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十六行相 釋文:

名相:十六行相 釋文: 
佛光大辭典》:
梵語 sodaśākārāh。又作十六行、十六行觀、十六行相觀、十六聖行、十六諦、四諦十六行相。
行相,相狀之意。觀四諦時,各有四種差別,於其時所產生之行相共有十六種。
據俱舍論卷二十六所載:

苦聖諦有四相(苦諦四相):
(一)非常(梵 anitya),待緣而成故。
(二)苦(梵 duhkha),逼迫性故。
(三)空(梵 śūnya),違我所見故。
(四)非我(梵 anātman),違我見故。

集聖諦亦有四相(集諦四相):
(一)因(梵 hetu),其理如種子。
(二)集(梵 samudaya),同於顯現之理。
(三)生(梵 prabhava),能令續起。
(四)緣(梵 pratyaya),能令成辦;譬如泥團、輪、繩與水等眾緣,和合而成一瓶。

 滅聖諦亦有四相(滅諦四相):
 (一)滅(梵 nirodha),諸蘊盡故。
 (二)靜(梵 śānta),三火息故。
 (三)妙(梵 pranīta),眾患無故。
 (四)離(梵 nihsarana),脫眾災故。

道聖諦亦有四相(道諦四相):
(一)道(梵 mārga),通行義故。
(二)如(梵 nyāya),契正理故。
(三)行(梵 pratipad),正趣向故。
(四)出(梵 nairyānika),能永超故。

十六行相名雖十六,實事唯七。謂緣苦諦者,名實俱四;緣餘三諦者,名四實一。說十六行相之 目的,為治常、樂、我所、我見等見,故修非常、苦、空、非我等行相;為治無因、一因、變因、知先因等見,故修因、集、生、緣等行相;為治解脫是無之見,故 修滅行相;為治解脫是苦之見,故修靜行相;為治靜慮及等至之樂為妙之見,故修妙行相;為治解脫是數數退墮而非永恆之見,故修離行相;為治無道、邪道、餘 道、退道之見,故修道、如、行、出等行相。〔坐禪三昧經卷下、正法念處經卷三十四、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九〕p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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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

無無漏行相越此十六。外國師說。

更有所餘無漏行相越於十六。云何知然。由本論故。如本論說。

頗有不繫心能了別欲界繫法耶。曰能了別。

謂非常故苦故空故非我故因故集故生故緣故。

有是處有是事。如理所引了別。

若謂彼文不為顯示不繫心了別欲界繫法時。

除前所明八行相外別有有是處有是事行相。

但為顯示作八行相。斯有是處斯有是事。

此釋不然。餘不說故。謂若彼論依此意說。

應於餘處亦說此言。然彼餘文但作是說。

頗有見斷心能了別欲界繫法耶。

曰能了別。謂我故我所故。斷故常故。

無因故無作故損減故。尊故勝故上故。第一故能清淨故。

能解脫故。能出離故。惑故疑故猶豫故。

貪故瞋故慢故癡故。不如理所引了別。

此等亦應說有是處等言。既無此言故釋非理。

十六行相實事有幾。何謂行相。能行所行。

頌曰。

 行相實十六  此體唯是慧

 能行有所緣  所行諸有法

論曰。有餘師說。

十六行相名雖十六實事唯七。謂緣苦諦名實俱四。

緣餘三諦名四實一。如是說者實亦十六。謂苦聖諦有四相。

一非常二苦三空四非我。待緣故非常。

逼迫性故苦。違我所見故空。違我見故非我。

集聖諦有四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

如種理故因。等現理故集。相續理故生。成辦理故緣。

譬如泥團輪繩水等眾緣和合成辦瓶等。

滅聖諦有四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

諸蘊盡故滅。三火息故靜。無眾患故妙。脫眾災故離。

道聖諦有四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

通行義故道。契正理故如。正趣向故行。

能永超故出。又非究竟故非常。如荷重擔故苦。

內離士夫故空。不自在故非我。牽引義故因。

出現義故集。滋產義故生。為依義故緣。

不續相續斷故滅。離三有為相故靜。

勝義善故妙。極安隱故離。治邪道故道。治不如故如。

趣入涅槃宮故行。棄捨一切有故出。

如是古釋既非一門故隨所樂更為別釋。

生滅故非常。違聖心故苦。於此無我故空。

自非我故非我。因集生緣如經所釋。

謂五取蘊以欲為根。以欲為集。以欲為類。以欲為生。

唯此生聲應在後說。與論為異。

此四體相差別云何。由隨位別四欲有異。

一執現總我起總自體欲。二執當總我起總後有欲。

三執當別我起別後有欲。

四執續生我起續生時欲。或執造業我起造業時欲。

第一於苦是初因故說名為因。

如種子於果第二於苦等招集故說名為集。如芽等於果。

第三於苦為別緣故說名為緣。

如田等於果。

謂由田水糞等力故令果味勢熟德別生。第四於苦能近生故說名為生。

如華蕊於果。或如契經說。

有二五二四愛行為四種欲。執現總我有五種異。

一執我現決定有。二執我現如是有。三執我現變異有。

四執我現有。五執我現無。

執當總我亦有五異。一執我當決定有。二執我當如是有。

三執我當變異有。四執我當有。五執我當無。

執當別我有四種異。一執我當別有。

二執我當決定別有。三執我當如是別有。

四執我當變異別有。執續生我等亦有四種異。

一執我亦當有。二執我亦當決定有。

三執我亦當如是有。四執我亦當變異有。

流轉斷故滅。眾苦息故靜。如說苾芻諸行皆苦。

唯有涅槃最為寂靜。更無上故妙。不退轉故離。

如正道故道。如實轉故如。定能趣故行。

如說此道能至清淨餘見必無至清淨理。

永離有故出。

又為治常樂我所我見故修非常苦空非我行相。

為治無因一因變因知先因見故修因集生緣行相。

為治解脫是無見故修滅行相。

為治解脫是苦見故修靜行相。

為治靜慮及等至樂是妙見故修妙行相。

為治解脫是數退墮非永見故修離行相。

為治無道邪道餘道退道見故修道如行出行相。如是行相以慧為體。

若爾慧應非有行相。以慧與慧不相應故。

由此應言諸心心所取境類別皆名行相。

慧及諸餘心心所法有所緣故皆是能行。

一切有法皆是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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