為什麼佛陀的聖教是正確的呢?
因為此教的宣說者是已經如理如實現量照見萬法實相而盡斷一切過失的緣故,他所指示的道完全與實相一致,因此正確無誤,就像無有眼翳者的所見一樣。相反,那些外道本師自己尚未斷除迷惑,因此他們所講說的教也絕對是錯誤的,如同有眼翳者的所見一樣。
如果有人問:佛教是聖教量、本師遍知的智慧現量照見萬法是正量這一點怎麼成立呢?
由於通過正理的途徑毫不顛倒地闡示所量的緣故,以比量足可證明本師是正量、佛法是解脫無與倫比的津梁,誠如理自在的論典等中所說的那樣(由此也能證明佛法 是正量)。對於現量照見一切所知的佛陀所宣講的正確宗派,如果以宗法、同品、異品這三相或者三義的方式加以衡量,就能認識到它具有對意義無欺生起定解,無 有懷疑黑暗而顯露妙慧光明的特性。這以上闡述了安立論體並同等說明了聖教量、現量與比量。
在擁有如此無垢智慧妙力的主尊、超勝絕倫的本尊、智慧寶藏的文殊菩薩面前恭敬頂禮。本來,具有三量耀眼奪目無垢光芒者就是諸佛出有壞無二的智慧,這一智慧 就是文殊菩薩的本體。或者說,由於文殊菩薩是三量的源泉,故而在堪為智慧大寶藏的文殊菩薩前頂禮膜拜。這是作者了知理由而作的頂禮。依靠此禮贊句對三量之 源泉的文殊禮贊,同時也表明對具有現量照見一切所知之智慧的佛陀、佛法聖教量以及通過三義對佛法生起定解進而見諦無有疑垢的諸位聖者即三寶禮贊,作者以了 達三寶即是文殊菩薩之本性的方式而作禮,間接也說明我們必須要由經三義的途徑來抉擇、悟入具有現量洞曉萬法之智慧的佛陀所宣說的無誤佛教宗派。所謂的三 義,在三量的場合是指三相推理,在其他場合當中,則是指觀察名言量、觀察勝義量、決定雙運量等等。
丙二、立誓句:
深廣難通曉,佛教之甘露,
何者欲品嘗,賜彼智慧光。
遠離有無、有無二俱、非有非無一切邊微妙甚深空性勝義諦以及地道、十度等浩瀚廣大的世俗法,這二諦甚深廣博,因此極其難以通達,具有如此特性、大慈大悲如 來的大乘顯教密教甘露,一經品嘗便能遠遠避開衰敗過患。對於往昔曾經積累過二資、渴望品嘗到妙義美味的諸位有緣者,作者我懷著慈悲的心腸賜予能開啟他們相 續智慧的殊妙善說光芒——這部論典。這是立誓句。關於取名、禮贊與立誓的必要,按照一般論典來了知。
乙二(中善所造之義)分三:一、宣說所量之二諦;二、宣說能量之二理;三、宣說如此衡量之果。
丙一、宣說所量之二諦:
諸佛所說法,真實依二諦,
世間世俗諦,超凡勝義諦。
精通調化眾生之方便、具有無量大悲、大徹大悟萬法之真如而現前正覺的一切佛陀唯一為利益所化有情所宣講一切妙法的所詮(意義)是真實依靠二諦來闡示的。
二諦究竟是指什麼呢?
成為世間名言之心的對境就是世俗諦,作為出世間正智的對境是勝義諦,如《父子相會經》中雲:“了知世間此二諦,汝非他前聞自知,彼即世俗勝義諦,此外無有 第三諦。”由於除二諦以外的第三諦不可能存在,因此輪涅諸法完全可包括在這二諦之中。其中,世俗諦是萬法的現相,在有戲論名言之分別心前真實存在,因此稱 為“諦”;勝義諦,是萬法的實相,在遠離戲論之聖者的智慧前真實不虛,故而稱為“諦”。誠如月稱菩薩親口說:“癡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現為諦,能仁說名 世俗諦,所有假法唯世俗。”《入行論》中也說:“勝義非心境。”我們務必明確,比原原本本證悟二諦的自性更勝一籌的其他證悟絕不可能存在,按照乘的次第, 對二諦各自之實相證悟得越來越深入。
丙二(宣說能量之二理)分二:一、略說二理;二、以四理廣說。
丁一、略說二理:
二諦之自性,無謬解慧入,
修成淨二量,勝妙之慧目。
對於如是所量世俗與勝義二諦的自性或實相,如果依靠無倒的能量無謬如實定解的智慧深入領會,那麼自相續中定能修成無有錯亂之過垢的觀察名言量與觀察勝義量——二量如下文中所說堪為第一美妙的慧眼。言外之意是說,倘若不具備這樣二量的明目,就無法一五一十地現見二諦的實相。
丁二(以四理廣說)分三:一、能量四理;二、宣說彼之作用四法依;三、宣說八辯才之果。
戊一(能量四理)分二:一、說前三理;二、說證成理。
己一(說前三理)分三:一、總說緣起顯現;二、別說彼之因果體三理;三、隨同三理而攝義。
庚一、總說緣起顯現:
顯現此等法,皆依緣起生,
無所觀待法,不現如空蓮。
凡是在世界上顯現的這一切有實法,無一例外都是依靠裡裡外外的因緣,以緣起的方式而產生的,例如種子生芽、無明生行等等。假設是不觀待內外因緣的任何一 法,也不可能顯現為受用境,就像虛空中的蓮花不可能顯現為所取境一樣。正是由於這種原因,聖者龍猛菩薩才說:“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
庚二(別說彼之因果體三理)分二:一、宣說作用理與觀待理;二、宣說法爾理。
辛一(宣說作用理與觀待理)分二:一、真實宣說;二、彼之必要。
壬一、真實宣說:
因緣齊全故,起生果作用,
諸具果性法,皆待各自因。
顯現的緣起也是通過因作用、果觀待、體法爾這三種方式而存在。其中開頭這一頌講了前兩種道理。種子之因與水肥、溫濕等緣能產生自果的因緣組合樣樣齊全,故 而能起到產生苗芽之果等的作用,這是作用理,因為這些因起到產生這些果的作用。可見,內外的這些有實法是在因緣面面俱到的情況下才這般顯現的。如果因緣組 成殘缺不全,那麼就不會生果,一旦因緣聚合齊全,即使不想有果也避免不了,這是永不欺惑的道理。
我們要清楚:世間上人們有目共睹、眾所周知所有具備果本性的法都是一樣,稻子的果實觀待稻子的種子等等,有實法通通觀待各自的因,這是觀待理,因為是無則 不生的推理。由此可知,這所有法不是由無因、他因中產生,而是由各自因緣聚合中生果的,因此是果觀待因。如(《釋量論》中)說:“無不齊全因,何故果消 失。”又雲:“無有無因果……”
壬二、彼之必要:
故知因與果,處及非處理,
行止諸作為,宗派工巧等,
皆源彼根本,是故彼者攝,
世間之學問,出世之學處。
為此我們要明確,由於一切法由因產生、果觀待因而生、否則不會產生,所以因作用理、果觀待理中,由某因生某果,某果觀待某因,這就是處,例如,稻子的因產 生稻果,稻子的果觀待稻子的因,這是處……我們也要清楚,某因不生某果、某果不觀待某因的一個法,產生彼果,彼果觀待彼因,這是非處,例如,稻種產生青稞 芽、青稞果觀待稻種,即是非處……通過了達這樣的處與非處的道理,在世間中也是知曉此事有果可得才去做,明知無果可圖而放棄不做,可見世間的工巧等、內外 一切宗派也是如此行止,都是以作用理與觀待理為根本,換句話說,了知處與非處的道理都依賴於它們。由此可見,這二種理也完全包含了世間盡人皆知的工巧明、 醫方明等所有學問以及出世間方面佛陀所說的三學等一切學處。因此,正如世尊所說:善因中生不悅意之果、惡因中生悅意之果是非處,善因中生悅意之果、惡因中 生不悅之果是處……也對此作了詳細闡述。
辛二(宣說法爾理)分二:一、從顯現世俗角度而宣說;二、從空性勝義角度而宣說。
壬一(從顯現世俗角度而宣說)一、真實宣說;二、彼之安立。
癸一、真實宣說:
緣起生諸法,皆具依自體,
住不共法相,堅硬濕熱等,
名言此法爾,不可否認也。
諸法由緣起而安立,或者說不是緣起而生的法絲毫也不存在。以這種方式產生的現有輪涅所攝的一切法並不是他者所造而具有以各自之本體分別安住在與眾不同各個 自相中這一法相。比如,地的法相是堅硬、水的法相是濕性、火的法相是熱性,“等”字中包括風的法相是動搖等等,諸如此類名言諦的這一法爾,是有實法的自然 規律,這一點是任何一位智者也辯駁不倒、否認不了的,因為在名言中,這就是有實法的真相,就像依理無法否定火的熱性一樣。如《釋量論》中說:“有實以自 性,安住各本體,同類依賴於,遣除他有實。”
如果有人說:那麼,應成派難道不是遮破了世俗自相成立嗎?
雖然是遮破了世俗自相成立,但那是從觀察勝義作為出發點的,而並不是在世間人面前否定火的熱性等等,因為對於這些,應成派也是按照世間共稱來承認的,在世間中,熱性以外的火根本不存在。
癸二、彼之安立:
一法由異法,建立遣餘名,
安立無邊義,以自體性住。
現量所取境。何者以反體,
假立似異法,分別識分析。
實體反體立,由此二方式,
亦了諸所知,彼廣多安立。
名言的所有法都無一例外,在諸如瓶子的一法上,也是一樣,從各種各樣法的角度也有以“是”、“有”等來建立,以“非”、“無”等來遣餘,這樣的名言安立無 邊無際,這些意義在名言中不是由他者所造,而是以各自的體性安住著。就拿瓶子來說,它的自相是無分別識現量所取的對境,在它上面,儘管實際上不成立其他實 體,但從無常、俱生以及大腹等反體行相的角度也可依心假立,那一事相中似乎異體的法,以名義混合執著的分別識來分析運用,名義混合執著、可以混合這一點在 下文中將給予論述。
我們要清楚,現量緣取外境自相的是無分別識,名義混合執著、可以混合這兩者均是義共相耽著為自相而取境的,這兩者都是有分別識。一切有實法也包括實有和與 之相反不存在實體的假有兩種。通過實有、假有兩種方式,也能如理如實地通達無邊無際的一切所知法相。由此廣泛引申出的法相、事相與名相、相違與相屬、境與 有境、破與立、顯現與遣余等等安立多之又多。
實有、假有的差別:不觀待他法自主地顯現行相,就是自相實有;與之相反稱為假有。分類:實有包括能起功用的一切有實法,以理成立實際存在的法,相續穩固安 住輪回階段的法以及獨立自主自在顯現義共相四種分類。假有也包括四種,(一)部分假有,諸如,吝嗇貪欲的部分;(二)階段假有,諸如,不相應行;(三)增 益假有,諸如“我”;(四)他法假有,諸如,婆羅門小孩叫獅子。
壬二、從空性勝義角度而宣說:
因果體之法,真實中觀察,
能生不可得,觀待生亦無。
雖現各自體,體性本為空,
三解脫法界,勝義之法爾。
上述的因作用理、果觀待理以及體名言法爾理的法也就是因果體所有法,用觀察勝義的一切理證在真實性的真如中加以觀察分析,則了不可得。如果以破四邊生的理 證來分析,則由因生果的作用理極微塵許也得不到。如果以破有無生因等來觀察,則果觀待因而生的觀待量也同樣不存在,因為如果以觀察這些的四種理或五種理或 七相推理等來分析,則何時何地都得不到。顯現各自本體的這些法,如果用離一多因等來剖析,那麼並不是像以他法來空那樣,而是各自體性原本為空,無有自性。 世尊也說:非以空性成空性,非以無相成無相,非以無願成無願,而諸法體性即是空性。諸大論師也異口同聲地說過:假設中觀師說“有實法是空性”,那麼中觀宗 將成為斷見派,然而,中觀師說“有實法自性為空性”,因此中觀宗並不是斷見派……
因此,這般顯現的一切法如同幻化的馬象等一樣是在不成立實有的同時顯現的,而在勝義中作用不可得,故而是因無相,觀待不可得,故為果無願,法自身的體性不 存在,故為體空性,具此三解脫門的法界無餘消除一切戲論之網,是諸位聖者各別自證智慧所了悟的行境,這就是勝義法爾理。這樣的法性是萬法的究竟實相,而並 不是由分析才重新產生或者通過修行重新形成那樣,一切如來出世也好,沒有出世也好,萬法在這一法性中如如不動,為此稱為真實際或者真如等等,名言中取上諸 如此類的眾多名稱。《入中論》中雲:“若諸佛出世,若佛不出世,一切法空性,說名為他性。實際與真如,是為他性空。”《經莊嚴論》中也說:“慧見唯心已, 悟心亦無有,智者知無二,安住真法界。[4]”因此,除了這一迷亂以外所謂的輪回絲毫也不存在,消除迷亂以外所謂的涅槃絲毫也不存在,所以說有寂等性、輪 涅等性以及大淨等、無改自住之瑜伽等也極富合理性。彌勒菩薩親言:“我見本性非真我,非為劣住相異故,唯二者彼生誤故,解脫唯是盡錯謬。[5]”
庚三、隨同三理而攝義:
作用觀待理,有實之法爾,
理終歸法爾,緣由無所覓。
概括地說,在名言中,作用理與觀待理也是有實法各自名言的實相或法爾,因此正理歸根到底就是法爾理,因為由因生果、果觀待因這些也是各自的法爾。只要決定 是法爾,所謂青稞的種子為何能產生青稞的果實、青稞的果實為何觀待青稞的種子等等理由無可尋覓,因為這是有實法的必然規律,就像火的熱性一樣。
己二(說證成理)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庚一、略說:
二諦之法爾,隨同而衡量,
事勢理成故,即是證成理。
現相與實相,自體現量顯,
或依現量見,無欺比量他。
上述的世俗與勝義二諦的法性,依靠如實切合實相的一切正理衡量任何一者都能通達,這是有實法的事勢理,或者由事勢理間接證明,因此誰也無法憑藉符合意義的 詞句來推翻,所以叫做證成理。如實顯現的現象世俗與如實安住的實相勝義各自的本體作為現量的行境而斷除增益,或者雖然本體不是現量顯現但依靠現量見到它的 因(理由)而證知任何所證對境,就一定能夠做到無欺推測其餘所證事,例如,由煙的因推出火。證成理也有四種,現量衡量勝義的本體,如聖者入定智慧;比量衡 量勝義的本義,如由緣起理證成無我;現量衡量名言的本體,如眼識了別青蓮花的青色;比量推測名言的意義,如由現量見到的煙推測火。
庚二(廣說)分二:一、現量證成理;二、比量證成理。
辛一(現量證成理)分三:一、總說;二、別說;三、攝義。
壬一、總說:
現量共有四,無誤根現量,
以及意現量,自證及瑜伽,
現彼境自相,是故無分別。
證成理中,現量有四種,是哪四種呢?其一、不被眼翳、坐在船上感覺山在動搖之類的迷亂因所蒙蔽的根現量;其二、無有瘋狂迷亂的意現量;其三、享樂受苦等無 需他者而自我領受的自證現量;其四、瑜伽行者的等持現見在他者前隱蔽之某法的瑜伽現量。現量的對境不是單單的義共相而是顯現對境的自相,因而無有分別念。 本來分別念有本性分別念、尋伺分別念與名義混合執著之分別念三種,這裡是指沒有名義混合執著之分別念,如雲:“現量不誤離分別。”
設若無現量,無因無比量,
因生彼滅等,凡現皆不容。
若爾彼空等,依於何者知?
不依名言諦,不得證勝義。
假設無有這些現量,煙等理由就不存在,為此比量也不復存在,因為比量是依靠現量見到的理由而產生的,如雲:“由三相因知本義。”再者,如果現量不存在,則 種子的因中生苗芽、最終苗芽滅亡等世間人們親眼目睹的萬事萬物都不可能見到了,如果見不到這些事物,就說明這些不存在,結果凡顯現的事物自性空等依靠什麼 理由來得知呢?因為不依靠世間顯現這一名言諦的方便,就不能證悟方便生的空性勝義。意思是說,勝義諦並不是身語意的行境,因此誰也無法直截了當赤裸裸地展 示它。諸位大德依靠如此顯現的名言法,就像用手指指示月亮一樣,讓一切有緣者各自趨入證悟的境界,因此說名言諦是方便,依此而證悟的勝義諦是方便生。聖者 龍猛菩薩親言:“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又說:“了知此緣起,去惡見網念,除貪嗔癡故,無染趣涅槃……”月稱菩薩也親口說 道:“由名言諦為方便,勝義諦是方便生,不知分別此二諦,由邪分別入歧途。”
壬二(別說)分四:一、根現量;二、意現量;三、瑜伽現量;四、自證現量。
癸一、根現量:
五根所生識,明瞭受自境,
根現量彼無,如盲不覺境。
眼根等五根所生的眼識等,明明了了領受自己的對境——色等,這就是根現量。假設根現量不存在,就會如盲如聾,覺察不到外界自己的對境——色等,因為無有根現量之故。
以從“存在”的方面認定現量與“不存在”的方面作假設這兩種形式加以闡述,以下正量也都依此類推。這些均如火與熱性一樣安住在有實法的實相中,如果認為這 些安立是通過理證的管道重新形成,那完全是錯誤的。這一實相只不過是依靠理證得以開顯而已,就像倉庫裡的財物依靠燈而明顯一樣。這樣來理解才是智者之舉。 因此,關於這一點,不僅是在這裡,而隨時隨地都要通曉。
癸二、意現量:
意根所生者,明斷內外境,
意現量彼無,共知法識無。
由意根產生、明確認知色等外境與夢象等內境的有境,就是意現量,如果意現量不存在,那麼共同了知內外一切法的識就成無有。在講根現量與意現量的此時,就是總體認清這兩種現量的本體,而並不是說單單的真現量。正量以前文中所說的“不誤”作為特徵,後面還要講述。
癸三、瑜珈現量:
依教善修行,終明受自境,
瑜伽現量無,不見超凡境。
諸位瑜伽行者遵照上師佛陀出有壞及其隨行的諸位大德巧妙宣說的聖教,通過無誤的方便途徑認真修行,修行趨於究竟時,無現入定中明確領受人無我與法無我,有 現後得時明確領受見二千、三千及無數世界等自境互不混淆的對境,這就是瑜伽現量。如果瑜伽現量不存在,那麼就見不到超越所有凡人行境諸位瑜珈師境界的真 義,結果瑜伽師與平凡者成了無有差別。如此一來,所謂的“瑜伽世間破,平凡世間者”等等說法均成非理。
癸四、自證現量:
現量領受色,如實除增益,
自心若有彼,知彼他無窮。
眼識通過現量領受而對自己對境的色法,能如實排除黃色海螺等增益,如果自己的心也有這樣通過領受而不觀待他法來斷除對境的增益,那麼它以自證不能了知而還 需要有一個其他了知者,這樣一來,它(其他了知者)也需要一個其他了知者……結果就成了無窮無盡,因為如果了知對境者與了知識者同時存在,那麼了知識者還 需要其他了知者……結果依然成為無窮。如果二者不是同時而是後識來了知前識,也如前一樣成為無窮。
故以明知體,猶如知對境,
無待而自明,此即稱自證。
因此,識與車、牆等無情法相反,以所具有的明知體性,猶如了知外境色法一樣,也能自我了知,而不觀待他法,自明自知,這就叫做自證。《中觀莊嚴論》中雲: “遣除無情性,識方得以生,凡非無情性,此乃自身識。”所以,在這裡刹那識並不需要其餘能了知它者而自我了知,這就是自證。諸如前識了知後識、後識了知前 識那樣,這雖然是自相續的識作為對境,但也該歸屬在他證的範疇內。實際上,如果識存在境與有境二者,也同樣是他證,刹那識並不存在境與有境二者,而且不是 無情法、是心識、不需要其他能知者等等,關於這方面的分析,在理自在的論典中有詳詳細細的說明。
依他現量受,能定現量者,
唯自證彼無,依他皆不成。
對於依靠其餘三種現量領受,能確定它是現量者唯有自證,因為(其餘三種現量)是從它們明確領受自境的角度安立為現量的,而所謂“以自心領受如此如此”無需 詢問他人而成立,因為是自證的緣故。假設自證不存在,那麼依靠其餘任何推理方式都無法證明它們是現量。如果說藍色是以眼識確立的,那麼請問眼識本身是由現 量還是比量證實的?假設說它是以現量證實的法,那麼所立與能立要麼是同時,要麼是不同時,而無有其他情況,所立與能立同時不可能,假設二者並存產生則不該 是所見與能見,因為只要是同時生就互不觀待。不同時也不合理,因為,第一刹那眼識如果是由它後面的識來斷定,斷定它的識仍舊需要他法來斷定……結果如前一 樣成為無窮。再者,由於外觀內觀交替產生的緣故應成緣取藍色的識中斷,並且應成識不遷移到對境上……有許多過失。詳細內容,在理自在的論典中有明示。假設 憑藉比量來證實眼識是現量,則不成立,原因是,只要一開始眼識本身沒有現量領受,與之相屬的法就無從安立,只是根與境等存在並不能證實眼識存在,這一點正 如《釋量論》中所說的那樣。
壬三、攝義:
比量本現量,現量自證定,
歸不誤心受,而無餘能立。
故依離分別,不錯現量已,
于現前諸法,能除諸增益。
對於任何外境,比量推理依賴現量領受方得產生,因此它的根本就是現量。現量也是由自證領受自我確定無疑是現量的,所以一切現量歸根到底就是不被內外一切迷 亂因所蒙蔽之心的自證。而對於任何法來說其他能立無可尋覓,因為原本就是由不錯亂之心來領受的緣故,如同已經得到大象一樣。為此,依靠遠離名義混合執著的 分別念而沒有錯亂因迷惑的根現量、意現量以及自證現量、瑜伽現量四種現量,對於所有成為現量對境的青蓮花等一切法,能遣除非青色等增益,因為通過現量的途 徑能夠如是證成它們,這一點我們務必要了知。可見,“由煙之因證成火”之類的所有比量,最終的落腳點就是諸如現見煙一類的現量。現量最終也要歸屬在以自心 明確領受對境中,即歸根結底就是自己如此生起領受在自心前毫不隱蔽的自證。如果在世俗中自證不存在,那麼一切量的安立均不合理,因此我們必須分清一切論典 中破的是自證成實。
這以上是將文殊上師的部分教言以旁述的形式講述了一番。
辛二(比量證成理)分三:一、本體;二、分類;二、除諍。
壬一(本體)分三:一、以何心比量;二、以何因比量;三、以何方式比量。
癸一、以何心比量:
取境義共相,混合名能知,
是有分別識,圓行異名言。
瓶子等對境的一切法,依靠語言分別遣除非本身的他法而執為瓶子等的所取境就是共相,對此通過顯現(自相)、假立(總相)誤為一體而能了知自相,如《聲明 論》中說:“遣餘之共相,誤解知自相,共相外自相,無言說分別。”這樣的義共相首先以心來緣取,進而就像了知、熟悉名言者將通過遣餘把所說的名稱瓶子等語 言與所詮義混合一起那樣以心來混合,從而能瞭解瓶子等,這就是名義混合執著之分別心。依靠這些,在世間中能完全運用破立一切有實法的各種名言,因為具有 心、名、用三法的必要。
不諳名言士,心現義共相,
依可混名念,於境行取捨。
諸如幼兒與旁生不了知或不熟悉名言的眾生,在心裡也能顯現義共相,儘管他不知曉名稱,但將來可以混合,依靠名義可混合的分別心能夠取捨一切外境,諸如通過分別的方式求水、避火。
若無分別識,破立名言無,
故比量學處,誰亦無法示。
如果這樣的分別心不存在,那麼對任何事物向外遮破、向內建立的一切名言在世間中也成無有。因此,依此比量確定外境以及所行所止的任何學處也無法向他眾闡示。
分別衡量證,尋後等隱事,
分別比量無,皆成如嬰兒。
故而,依靠分別心能衡量、確立尋求未來法以及追憶過去事等等現在沒有現前的一切隱蔽事。可見,假設有分別的比量不存在,則依靠推理而取捨善惡的所作所為通通不復存在,結果所有人都成了剛剛降生的嬰兒一樣一無所知。
癸二、以何因比量:
依何能知何,即因彼宗法,
同品異品遍,三相全無誤。
依靠煙之類的任何因而能了知火之類的任何所立,這就是此所立的因。此因在宗法上成立,所立隨著此因而存在的同品遍,所立倒轉、因也倒轉的異品遍,這三相齊 全,就能無誤證成所立。所以,依靠三相齊全的因比量推測隱蔽事的所量,比如說,“有煙的山上,有火,有煙之故。”欲知有法與所立聚合的聚義就是宗的法相, 但在這裡,聚義其一的有法被稱為宗。有煙的因在有法上成立,就證明宗法成立,所立——火隨著它的因——煙而存在,所立——火一經消失,煙的因也決定消失。
現量所抉擇,因中能推測,
個別隱蔽分,依系證所立,
果因自性因,不得相違得,
破所破不得,如是歸三因。
同品遍、異品遍需要依靠因與所立的相屬而確定,為了易懂而結合比喻來說明,在所有同品上存在稱為同品遍,在所有異品中不存在稱為異品遍。由依靠四種現量的 任意一種抉擇的因中比量推測成為根等個別隱蔽分的外境,能夠決定,這也是借助同體相屬與彼生相屬任意一種相屬來證成某一所立的,由彼生相屬證成果的因,就 像上面以火的果作為因(理由),就叫做果因;通過同體相屬而由該因證成所立,諸如“瓶子是無常,所作性故”之類將自性立為因,就是自性因;在某地運用可現 不可得之因來建立無有所立的名言,如雲:“面前的此地無有瓶子,可現不可得之故”立為不可得因,或者“東方無有冷觸,強有力的大火蔓延之故。”以違品可得 遮破某一所破,就是不可得因。如此比量的所有推理歸納起來可歸集在這三種因當中。這些在運用自續因時都同樣需要三相齊全。
關於以上這四種理,如來在論藏中有詳細闡述。《解深密經•對法品》中雲:“理有四種,即作用理、觀待理、法爾理、證成理……”其中對此作了廣說。這是照見因果教典之意義的明目,因此諸位有緣者一定要在不離開此理的前提下而深入意義。
癸三(以何方式比量)分三:一、以所量而安立三種、六種;二、以建立方式而安立四種;三、以緣取方式而安立二種。
子一、以所量而安立三種、六種:
真實諸顯現,本來等性故,
心淨見清淨,住淨自性中。
如果用觀察勝義的究竟中觀與密宗所說的所有正理加以分析,那麼在真實性中,如此顯現的輪回涅槃等一切景象,本來就無有賢劣取捨等差別而是平等性的緣故。如 果用觀察名言的究竟量——金剛乘諸續部珍寶中所說的一切正理加以分析,則自相續清淨者見到一切器情全然清淨,從而始終安住于實相清淨自性中,這就是名言的 究竟實相。
有實依緣生,無實依假立,
是故實無實,自之體性空。
在此似乎顯現的一切有實法,依靠各自的因緣而產生,正在依緣而生時也成立是空性;虛空等所有無實法是依賴否定所破而假立的。為此,瓶子之類的有實法與遮破 瓶子之類的空性無實法二者在實相中均不成立,所以諸法是以自體性而空的,如經中雲:“何依緣生彼無生,彼生自性皆非有,依緣何法彼空性,誰知空性即謹 慎。”《入中論》中說:“有為等法性,都非諸聲聞,緣覺與菩薩,如來之所作。故有為等性,說名為本性,彼由彼性空,是為本性空……”
實相義空基,空性無異故,
現空離說一,各別自證知。
在究竟實相真如義中,瓶子之類的空基與否定它的空性二者自相無有異體,因此諸如瓶子一樣的顯現與其不成立的空性二者無二無別,也就是現即是空、空即是現,如水月般,因此是淨等無別,這並不是語言、分別的對境,而借助名詞與假立等任何方式也無法言說。
那麼,誰能證悟它呢?
瑜伽師的各別自證智慧能夠證知。因此一切器情輪涅在實相中是大清淨的自性,一切法體性空性成立大平等,這兩者無二無別的究竟實相是以各別自證智慧來證悟的,通過三義而了達。
子二、以建立方式而安立四種:
所有諸建立,歸集證有是,
所有諸遮破,無遮非遮攝。
在世間中,對一切所知的所有觀點建立的形式完全包含在證成有與證成是兩種當中;所有向外遮破的形式,為遮破所破之餘不引他法的無遮與遮破之餘引出他法的非遮兩種所涵蓋。除了這四種破立分別以外別無其他,我們要知道,以心思維、以口言說的一切形式僅歸集在此。
子三、以緣取方式而安立二種:
依量破立理,如理確定已,
他前亦合理,能說破與立。
破者即運用,三相自續因,
依于他承許,以應成語破。
依靠現量等無欺的正量而遮破非理、建立合理所有論式安立確定完畢,接著以自利比量為前提,隨之在他者面前也能說出符合道理而建立自宗合理性、駁斥他宗不合 理性的他利比量。並且,破斥他宗,也決定有兩種真能破,一是如自利一樣運用三相推理的自續因;二是三相雖然不全,但用對方的承許立為因而引出應成的語言來 駁倒對方的真能破。因此我們要明白通過最初採取自利比量接著實施他利比量的兩種方式而悟入正量的道理。
壬二(分類)分二:一、真實分類;二、攝義。
癸一(真實分類)分二:一、名言量;二、勝義量。
子一、名言量:
名言亦有二,實現[6]符不符,
依于清淨見,不淨觀現世,
二種名言量,如天及人眼。
觀現世的名言有兩種,一是實相現相不一致而顯現,二是實相現實一致而顯現,因此也就存在依于不清淨觀現世的名言量以及依于清淨聖者所見的名言量兩種,這二者就像僅見自境的人眼與自境與人眼之對境俱見的天眼一樣。
彼二之差異,體因果用分,
似義無欺心,如理取境生,
觀現世對境,遣除諸增益,
盡持分位義。廣大之智慧,
緣如法性生,不可思議境,
遣除諸增益,具盡所智果。
這兩種量互不錯亂而決定的差別,也是以體、因、果、作用四種形式而分為不同的兩種。
首先世間的名言量:
本體:僅對成為現量、比量對境的所知相似意義無欺的一種心。
因:根等各自的任何對境依靠現量等而無倒如理緣取有實法的實相,諸如無分別眼識如理緣取自境藍色、有分別意識由煙的因中生起有火的執著。
作用:對觀現世的對境遣除懷疑的增益,諸如緣取藍色,與黃色等不相錯亂,由煙而生起有火的定解。
果:不誤認為他法而完全受持相應場合的意義。
其次是淨見名言量:
本體:對廣大所知對境無欺的有境智慧。
因:這是後得時的有境,因此繼緣如所法性之後而產生。也就是說,是在諸位聖者的入定中現量照見如所法性以後得到的。凡夫依靠聞慧思慧以總相的方式緣真如之義的定解作為前提,從而對諸法住于大清淨中、一塵中有塵數佛、刹那示現三世一切事業等所有不可思議的行境生起誠信。
作用:對於觀現世心不可思議的對境遣除懷疑的增益。
果:具有徹知一切所知的果。
子二、勝義量:
勝義有二種,相似真實理,
能量觀勝義,彼量亦成二。
觀察勝義的量,也有兩種:一是無生無滅單單否定生滅之類的相似勝義或者隨同勝義,二是現空雙運遠離四邊或八邊戲論的實相,稱為真實勝義。所量勝義,有相似 與圓滿兩種理,因此它的能量觀察勝義的量也就成了兩種。這裡的相似勝義不是究竟勝義,而是與究竟勝義隨同的假勝義,真實的勝義才是真勝義,因此是名副其實 的勝義。《中觀莊嚴論》中雲:“切合勝義故,此稱為勝義,真實中彼離,一切戲論聚。”
癸二、攝義:
依前而入後,猶如患目愈,
正量明目淨,現見淨等義。
上述的兩種名言量以及兩種勝義量這四量也需要依於前前而入後後,比如,要淨除眼翳等疾患就要依靠藥物等措施。同樣,觀諸法的正量明目依靠聽聞等而得以淨 化,如實照見究竟觀察名言量——器情大清淨、究竟觀察勝義量——輪涅現空平等性等大平等的本義,使遇到佛法具有意義。其中,關於清淨義,當從諸無上續部尤 其是《幻化網密藏續》等了知。關於平等義:要依靠諸般若經及其注釋中觀論典、彌勒所著的《現觀莊嚴論》、《大乘無上續論》等中來了達。對此,儘管依靠上師 的大恩大德能夠稍加分析,但鑒於前者屬於密宗,後者唯恐篇幅繁冗而未加書寫。所有渴望歸納此等要點而了知者當拜讀文殊上師所著的《密藏總義善說大寶藏》。
壬三(除諍)分二:一、總說;二、別說。
癸一(總說)分三:一、除不容有之諍;二、除不成立之諍;三、除無必要之諍。
子一、除不容有之諍:
無分別分別,二月夢繩蛇,
有錯未錯分,故成量非量。
無有名義混合執著之分別的根與意,以及有分別的心:例如無分別顛倒根識見二月,無分別顛倒意識顯現夢境,有分別意識將繩子妄執為蛇,既有見到二月、夢中的 馬象、繩子視為蛇的錯亂部分,也有一個月亮、白天的景象與繩子執為繩子之類未錯亂的部分,因而這些從欺惑與不欺的角度,未錯亂立為量、錯亂立為非量的安立 極其合理。
若無量非量,誤妄無誤真,
永不可分故,宗派不容有。
假設量與非量的安立根本不存在,則由於錯亂而說虛妄、未錯亂而說真實,根本不可能這樣區分開來,由此所謂“外道是假、內道為真”的宗派也不成立了,結果一切宗派都不可能存在。
子二、除不成立之諍:
真性中析已,現量及比量,
非量如何立,如是之戲論,
皆成體性空,故離諸戲論,
如火之熱性,住名言戲論。
如果有人認為:倘若在勝義中分析,則不成立,因而量不合理。
駁:如果用觀察勝義理在真實真如性中加以分析,那麼現量、比量的正量以及非量,“等”字所包括的所破所立、境有境等如何如何的安立,通通是戲論,如是如是 戲論的體性成立為空性,因此是遠離有無、二俱(既有亦無)、俱非(非有非無)一切戲論的本性,就像火的熱性以能遍的方式存在火中一樣,而離戲實相以能遍的 方式存在于名言的一切戲論中。
是故現與空,無離住萬法,
方便方便生,遮一另不證。
為此,“瓶子”之類的顯現與“無瓶”之類的空性二者始終不可分離,猶如水月般安住于萬法當中。可見,顯現是能證悟實相的方便,空性是由此方便所生的方便 生,除此之外再沒有步入寂滅的第二門路。為此,遮破“名言”一法而證得另外的“勝義”以及遮破勝義而證成單獨的名言都是辦不到的,因為現空是無二無別的。 如果不承許這兩者是方便與方便生,也就另當別論,只要承認這一點,那麼名言中正量非量的安立就完全成立。
子三、除無必要之諍:
不析量非量,唯依世人見,
趣入勝義諦,此說雖不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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