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傳-如何分辨真假僧人
如何分辨真假僧人
Upekkhananda比丘代表兜率天修行林僧團發表
http://www.shijian.org/n10056c12.aspx
前言
近年來的社會,不法份子假冒佛教出家人 到處敲詐行騙的事件日趨猖獗,已經成為一個社會性問題,尤其是西馬的雪隆區一帶甚為嚴重。 假和尚最常見的伎倆是在鬧市托缽化緣時向市民或遊客討錢、推銷各種佛教法物或冒用佛教名義向公眾人士募捐善款,以及從事許多誘騙錢財等活動。 出家僧眾乃佛教的三寶之一,在延續與弘揚佛陀教義上扮演非常重大的角色。 假和尚事件之發生確實對僧眾及佛教界的尊嚴與正信造成嚴重的衝擊,讓人們對佛教有不良的印象,進而排斥佛教,遠離佛教、毀謗佛教,斷了自己與三寶結善植福的因緣。 由於假和尚詐騙事件屢見報端,不少人也深受其害,導致許多市民不管那個出家人是真是假,只要一看到出家人就會感到反感。 當有清淨的真出家人出來行腳,為乞得一天的主食而托缽時,市民因對出家人有所顧忌而不願意再布施食物,免得又錯給了假和尚,因此錯失了在福田種福的大好機會。 除了社會善心人士在成為受害者的當兒,也導致一些戒行清淨、出家動機聖潔的僧侶也被蒙上不白之冤,在托缽乞食時難免也被不解詳情的民眾以有色眼鏡看待,甚至以無禮對待,導致無辜的人們在清白的僧侶身上造了惡業。
在假和尚眼中,大馬實乃“托缽天堂”,這種亂象發生最主要是這些不法之徒掌握到大部分的民眾對佛教的教義與出家人的戒律一知半解,以及一些迷信的人喜歡謀求和依賴某種儀式或聖物上的庇佑如舍利、佛牙、佛牌、開光法物等,所以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再來,現代忙碌的社會,許多善人們很喜歡布施金錢,他們認為這是一種方便又省事的善行,若有出現在討錢的出家人,他們會毫不猶豫的,爽快地佈施,也不管對方是真假。 本地一些佛教寺院本身也時常乘著在短期出家活動期間主辦集體出外托缽,接受信眾們以金錢的供養,更助長了假和尚的歪風。 這廂在努力滅火,那廂卻在加料添油,這些佛教寺院或團體的作為讓民眾感到更加混淆,教育的收效往往只是事倍功半。
這些假和尚多數是外國人,有非法集團在幕後撐腰,他們移軍海外到大馬淘金,只是簡單地利用民眾的善心與一無所知就能輕而易舉地斂財,讓許多不畏因果的不法之徒陸續加入“地獄敢死隊”,一起踏上前往地獄的列車。 兜率天修行林僧團中有一名僧團成員在還沒有出家之前是一名老闆,他有一個員工曾經在新加坡當過假和尚,由於前一陣子新加坡當局打“假”時捉得很緊,他就回來大馬“避難”。 據他說一個月可以很輕易的“撈”上三至四千新幣左右,行情還好賺過一般白領級的打工族。 他有三個當過假和尚的朋友,有兩個已經遭遇車禍橫死了,另一個則患上癌症死亡,他時常因當過假和尚而感到非常害怕和懊悔。
其實,要杜絕假出家人斂財的社會問題,除了正信佛教團體及執法單位的持續努力“打假”之外,最根本的辦法是從源頭開始,即教育廣大民眾:「何謂假和尚?」單掌拍不響,如果民眾皆清楚出家人的戒律以及出家的真正目的,以及能夠更深入了解最接近原始的佛教,那麼相信這些傷風化現象可以從根杜絕,假和尚的鬼蜮技倆就無法施展,無從下手了,諸善人的慈善心不會被濫用,菩提種子也不至於播種在不毛之地。
當然,要完全杜絕假出家人招搖撞騙與利用佛教名義斂財的歪風,並非一朝一夕就能夠做到的。 話雖如此,對於一個護法愛教心切的正信佛弟子們,能夠做到的就是儘自己的本份與微薄力量多向大眾傳達如何鑑別真假出家人之訊息,只為了一顆想護持如法佛教僧眾的赤子之心,護持那些正在過著聖潔生活的出家人、維護那些真正努力在圓滿清淨梵行的僧眾之清譽,也同時紓緩非法對正法的破壞與衝擊。
認識馬來西亞的佛教
馬來西亞的佛教大體上可分為北傳佛教和南傳佛教兩大體系。 北傳佛教主要流傳著「大乘佛教」或「菩薩乘佛教」,其經典來源於古印度雅語梵文(Sanskrit)語系佛經以及西域文字佛經。 北傳佛教按其經典語言體系又可以分為漢語系佛教和藏語系佛教。 藏語系佛教又稱「藏傳佛教」、「藏蒙佛教」,俗稱「喇嘛教」。 南傳佛教是由印度向南傳到斯里蘭卡並且不斷發展形成的佛教派系。 在教義上,南傳佛教傳承了佛教中上座部佛教的系統,遵照佛陀以及聲聞弟子們的言教和行持過修行生活,因此稱為「上座部佛教」(Theravàda),或可稱為「聲聞乘佛教」,也即訛稱的「小乘佛教」。 南傳佛教使用的經典語言屬於巴利語體系,所以也稱為「巴利語系佛教」。 雖然南北傳承的體系一樣被公認為佛教的主流,但基於各自傳承所依據的經典不同,所以大馬不同佛教傳承的僧眾也展現了不同的風貌與特徵,如一些戒律的把持與袈裟的區分,各傳承的信眾也都有各自的護僧方式。 對於這些佛教體系之間的差異都不在此指南的範圍,以下只是以南傳佛教巴利語系的經律為依據。
在大馬常見的南傳僧眾大致上可分為泰國的大宗派和法相應派;斯里蘭卡的暹羅派、阿馬拉補勒派和拉曼雅派;緬甸的都丹馬派、無金派和德瓦拉派。 南傳佛教國家的僧團內部雖然也存在著不同的派別,但依然以巴利經典為根據。
南傳出家人為何要托缽?
在現代物質文明發達的今天,上座部南傳的出家人 仍然依照佛陀當年所製定的行為規範過著三衣一缽、挨家沿戶的托缽乞食。 過去、現在與未來的諸佛世尊都依托缽乞食而活命,故出外托缽是南傳出家人依佛陀所製下的正命過活, 也是身為一位南傳出家人應奉行的一種職務。 托缽乞食是四聖種當中的一種,四聖種意思是出家人應當對飲食、袈裟、住所、醫藥這四種資生用具感到滿足。 對南傳出家眾而言,托缽也是修行的一種方式:除了生病,南傳出家人是不能向非家屬或沒有血緣的人乞求想要吃的食物,而是必須滿足於施主 布施的任何食物。 托缽也能降伏驕慢,因為出家人了知自己生活上的衣、食、住、藥都必須依賴施主們的供養,因此自己沒有什麼能引以為傲的。 出家人外出托缽乞食的另一個意義是:透過出家人外出乞食,能籍此機會給予施主參與布施以累積善業,讓廣大民眾有機會與三寶結善緣,為自己的未來種下離苦得樂的善因。 同時也可以藉此弘揚佛法,如此,托缽也是佛陀與諸阿羅漢遊行弘化的傳統方式。
如何辨別真假僧人
佛陀涅槃二千餘年後之今日,僧眾外出挨家沿戶托缽之面貌輪廓,在緬甸、泰國等地依然常見。 雖然目前在大馬的出家人多數在寺院接受膳食供養,不過,尚有一部份四處雲遊、遠道而來的泰國出家人 ,以及居住在山洞、野林或謹遵出家義務的南傳出家人仍以托缽方式取得一天主要之口糧。
當南傳出家人外出托缽時,有一些禮儀規矩是佛陀要出家眾遵守的,比如:
根據南傳出家人學處的眾學法 :出家人在進入俗人住區時必須披覆整齊,即通披袈裟,不露肩膀以示威儀莊嚴。
在托缽時,除了生病,南傳出家人都一律赤腳。 有時南傳出家人在托缽時會有在家人(稱呼為淨人 )隨從護持,除了可以幫出家人拿食物之外,也有義務向公眾傳達怎樣如法供養南傳出家人的訊息。
南傳出家人在托缽時非常注重行儀,無論在行走或等待供養時常眼垂低視、步行善緩、不高聲嬉笑、不搖身、不搖臂、不搖頭、不叉腰、不覆頭、不踮腳而行於俗家間。 在進行托缽時,南傳出家人不得向俗人合掌寒喧,也不可做出任何怪異行動:如敲擊缽、乾咳聲、口中喃喃朗頌咒語、敲鑼打鼓或故意在缽中放一些東西,然後搖動缽來發出聲響,招搖過市來吸引公眾的注意力。 同時也絕對不會向公眾“死纏爛打”要求布施。 南傳出家人在托缽時只是靜靜的站在公眾可以看到的地方,默默地等待人們供養食物。 即使沒有人供養食物也是善緩祥和的步行離開。
一個真正的南傳出家人在托缽時絕對不會向人“自我介紹”或“自我推銷”一番,也絕對不會為了得到更豐碩的供養而向施主炫耀自己的品德、戒行或修行,因為這行為將對出家人的出家生涯構成嚴重的威脅。 如果某出家人為了贏得名聞利養而向施主撒謊宣稱自己已經證得某種上人法 或有某種神通,那麼他將犯下無可彌補、無可挽救的斷頭戒,即必須立刻脫掉袈裟還俗,終生不能再出家受南傳比丘戒。
無可否認的,即使一個出家人完全做足了以上所有的托缽行儀,我們也不能斷然確定他就是真的出家人。 假和尚集團也是非常專業的,他們可能派人到寺院短期出家,學習做為一個出家人應學的行儀後,再還俗回去教導其他不法之徒似模似樣的假扮出家人。 所以,只憑外表來判斷一個出家人是真假,即使是一個資深佛教徒本身也未必有把握。 然而,無論假和尚在形式上模仿得多真多像,出家人真正的內涵肯定沒有,就憑這一點,其實要分辨真假出家人非常簡單,最關鍵的,也是最可靠來辨別真假的準繩是:
Yo pana bhikkhu jàtaråparajataü uggaõheyya và uggaõhàpeyya và upanikkhittaü và sàdiyeyya, nissaggiyaü pàcittiyaü. (Nissaggiyapàcittiyà 18)
若比丘捉取金銀,或令捉取,或同意放在近處者,舍墮。 (尼薩耆波逸提18)
真正如法的南傳出家人在托缽時是絕對不接受金錢供養,只接受食物供養。 同時,真正如法的出家人是沒有利用任何物品如黃繩、彩線、佛珠、佛牌、佛教卡片、書籤、護身符等作為酬勞以換取金錢供養。 無論在什麼場合、地點,凡是有任何披著南傳袈裟的人以缽討錢,或以黃繩、彩線、佛珠、佛牌、佛像、符、念誦經咒、灑水祈福等作為酬勞向公眾換取金錢供養,這些人有很大可能 是假冒的出家人! 就算是真出家人,也違背了出家人的本分與戒律。
在托缽時除了不能接受金錢之外,真正如法的南傳出家人無論是為了什麼目的也好,都不能以自己、他人、群眾、僧團、任何道場寺院、佛教團體、或佛菩薩的名義來向公眾人士募捐基金。 無論在什麼時候,無論是為了什麼目的,也不管有沒有獲得警方的募捐准證,凡是公開在公眾場合向民眾募捐的南傳出家人,一概是不如法的,或者很大可能是假出家人。
所有南傳佛教的出家眾都必須遵守過午不食戒。 在早晨大約七至九點左右,就會有南傳出家人到人群匯集的地方,例如市集、菜市場、餐館、茶室、小販中心開始托缽乞食。 「正午」並不是指十二點正,而是指太陽正置當中之時。 如果依泰國傳承出家的僧人就會依泰國的正午時間,即是在大馬時間十二時後就停止進食,其他傳承的南傳出家人就依照大馬真正的過午時間,大概是從一點到最遲一點半之間,有時會更早,具體時間依季節而變動。 真正如法的南傳出家人在正午過後就不會再出來托缽乞食,所以任何在午後一直到翌日黎明之前托缽的出家人,除了生病乞藥之外 ,一概是不如法的,或者很大可能是假出家人。
有某些情形是例外:由於生病的南傳出家人是可以在午後向任何人乞求中西藥、冷熱水等,故也可能有真正的出家人(尤其是住在森林或荒野的出家人)在午後進入俗間為自己或為其他患病的出家人乞求治病的藥物。 無論如何,南傳出家人即使病得再嚴重也好,都不會接受施主供養金錢來醫病或買藥,只接受施主供養允許的藥物。 明白這些戒律的公眾請不要於午後,甚至夜間,在人潮擁擠的地點如夜市場、小販中心隨便布施金錢予不如法或者假出家人以助紂為虐。
Yo pana bhikkhu nànappakàrakaü råpiya-saüvohàraü samàpajjeyya, nissaggiyaü pàcittiyaü.(Nissaggiyapàcittiyà 19)
若比丘從事各種金錢交易者,舍墮。 (尼薩耆波逸提19)
在南傳出家人的戒律,出家人不僅不能接受金錢,即使在身上也不能持有任何金錢、同時也不能自行處理、使用、支配、管理錢財。 在某些情況之下,例如:一些出家人到某個地方弘法、朝聖或參學的時候,一位真正的南傳出家人也有可能會臨時住在旅店。 不過,這些出家人通常會有隨從的在家男眾或淨人在一路護持著,無論是住宿、食物、必需品、旅費等一切費用都是由在家眾處理的。 如果發現一些長期留宿旅店的南傳出家人,並自行付旅店費,或自己上餐館買食物吃,或出入商店廣場購物,買煙、酒、日常用品、自行付費搭計程車、巴士或自己駕駛交通工具等都是不如法的,他們很大可能是假出家人。
除非有必要的事情如醫病、辦護照簽證、受在家人邀請開示、弘法、出席公益與慈善活動、探訪病人、為臨終者誦經與助念等,真正如法的南傳出家人是盡量不在午後進入俗家間,尤其是商場、購物廣場、銀行、投注站、賭場、娛樂場所等等這些充滿欲樂、商務、賭博性質的場所,以免遭到沒有必要的非議和譏嫌,以維護出家人的威儀與聲譽。 作為身無分文、名下無恆產的南傳出家人如果有事情非要到這些敏感地帶不可,通常會有在家人或淨人載送,整個過程都會有在家人或淨人陪同。 由於身上不能持有錢財,真正的南傳出家人是絕對不可能在商場'逛街購物'或流連在充滿感官欲樂性質的場所。
從以上幾點我們可以作個總結:不管一個出家人是真是假,只有簡單一句,就是一律不要給錢。 以上所提供的主要準繩已經足以鑑定如法或不如法,對於一位南傳出家人是否能出示「僧伽證」 ,那已經是不重要了。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如法的供養,假的出家人也像真的;不如法的供養,真的出家人也像假的。 如果見到出家人托缽時,心裡想要做功德,但又無法確定對方是真偽,那麼,實在很簡單,供養食物絕對錯不了,真的出家人就沒有機會犯金錢戒,假的出家人沒有機會藉著佛門袈裟造孽,不管對方是真假,就當他是僧團的代表一般如法的供養食物,殊勝的布施功德也一樣照拿,護持正法久住的功德也得,一舉多得。
馬來西亞佛教諮詢理事會與許多正信佛教團體呼請佛教徒與社會人士,無論在任何場合若有發現這些假冒出家人的不法之徒向民眾乞錢,或以欺騙手段要求募捐,就應該立即向馬來西亞佛教諮詢理事會舉報,馬來西亞佛教諮詢理事會成員包括:馬佛青總會(各州皆設有聯絡委員會)、馬佛教弘法會、錫蘭佛教精進會、馬佛光協會、馬佛教金剛乘總會(聯絡資訊附於文稿後頁),以協助馬來西亞佛教諮詢理事會採取嚴厲與迅速行動,將這些假和尚繩之於法。 佛弟子們與公眾人士應該踴躍配合,拒絕給錢及舉報假和尚,制止假和尚利用公眾的善心詐騙牟利,及破壞佛教與僧伽的形象。
南傳出家人不能做什麼?
依照佛陀的正法、律中出家修行的南傳出家人,是依戒、抑制來避免習行邪命。 心的聖潔,出離了世間,與八聖道結合,努力修證聖道果為最終目標。 依正命過活是出家人必須奉行的職責,出家人不得以邪命的方式而謀生。 邪命為詭詐、虛談、現相、嗔罵示意,以利求利等諸惡法所維持的生活,即受到智者所遺責的生活方式。
一位活命清淨、依戒自律、具足正當的行為與行處的南傳出家人是已經禁止接受金銀,克制欲樂的享受,不沽酒抽煙等諸麻醉品,不裝飾及美化身體。 出家人也不縱慾於歌舞戲樂,不觀看娛樂表演如電視劇、音樂演奏、歌劇舞蹈、藝術展覽、特技表演、運動球類比賽、閱兵列陣、軍事演習等。 出家人不荒廢寶貴的光陰於不適宜的諸類游戲與賭博如下棋、打牌、打球、猜字、頑耍、舞刀弄劍、跑跳、吹囗笛、唱卡拉OK、跳舞等下劣的行為,不浪費時間在閒談戲論和爭吵辯論。
由於遐邇聞名的少林寺武功,很容易讓一些不解佛教的人們誤以為出家人出家修行是為了要身懷飛簷走壁的高強本領,但事實上,佛陀是禁止出家人展拳秀腿的,南傳出家人不應當學習與滅苦無關的學藝,賣弄武藝過活更是出家人的邪命。 此外,佛陀也禁止出家人為信徒做跑腿或傳遞訊息、從事媒嫁與辦理差事、買賣、替人看手相命理、預測財運、占卜預兆、星卜術、問卦測字、推測福禍吉凶、解說徵兆、談天地變易、相學解夢、預言氣象、為人安排良辰吉日、看地理風水、驅魔役鬼、咒害施降解降、媚藥媚術、超度亡魂、念咒灑淨、操作巫術、做火供、獻供諸神,乃至禁止出家人為國家的戰略顧問、政務國師、煉丹、行醫施藥 等等一切欺詐法術、低劣技藝而行的邪命(更詳細的敘述請參見《長部•第二經•沙門果經》)。 若能離此諸種邪命,即名活命遍淨戒。
出家人的工作是什麼?
『準陀,他自己確實已陷入沼澤,而將能救出其他陷入沼澤者,無有此事! 準陀,他自己確實沒有陷入沼澤,而將能救出其他陷入沼澤者,乃有此事! . . . . . 』《中部•減損經》
作為南傳出家人唯一真正的任務是勤修戒定慧三增上學,努力去除內心的泥濘——貪嗔癡,成就聖道聖果來利益三界眾生。 此外,出家人尚擔負著住持佛法的職責。 住持佛法包括學習三藏聖典以傳續佛陀的正法,以及說法利人,讓眾生也能了解真理,並依循著自然界的法則而過著正業正命的生活。 出家人通過從事高尚聖潔的梵行生活來培育心智,同時也通過實踐佛陀的正法、律以及弘揚佛法來回報社群,為人天的應供和精神導師,自利利他。
正法的傳揚與能夠延續到後代必須要依靠三個層次:教理(pariyatti)、修行(pañipatti)與體證(pañivedha),單單只憑教理是不足於維護正法久住的,還必須要有人願意付出生命與精力去實修以親自印證佛陀所宣說的法。 假使一個傳法人自己沒有親自體證到法,也不願意付出生命的代價來實踐法,進而體證法,那麼在他向人說法時,自己的內心甚至對生命到底有沒有輪迴? 到底有沒有因果業力的法則都沒有肯定的把握,很難影響他人走進來學法修心。 而出家人就是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奉獻給佛法的全職修行人,他們讓眾生繼續能夠看到生命提升的希望,讓人們繼續看到佛法依然可以體證。 為了延續佛陀的教法,僧伽的使命就是實踐佛陀的教法,隨法、見法、體證法,實踐八聖道,只要這世間還有人繼續實踐八聖道,這世間就依然會有四雙八輩的聖者;只要這世間還有聖者,正法就能繼續久住於世。 為了眾生的福利,僧伽們宛如看管佛陀遺產的繼承人,背負著讓正法延續五千年的神聖使命。 這是為什麼僧團是這世間無上的福田 ,個人的供養永遠比不上僧團的供養。
在家信眾供養布施出家修行者衣服、飲食、住所、醫藥等日用必需品,在物質生活方面資助出家人。 而作為對廣大信眾的回報,佛陀要求出家人應當在言行舉止上能夠作為人天師範、道德楷模,在心靈上、信仰生活上也應當對在家人起到幫助鼓勵和皈依投靠的作用,出家人必須是在家信眾的精神導師和心理醫生。 因此,一位南傳佛教出家人除了嚴持戒律、潛心止觀修行、保持佛法傳承之外,還應當以適當的方式適時地向在家俗人宣揚佛法、開導群迷。
在這個世界上,如果有什麼最艱難的工作,那麼做為一個好福田的工作可以說是世界上最艱難的工作之一了,為什麼呢? 因為做一個好福田的工作就是要戰勝自己,克服內心的貪嗔癡,克制壞習氣,逆著自己的喜好,調服散亂的心念,難捨能捨,難行能行,難忍能忍,這是為什麼佛陀在《法句經•千品•103偈》裡讚歎能在戰場上戰勝百萬人的人還不如能夠戰勝自己的人。 因為沒有多少人願意犧牲他們的頭髮、錢財、親情、晚餐、欲樂,走進來做好福田的工作,所以好福田的存在於這世間是非常難得稀有的。 在沒有好福田存在的世間,即使一個非常樂善好施的善人,每天布施的食物有幾十幾百公里那麼長,但其果報還不及布施一個好福田區區一勺飯的幾千萬分之一! 如此,出家人的工作就是默默做個好福田,履行沒有多少人願意履行的神聖義務,所以出家人是值得世人恭敬、供養、供奉,即使一個清淨的出家人沒有積極地說法利生,就單單只是食用人們供養的食物,接受人們提供的服務都能夠給這世間帶來龐大的福利。
後記
假和尚在大馬社會敲詐行騙的事件已經敲起了警鐘。 為了民眾的幸福,也出自於對假和尚的悲憫,僧團是不能漠不關心的。 由於假和尚的所作所為乾涉到眾生長遠的福利,在適當的時候僧團也應該對這個課題表明立場,並採取適當的行動與給予建議。
假南傳和尚通常是從泰國來,假北傳和尚和尼姑則從中國遠道而來,有些是獨軍作戰,有些是非法集團在撐腰,他們以遊客的身份入境後,就在大馬居住旅館或租房屋繼續淘金。 除了一般化緣乞錢以外,也打著為泰國或中國某佛廟、佛像等召募建築經費的理由,沿街串巷的向民眾搜刮款項。 來自中國的假僧尼姑更花招百出,常見的招數有幾種:
• 瞅准時機後,向過路人、遊客“贈送”所謂開過光的佛菩薩像、佛珠或護身符,說什麼佛菩薩保佑你全家,隨後要人隨緣給“香火錢”。 給得越多保佑越多;
• 拿著化緣簿向人聲稱修建寺院,說什麼捐幾元寫入功德錄,幾十元刻碑,百元永載入寺史冊之類;
• 裝出偶然碰上的樣子,慎重地說你真正走衰運,或者有某一些眾生正在纏著你,然後就說他和你特別有緣,可以幫你破解;
由泰國與中國大陸“入口”的南北假和尚聯手進攻大馬市場,讓大馬佛教界傷透腦筋。 由於做假和尚好“找吃”,一些本地癮君子和失業人也有樣學樣,紛紛加入假和尚列行,讓情況變得更惡劣。
站在同一陣線的南北傳承佛弟子們,筆者想:對於每個愛護佛教、維護聖賢僧眾的佛弟子們都不願意看見不法之徒假冒出家人身份及以佛教名義進行不法勾當的醜聞一再響亮於報端,成為民間茶餘飯後的譏諷和笑話。 站在因果業力的法則上,我們的確悲憫這些嚴重造孽的不法之徒,為了只是區區短暫的利益蒙眼,為自己帶來更長遠的不幸與痛苦;即使他們今生不被現有的法律制裁,也難逃業力法規的懲罰。 佛陀說過假冒出家人其實也是犯了“斷頭戒”,一生也沒有資格受比丘戒。 這種假冒出家人斂騙不義之財的惡業有很大機會在今生臨死前成熟,導致他們投生在地獄,承受很長時間的煎熬與折磨。
佛陀在《增支部•七集•火蘊譬喻經》有說過這樣的譬喻:
「……諸比丘,你們認為如何?是給一個強壯的人以一支燒得火紅的器具拉開嘴巴,再投入一粒燒得火紅的鐵丸,燒彼唇、口、舌、喉嚨、胃,再通過腸或腸間膜後從彼肛門而出比較好,還是食用信徒供養的食物比較好?」
「大德!食用信徒供養的食物比較好。大德!給一個強壯的人以一支燒得火紅的器具拉開嘴巴,再投入一粒燒得火紅的鐵丸,燒彼唇、口、舌、喉嚨、胃,再通過腸或腸間膜後從彼肛門而出是很苦的。」
「諸比丘,我告訴你們,一個破戒,惡性,隱覆所作、非沙門而稱為沙門,非梵行者而稱為梵行者,內心腐敗的人給一個強壯的人以一支燒得火紅的器具拉開嘴巴,再投入一粒燒得火紅的鐵丸,燒彼唇、口、舌、喉嚨、胃,再通過腸或腸間膜後從彼肛門而出是比較好,何以故?因為他只受至死的痛苦,或與死相同的痛苦,當他身壞命終後,他不至於投生在惡處、惡趣、險難、地獄。然而,諸比丘,對於一個破戒,惡性,隱覆所作、非沙門而稱為沙門,非梵行者而稱為梵行者,內心腐敗的人食用信徒供養的食物將會為他帶來長時的不利,當他身壞命終後投生在惡處、惡趣、險難、地獄。」
即使一個無慚無愧破戒的真出家人吃熱鐵丸也好過吃人們供養的食物,那麼我們更難以想像一個只是藉著袈裟,毫無慚愧心地騙取善信們供養的假和尚將會遭受到怎麼樣慘痛的果報。 對於他們不愛惜自己的舉止,除了感到遺憾與悲憫之外,身為佛弟子的我們也應當盡能力向大眾傳播如何辨別真假出家人的訊息,讓他們以後再也沒有機會藉佛門造孽。 若當一個出家人真的是兩袖清風,社會民眾皆曉得出家人的戒律與托缽的真實涵義,當假出家人根本就是一種無利可圖的“行業”,難道還會有人要假冒斂財嗎? 居心不良的人還會想要混入佛門騙吃嗎?
對於一些喜歡布施金錢給出家人的人,也許會有這樣的想法:不管對方是真假,只要抱著一顆善心去布施錢,應該沒有什麼問題,殊不知這樣做其實是無形中在支持不法之徒造下地獄的惡業,是在害了對方,同時也加速了佛陀讓眾生離苦得樂的正法走向沒落衰敗的局面。
相信只憑這本指南的力量還是不足於抵擋來勢洶洶的假和尚集團搜括民脂民膏,因為會看這本指南的讀者們一般都是比較屬於有知識水平的南傳佛教徒,他們會對這些假和尚比較有警戒心,反而布施假和尚錢的人多數是擁有北傳佛教背景的佛教徒、道教徒、多神教徒、教育水平不高的阿伯阿嫂等,也許他們沒有幾個會拿起這本指南仔細的讀。 他們的確是非常善良慷慨的,但以不適當的東西布施給不適當的對象,雖好心卻助了不法之徒破壞三寶的聖潔形象。
兜率天修行林的僧團給予居士團體的一些建議:
1. 可以印刷有關教育民眾不要給出家人錢的海報,並貼在人潮大量流動的地方如菜市場、餐廳、超市,或者假和尚頻頻出現的旺地如金河、唐人街一帶等;
2. 以手機短訊散播有關假和尚的訊息;
3. 刊登報章教育大眾;
4. 電郵方式轉寄與流通這份指南的電子稿;
這是一場“拉鋸戰”,僧信皆必須同心協力,共同攜手,僧團做僧團的本分,護法信眾也做自己的本分。 對於僧團可以做到的本分是更積極的出外托缽,以身作則地教育民眾:和尚托缽化緣不拿錢! 居士信眾就儘自己的能力以口傳或電子傳媒傳達這份訊息,而且是一個非常簡單易為的善業,只是幫忙傳達不要供養金錢給出家人的訊息,表面上是教導民眾不要布施金錢,其實卻是在護法,為正法久住奉獻出自己的力量,增長自己在未來能夠離苦得樂的善緣。 同時也讓無數的眾生減少許多的痛苦,無明的愚人免得造下更多的惡業。
希望在未來,假和尚事件不會惡化到讓大馬政府為了整頓社風,安撫民憤而被逼於無奈插手管束佛教,使用行政力量全面禁止任何出家僧眾出外托缽以壓制假和尚的氾濫。 屆時,政府也許會籍此機會為難佛教,進而對來自緬甸、泰國、斯里蘭卡、中國、台灣各傳承的禪師、法師們、出家僧眾們實施更嚴峻的入境限制。 當有一天政府為了對付假和尚而製止出家僧眾出外托缽,連同緬甸禪師、泰國高僧、台灣大法師等再也不易入境大馬弘法教禪時,我們大馬佛教的子民與後代子子孫孫將會蒙受到非常嚴重的損失,不只是今世的損失,而且未來長遠的損失。 作為世人的道德楷模、精神導師、無上福田的聖賢僧眾,一旦不容易在這片土地散播善法,培植善根時,長夜難明的日子已不遠矣。
就趁著目前還沒有發展成不可收拾的局面時,現在就讓南北傳佛教的弟子們共同攜手向'假託缽,真要錢'的偽僧人說:“不!”,就從今天做起,就從你我開始,捍衛佛教的尊嚴與形象,維護眾生長遠的福利,是我們四眾弟子的責任!
附錄 1:
南傳出家人托缽時供養須知
無論在什麼場合或地點看到穿著南傳袈裟的出家人正在托缽,任何人若有心要布施供養,切記不要把金錢或紅包放進缽裡,缽是讓出家人在托缽時用來接受食物而已,縱然是為自己老邁的父母親托缽也好,哪怕即將病死也好,沒有任何一種理由或情況之下,缽被利用來接收金錢或紅包。 南傳出家人在托缽時,施主可以依自己的經濟能力和喜好來供養一些主食或副食品,葷食 或素食皆可,要供養出家人的肉食是必須很明確是三淨肉 和佛陀所允許的肉類 。 同時可以布施水果 、糕點、餅乾、甜品等小食。 此外,也可以布施南傳出家人午後果汁 、佛陀允許的七日藥 、終生藥 或混合藥 。
不要在午後供養食物給南傳出家人,因為南傳出家人必須持守過午不再進食,同時也不能貯存食物,應該只在南傳出家人允許進食的時間內供養食物,即天亮後至日正當中這一段時間。 過午一直到明天黎明之前這段時間是諸佛與阿羅漢不用餐的時段,故稱為「非時」。 西馬過午的時間大概是在12:45pm到1:30pm之間,東馬則大概為11:45am到12:55pm之間,時節的變化與不同的地方有著不同的過午時間。 一些在泰國受戒的出家人仍然依據泰國過午的時間,即過了中午十二點後就不再進食。 施主可以在過午後供養南傳出家人被允許飲用的非時果汁,也可以在任何時候供養藥品。
同時也不要供養南傳出家人不適合的物品,例如:菸酒 、化妝品、香水、娛樂用品、遊戲器材 、武器、金銀、寶石、裝飾品等。 佛陀說假如有人明知故犯,供養不如法的東西給如來或如來的弟子,他將獲得「非福」(apu¤¤a) 。
由於南傳出家人托缽時是必須赤著腳的,所以為了對三寶表示恭敬,施主在供養時也應該脫掉鞋子,並下跪親手奉著供養品放進出家人的缽裡。 在《增支部•五集•底甘陀品》的第147經中,佛陀說:「有五者是善士之施:殷勤而施、恭敬而施、由親手而施、非棄物施以及相信業報而施。」若在布施時,具足這五法者將會為施者帶來長遠的饒益和幸福,這是為什麼我們可以看到有許多虔誠的佛弟子在布施出家人時,總是以跪著的姿態並以非常恭敬的心做供養,事實上此舉並非出家人的需要,而是施者的需要,因為恭敬地佈施出家人將會為施者本身帶來長遠的福利。
「......布施給僧團的功德與果報是不可計算的、不可衡量的。我宣布,布施給個人的功德是永遠不可能大過布施給僧團的功德。」《中部 • 施分別經》(M.III.iv.12 Dakkhiṇà-vibhanga Sutta)
再者,如果施者能在供養出家人時稍為調整一些心念,就能達到不可思議的“轉乘”作用,能夠無限地提升布施的善業在未來成熟時所產生的果報,哪怕供養的只是一勺飯或者一小塊的食物,也能帶來非常殊勝的果報,可以說是“一本萬億利”的功效。 因為根據佛陀開顯的自然界法則,一份功德的大小最關鍵點並不在於外在的形式或物質的多寡,而是在於布施者在布施當時的心理素質以及受施者的素質。 為了達到這種不可思議的“轉乘”作用,一個施者在供養僧人時,心理要具有幾項素質:
1. 在供養之前心裡充滿歡喜;
2. 在供養時心裡充滿歡喜;
3. 在供養之後心裡也充滿歡喜;
4. 在供養任何出家人時,心裡只是想著:我正在供養僧團,每一位出家人都是僧團的代表;
5. 對佛法僧三寶、因果與業力法則皆有堅定的信心;
6. 心裡發願這份供養的功德成為未來體證涅槃的助緣。
在供養之前、當時、過後,心力都能保持強盛與有正念,不胡思亂想,只是專心的思惟這六種素質地做供養,如果一項供養具足此六種素質,它將會帶來無量與崇高的果報。 以六種素質所行的供養,其功德之巨大是難以形容的,只能以不可估計的、無限量來估計,就如大海洋的水不容易被衡量,我們不能說:“大海洋的水有這麼多桶,有幾百桶的水,有幾千桶的水,有幾十萬桶的水”,而只能以不可估計、無限量來計算;同樣的,以這六種素質而行的供養所產生的功德也是難以衡量,其龐大真的只能以不可估計、無限量來形容。
托缽的清淨出家人猶如一塊「流動的福田」,有智慧的人們懂得把握機會在無上的福田耕耘播種,藉此善行累積福德、明與行的種子及菩提道的資糧,給自己長遠的未來種下幸福快樂的因。 同時,也可以藉此供養僧團的功德迴向給所有已故的親屬血緣乃至無量無邊的眾生,一舉多得。
附錄2:
護僧篇
「世尊的弟子僧團是善行道者,世尊的弟子僧團是正直行道者,世尊的弟子僧團是如理行道者,世尊的弟子僧團是正當行道者。也即是四雙八輩,此乃世尊的弟子僧團,應受供養,應受供奉,應受布施,應受合掌,是世間無上的福田。 」
作為這個世界的明眼、黑黯中的明燈、迷惑中的指標、耕耘者的福田、尋真者的嚮往、輪迴旅人的依歸——清淨和樂的僧團久住於世顯得特別的可貴。 作為佛教三寶之一的僧團,是一種非常神奇的系統,自佛陀入滅後兩千多年以來,無論經歷多少淒風苦雨的侵襲、僧團成員的變動與素質的參差,佛陀制下的系統依然能夠流傳至今,就像長江一樣綿綿不斷,只要還有真心尋求真理的人,願意奉獻他的生命走進來成為系統的一份子,忠實的依著這系統而立行,這個古老的系統還會繼續穩健地朝向另一半的里程碑。 供養僧團之所以會比供養個人更殊勝,是因為護持僧團就像是在護持著一種讓法脈能夠繼續滾動的系統。
正法的住世,更需要持戒清淨的僧團,清淨行道的僧團就是哺育四雙八輩的大搖籃,在清淨操守的大環境下自然會提升僧團成員的素質,素質良好的僧團成員又能給予在家信眾正確的佛教教育,僧信相互增上,進而提升整體的佛教社群。 當整個佛教社群的法益從自己的內心滿溢出來時,自然地也會讓周圍的眾生感應到法的號召力而陸續走進來提升生命,達到內修外弘的效益。
這種古老的系統還能夠延續至今,除了是佛陀的法與律為兩大樑椽之外,在家信眾也是在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持戒清淨的僧團,離不開廣大信眾的護持,彼此唇齒相依,正如佛陀在《小部•如是語第•107經》說的:「諸比丘,諸婆羅門、居士對你們有許多幫助,因為他們供養你們衣服、飲食、住所、病人所需的醫藥資具。你們對諸婆羅門、居士也有許多幫助,因為你們為他們宣說初善、中善、後善,有義有文的正法,顯示完全圓滿、遍淨的梵行。諸比丘,如此,通過彼此間的互相資助,使導向超越諸流、正盡苦邊的梵行得以住立。」
護僧篇之家庭供僧HOUSE DĀNA
南傳出家人除了在清晨著衣持缽遊化人間托缽之外,只要當天還沒有接受到任何人的邀請,出家人是可以接受施主的邀請到家中接受供養的,這是現代所稱的家庭供僧(house dāna),這也是在佛陀時代的信眾們時常供養佛陀與弟子們的方式。 邀請出家人到自己的家中接受供養很簡單,以下有幾個步驟提供有意實行家庭供僧的施主作參考。 由於南傳出家人身處在俗人家時,無論前往、停留、坐、用餐、說法等,都有很多行止威儀必須遵守,所以有幾個細節施主也需要留意:
1.施主可依照自己的意願與能力邀請一位或多位出家人到住家應供。 首先施主須主動向出家人提出邀請,並詢問及安排好適當的日期和時間並提供交通接載。 由於南傳出家人的戒律是不能與女眾相約同行,故必須安排男眾邀約且同行,或者由男司機負責載送,若是女司機載送就必須有一位男性陪同,出家人不宜單獨與女性共處在車內,即使是出家人坐在氣車的後座。
2.在出家人還沒有抵達之前,為了表示尊重,施主應當先把居家打掃整潔,以讓出家人能在清新整潔的環境下用餐。 施主也應當預先敷好出家人的座位,至於坐在椅子或盤腿在地上進食皆可。 然而,由於傳統或自己修行 的關係,有一些泰國出家人是不坐在一般的高腳床、椅的。 也有一些出家人只是以手進食或奉持「一座食」,「一座食」即在進食時只坐在原位不走動一直到食畢為此,所以在出家人的座位旁也應當擺設好洗手的淨水、洗手液或肥皂、盆皿、紙巾以及垃圾桶以便讓出家人裝食物殘渣。
3.由於無病的出家人是不能穿鞋入俗間,所以應當在家門前準備洗腳水和抹腳布,以讓赤腳前來應供的出家人在入家之前得以洗腳。
4.當出家人到了施主的家時,施主應當主動邀請出家人進入屋內,因為出家人不能擅自進入俗人家。 施主也應當親自為出家人洗淨和抹乾腳,此善舉可以為自己累積很殊勝的恭敬善業。 當出家人進入家時,施主應當先邀請出家人坐下。 為了表示恭敬,施主應當先長跪合掌等待出家人就坐,頂禮及邀請出家人接受供養。
5.由於路程或停留時間的關係,有時出家人需要上廁所,施主可以邀請:
「尊者/Bhante(們),在停留我家期間,家裡一切請隨意使用,無論需要上廁所,或要用到電燈、飲水等,請不用客氣!」
因為主人未邀請,又沒有淨人隨從的情況下,出家人是不可以在未經許可之前直接使用施主的東西。 此外,由於出家人在寺院以外、林野(arañña)以外、入村到俗人間是不能扁露右肩的,更體貼的施主會再進一步向出家人提出:
「尊者/Bhante(們),在這期間,我把這間家供養給尊者/Bhante(們)作為臨時的寺院。」或者說:
「尊者/Bhante(們),請您們當我的家為休息處。」
當施主提出邀請後,如果出家人有意在居士家休息一會兒,他可以依其意願解除披覆(full robe)露出右肩,更方便如廁、進餐和休息。
6.有出家人在居家期間,施主不應當打開電視節目與播放音樂,以示尊重,因為出家人皆不得觀看電視節目與收聽音樂。
7.為了讓施主的供養能為施主本身帶來更大的利益和果報,如果時間上的安排允許的話,例如當出家人還有非常充足的時間用餐時,傳統上出家人會在供養之前先為施主傳授三歸五戒或八戒,讓施主以清淨無瑕的五戒或八戒的戒體下行布施。
8.根據南傳佛教的比丘戒律,除了齒木(牙刷)與水 之外,所有能夠進口的東西都必須經過授與。 在準備好食物後,施主必須親自把所有食物授與出家人。 授與是指施主必須或跪或站在出家人伸手所及的距離之內,以身體如手、身體連接物如碟、盤、湯匙或勺子或投放三種方式中的一種而給予,而出家人則以身體或身體連接物接受。 泰國傳承的出家人有時會以手帕或小布作為身體連接物,施主只需把食物放在布上即可。 假如出家人是坐在椅子上用餐,而桌子上的食物又多又重,施主應當一碟一碟地授食供養;若是小桌子,而且食物也不是很重,可以由一位、兩位、或多位把整個小桌子抬起來授與出家人,條件是桌子加上食物的總重量都不得超過一位中等男子所能抬起的重量,和要確保在授與食物時,所有的授與者,無論一位或多位都必須在出家人伸手所及的距離之內,否則授與則不如法的。
9.如果供養出家人水果、番茄、黃瓜之類的生菜時,而蔬果的種子還有生長能力的話,那麼施主應當學習為出家人作淨。 方法是當蔬果還在施主的手上時,或者出家人把蔬果交給施主後,出家人會對施主說:「kappiyaṃ karohi(你作淨)」,這時施主就一面用刀子或指甲等割(劃)或刺破蔬果,或者以打火機燒過或擦過蔬果,一面回答:「kappiyaṃ Bhante(尊者,已作淨了)」。 假如水果很多時如葡萄等,不須一粒一粒作淨,只須在作淨時確保每一粒水果都連接碰觸在一起就行了。 有一些斯里蘭卡或泰國傳承的出家人會要求作淨三次。 作淨之後,再將蔬果手授給出家人。 如果允許的話,在供養之前也可以先把水果裡面的籽完全去掉就可以省下這個步驟。
10.在供養食物完畢後,出家人會為施主們念誦一些祝福文、護衛經、隨喜和迴向功德。 這時候,有經驗的施主會以右手持著一個盛滿清水的銀壺,在跟隨著出家人念誦迴向功德文的同時,把水滴在置於盤上的銀碗中,直到水盈滿碗並流到托盤中,這種稱為施水儀式,這種施水的儀式在傳統上常被視為正式的布施儀式,在各個上座部佛教國家都非常普遍。 有時施水儀式會在稍後才進行,要看在領導儀式的出家人決定。
11.施主應當讓出家人先用餐,而且不要與出家人共桌用餐,也不得在出家人用著餐時要求請示佛法,應盡量保持肅靜,讓出家人能安心用膳。
12. 除非出家人已經表明把多餘的食物舍出讓在家人自由食用,否則施主不應當去碰觸擺在出家人前面的食物。 因為一旦在家人以一顆要取走的心碰觸到這些食物時,出家人已經不能再食用那些食物了,除非重新再手授一次。 不過,如果是懷著非要取走,而只是要服侍的心來幫出家人填飯菜的話,那是可以的。 一些傳承為了更謹慎還是會要求把食物再手授一次。 一些受持“一缽食”的出家人會把所需要的食物全都放進缽裡,自己只吃缽內的食物,缽外面的食物就任施主處理。 供養出家人過後,施主也可以開始進食。 不過,緬甸人有一個傳統,他們總是喜歡等出家人用完餐後才進食,因為他們可以趁著出家人用餐時為自己累積服務的功德。 他們幫出家人端食物,為出家人倒水洗手,遞上紙巾,有必要時他們也為出家人搧涼,這些優良的傳統是想要為自己累積更多善業的人可以仿效的。
13.通常出家人在用餐完畢後,會先洗刷一番,這時施主應當主動為出家人洗缽或餐具。 若當天有烈日,缽洗好抹乾後要放在太陽下曬一兩分鐘,若是陰天則可放在外面風乾一會兒,若是雨天就只是把缽抹乾即可。 用餐後,施主可以在適當的地方為出家人敷座以便能讓出家人為施主開示解惑、誦經祝福、隨喜及迴向功德。 在任何用餐過後的時間,施主可以供養出家人非時果汁、七日藥、終生藥、袈裟或如法必需品等等。
14.根據南傳出家戒的眾學法(Sekhiyà Dhammà),身處於低位者是不允許向身在高處又沒有生病的人說法,所以在聽法或向出家人請示佛法時,施主必須只坐在地上或低於出家人之處以示對法的恭敬。
家庭供僧是佛陀讚歎的供僧方式,有智慧的施主們若要累積福德善業,或者遇到紅白事時都會邀請僧眾到家裡應供。 從整個供養的過程中,施主們一家大小都親力親為,出錢又出力,以如法獲取的資具布施,費心構思策劃,再以幾道拿手好菜供養,以及對僧眾展現的虔誠、恭敬心、親善、尊敬等等已經為自己與家人累積了無數的善業,因為家庭供僧很容易具足了殊勝的親自施 、細心施 、智相應施 、有附屬品施 、善士施 等等。 有研究過阿毘達摩(Abhidhamma)的人或有觀智的禪修者都知道,在內心一生起要邀請出家人來接受供養的那一個念頭開始,然後再付以行動、策劃、邀請、買菜、烹飪、接載、禮敬三寶、皈依三寶、受戒、供僧、服務、聽法、發願到分享及迴向功德的整個過程中已經有無可衡量的善業在心流留下痕跡。 日後,只要內心一回憶起自己曾經造過如此殊勝的善業而生起歡喜心時,又造下無數的善業,就像雪球效應一樣越滾越大。 而在這些善業當中又有大部分的善業是無盡業,只要還沒有解脫生死輪迴,這些業永遠都是有效的! 只要因緣一具足就會帶來果報。 家庭供僧同時也製造一個善緣讓親朋戚友以及左鄰右捨親近善知識、認識佛法、在無上的福田種福的機會,有緣的人因對佛法產生信心而皈依三寶,實在功德無量,遠比起只是給予他們物質資助來得更可貴。 佛陀教導在家信眾除了自己要布施,也要邀請他人一起參與布施,這樣不但福報好,人緣佳,隨從也多。
施主也常藉此家庭供僧的功德迴向予已逝世的親屬、祖先神明、天神、家裡的守護神以及與一切眾生。 經常做功德又懂得把功德與諸天神、龍天護法、大小守護神、鬼道和所有眾生分享的善人,非人也會歡喜的守護他、敬愛他、憐愛他。 有天神經常到來的住家是充滿著光明與吉兆,住在如是家的善人也常見吉祥事。
「一個有智慧得人應該在他所住的地方供養有自製力、有德行的梵行者,再將供奉轉獻予那兒的神明。神明受到敬愛,也而敬愛他,並且憐愛他,如母親對親生兒一般,受神明憐愛的人常見吉事。」 《長部•第16大般涅槃經》
家庭供僧對維繫僧信之間的和諧帶有著深遠的影響。 透過家庭供僧,出家人與在家人有機會來個更親切的交流與互動,僧眾因此更能夠了解施主的狀況而給予適當的教導與安撫,而施主也將能更了解僧眾的行持與職責,以籍此消除彼此之間的隔閡與誤解。 家庭供僧猶如僧信聯繫之橋樑,也是施主們福慧增長的泉源。
護僧篇之護持南傳出家人指南
門答咖允許 (Meṇḍaka Kappati):
「諸比丘,若人們有信心、淨信,他們將金錢放在淨人的手中:『請以此給於尊師所許可的〔物品〕。』
諸比丘,我允許你們接受由此〔所得的〕許可的〔物品〕。 然而,諸比丘,我不說〔你們〕能以任何方式接受、尋求金錢。 」
《律藏•大品•藥篇》(Mv.299)
依上座部佛教(南傳)傳承的法律下出家的修行人只能接受如法必需品的供養,而不能接受和擁有任何形式的金錢,如鈔票、紅包、支票、現金禮卷、信用卡、提款卡、金銀珠寶等。 所有受南傳比丘戒 、沙彌戒 和十戒尼 的上座部傳承出家人接受金錢、使用金錢、管理金錢、支配金錢或做交易買賣都是屬於犯戒 的行為。 在不持金銀學處下,由親人眷屬、施主、無論個人或團體、寺院或道場定期發給的錢作為日常開銷,或者作為接引眾生髮展弘化事業的經費,南傳出家人一律不得接受。
如果一位施主拿著一筆資金想要供養一位受南傳戒的出家人 作為四種資具 或其他如法必需品 的等值,為了避免出家人犯戒,最保險的方法就是如果施主知道該出家人的淨人 是誰的話,那麼施主可以直接把資金交給能負責的淨人,然後由施主自己或淨人向該出家人提出妥當如法的邀請。 如果施主不知道淨人是誰,那麼施主應當先問誰負責當淨人,施主可以問出家人:
- 「尊者/Bhante,請問誰是為您服務的淨人?」
- 「尊者/Bhante,我要供養您,請問您的淨人是誰? 」
-「尊者/Bhante,某某施主想要供養您如法必需品價值xx元,請問您的淨人是誰?」
確知能為出家人處理如法必需品的淨人之後,施主就把該資金交給淨人,然後再向該出家人提出供養的請求,或者由該淨人向出家人提出邀請。 要注意的是必須要最少一人,無論是由施主親自邀請或者由淨人向出家人提出邀請,否則出家人就無法開口請求必需品的供養。 施主的邀要法可以經由口頭邀請,也可以通過書面、邀請卡、供養卡邀請。
在提出邀請時,施主可以說:
- 「尊者/Bhante,我要供養您如法必需品價值xx元,已交代給某某淨人。當您需要任何如法必需品時,可以向他要求,他將會供養必需品給您。」
-「尊者/Bhante,我已經委託瞭如法必需品的基金xx元給您的淨人,當您需要任何如法必需品,可以向他索取。」
-「尊者/Bhante,必需品資金已經由我們交給淨人了,您隨時可以向淨人領取所需的如法必需品。」
- 「尊者/Bhante,您的淨人已經受我委託了,請在適當的時候找他,他將供養您如法必需品。」
-「尊者/Bhante,我已經把一筆錢交到淨人的手中,請您找他領取如法必需品。」
如果施主對一位出家人有充分的信心,他/她可以向該出家人提出終生的邀請,讓出家人何時都可以向施主提出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的要求:
-「尊者/Bhante,不管任何時候您有任何需要,您都可以向我索取/提出。」
-「尊者/Bhante,如果您有任何需要的時候,只要在我能力範圍內,您都可以向我索取。」
-「尊者/Bhante,在任何時候,如果尊者有什麼需要可以向我提出,只要在我的能力範圍內,我將盡能力滿足尊者的要求。」
雖然施主曾經向一位出家人提出終生邀請,但還會隨著往後的因緣而改變。 當出家人發現到該施主已經陷入經濟問題或者信心動搖時,即使他沒有向出家人作出任何請示,該邀請也已經自動解除了。 如果施主對一個出家人還有充分的信心,最理想的是他應該定期向出家人提出邀請,讓出家人時常知道他的信心還在。
-「尊者/Bhante,我要供養您四資具,您隨時可以向我索取。」
這種邀請法只是限定袈裟、食物、住所與藥物的供養,出家人不能請求這四種以外的必需品。
-「尊者/Bhante,如果您需要任何幫忙或服務,可以跟我說。」
這種邀請法只能讓出家人得到施主的服務而不能向施主請求必需品的供養。
-「尊者/Bhante,我已經將錢交給負責建造孤邸的建築商/工匠,您只需要監視他們工作是否適當就行了。」
-「尊者/Bhante,您有需要些什麼嗎?」
由於這種邀請方式有時限,只能讓出家人在當場提出有需要的必需品。
-「尊者/Bhante,無論您需要什麼東西或要將什麼東西給予什麼人,儘管派他們來我這裡拿。」
-「尊者/Bhante,我將把錢交給淨人或給我自己的人,或我親身保管,您盡量接受、使用得自於此的必需品。」
-「尊者/Bhante,我要供養您換必需品的禮卷價值xx元。」
只能換取如法必需品,而不能兌換現款的禮卷或書卷等可以允許接受。
-「尊者/Bhante,我要為您辦護照與簽證手續。 」
-「尊者/Bhante,您所有的醫藥所需由我來負責。 」
-「尊者/Bhante,您的車票由我來處理。 」
-「尊者/Bhante,您的飛機票由我來供養。 」
-「尊者/Bhante,我們要把一塊有xx公頃的果園供養給僧團作為寺院。」
-「尊者/Bhante,我們把這座禪修道場奉獻給現在與未來的四方僧伽,為了我們長遠的福利,願尊者/Bhante悲憫接受。」
有時因為一些施主向出家人提出不當的邀請之詞句,而導致該供養變成不如法,在這情況下如果任何南傳出家人以三種方式 中的任何一種來接受供養就違犯戒律。 所以在用詞時要謹慎,不要牽涉到供養金錢,或盡量不要提出與錢相關的語詞。 以下是一些錯誤、不如法的邀請法:
_「尊者/Bhante,請問您有淨人嗎?我要供養您xx元。」
_「尊者/Bhante,我要供養您紅包xx元,我該把這些錢交給誰?」
_「尊者/Bhante,我想供養您xx元作為您如法必需品的資金,請問誰是您的淨人?」
_「尊者/Bhante,我該把這筆作為您購買如法必需品的錢交給誰?」
_「尊者/Bhante,某某施主叫我把這紅包交給您作為您的必需品資具,請問我該交給誰?」
以上的幾個例子,當施主以錯誤的方式詢問時,若出家人指出淨人是誰就犯舍墮nissaggiyà pàcittiyà,因為這是命令他人為自己接受金錢。 對於不如法的邀請,出家人唯一能做的只是拒絕接受。
_「尊者/Bhante,我要供養您如法必需品的基金xx元,已經託付給您的淨人。」
_「尊者/Bhante,請接受這筆買如法必需品的錢吧!」
_「尊者/Bhante,某某人委託我將這筆錢供養您作為如法必需品,請將錢收下。」
_「尊者/Bhante,某某人派我來送錢給您買袈裟與缽,請將錢拿去。 」
以上幾個例子都很表明供養出家人的是錢(基金),而不是如法必需品,出家人聽了若接受就犯舍墮。 如果一個施主拿著錢、紅包或以紙袋包著錢,雖然施主口頭上並沒有說要供養金錢,而對著出家人表明說:「尊者/Bhante,我要供養您必需品。」或者說:「這是作為您換如法必需品的。」然後把錢放進缽裡、或放在地上、或放在出家人的身邊、或放在某一處,出家人也一律不能接受。 如果施主明知道有些東西對出家人來說是不如法的,然而他們又故意供養出家人,施主將得到的是「非福」(apu¤¤a),因為不如法的供養能導致出家人犯戒,而對施主本身來說也是一種不善業。
_「尊者/Bhante,我要供養您xx元,作為您的飛機票、車票等。 」
_「尊者/Bhante,如果您需要經濟的支持/經濟上需要幫忙,請跟我說。」
_「尊者/Bhante,我要供養/支持您的生活費。」
_「尊者/Bhante,您的車費、交通費用、電話費我來出/付/供養,請告訴我需要多少錢?」
_「尊者/Bhante,我幫您付護照與簽證的費用。」
_「尊者/Bhante,我為您付醫藥費。」
_「尊者/Bhante,您有需要買什麼嗎?」
因提到「費」、「費用」、「買」是比較不恰當的字眼。 應當改提供養「生活所需」、「機票」、「藥物」、「電話卡」比較好。
_「尊者/Bhante,您的資具一共有xx元。」
_「尊者/Bhante,我收到的如法資具是xx元。」
淨人只是告訴出家人作為換取如法必需品的資具有多少錢,但並沒有向出家人提出邀請,所以出家人即使有需要還是不能向他索取。 該淨人應該繼續說:「如果尊者/Bhante有任何的需要,請隨時告訴我,我會換取如法必需品來供養尊者/Bhante。」也許有人會誤解說淨人是幫出家人收錢或管錢的人,
_「我將這筆基金供養給僧團,尊者/Bhante們,請從這裡取得您們的四事供養。」
_「尊者/Bhante,我要供養這筆基金給僧團基金,以作為護持僧團以及照顧僧團成員所需。」
_「尊者/Bhante,這筆錢是信眾籌募來供養給道場的,足夠於建一座禪堂、齋堂、廁所以及其他設施。」
_「尊者/Bhante,我們為了佛塔、寺院、孤邸、新建築而供養這些錢,請您拿去保管起來。」
南傳出家人不僅是不准許為自己接受金錢,即使是要贈給僧團、自己的父母與親人、其他人、道場、佛塔、慈善機構、倡印佛書、建設寺院或做為其他用途的義款、救濟基金等,南傳出家人也都一律不准許接受。 如果有南傳出家人接受這些錢後拿來買必需品或用來建道場的話,那麼該必需品或道場都是屬於舍墮物或舍墮道場(不如法物品或道場),不適合為其他南傳出家人使用。 如果沒有提到僧團或個別出家人作為接受者,施主們只是說:「我們將這筆基金供養佛塔、寺院、孤邸、新建築或作為僧團的四事供養。」那麼出家人能通知其淨人說:「這群施主們是如此如此說的。」在這種情況下,一位出家人不需要拒絕,因為在場的出家人沒有被要求接受這筆錢。 除了告訴淨人他們所說的話之外,出家人甚麼也不能做,他們不能接受這些錢。 如果有人問出家人:「尊者/Bhante,我手頭上有一筆義款,請您給一些建議我將如何使用這筆義款以便能產生最好的功德?」那麼,出家人是可以給適當的意見,不過必須要很謹慎,不能明示或暗示地要他供養自己、僧團或建設自己的道場,否則所有以這筆錢處理來的物品或道場都是捨墮物或舍墮道場。
要分辨以上兩類邀請法如不如法其實很容易:如法的邀請法只是供養出家人如法必需品;而不如法邀請法是供養金錢。 在一些情況,如果有施主把錢摻在必需品一起供養,比如供養的書籍中夾有金錢、紅包(無論施主是有意或無意的),接受供養時出家人也沒有察覺到而無意中接受到這些'意外'的錢,雖然出家人沒有圖意,但也能構成犯戒。 出家人能做的是對犯戒不覆蓋,接著可把這些錢交還給施主,或在僧團面前捨棄,或如糞便般丟掉,然後再向其他比丘發露懺悔。
南傳比丘是不能向沒有作出邀請的非血緣親戚要求任何的必需品(生病要求藥品除外)。 如果想要供養但又不知出家人有何需要,施主可以向出家人請教,或者直接跟出家人的淨人或親人聯繫。 對於那些沒有淨人服務的南傳出家人,施主也絕對不可以為了方便而供養金錢,只能供養佛陀允許的必需品如:缽、袈裟、坐臥具、針盒、腰帶、濾水網、剃刀、日式拖鞋、藥品、書籍、佛像、文具、車票、機票、船票等。 如果施主不確定南傳出家人需要些什麼,那麼施主應該自動向出家人提問,或者邀請出家人在有任何需要時可以向施主本身開口索取。
除了供養南傳出家人如法必需品之外,施主也可以直接把慈善義款、材料、交通工具等布施給有關道場/寺院的管理人、負責人或護法團體來應付僧伽生活費、或作為道場的建築經費、道場行政開銷、日常開銷、弘法支出、或做為載送出家人之費用等。 也有些護法會員或信眾每月固定捐獻若干數目給寺院道場,讓管理人或出家人的淨人來作適當的分配與管理這些錢,總而言之不可交給僧團或南傳出家人。 金銀、錢幣、貨幣等基金是造成違犯舍墮罪(nissaggiyà pàcittiyà)的原因。 珍珠、寶石、珠寶、七種未煮的穀物、生肉、婦女與女像、男奴與女奴、馬象、家禽、田地與土地 是造成違犯惡作罪的犯因。 這些都不許為個人、僧團、群體、或其他人而接受。 除此以外,基於出家人的威儀與形象,南傳出家人是不應該自己開車或駕電單車的。
在南傳佛教的巴利聖典中找不到一處有記載到因為南傳出家人沒有淨人服務、或是因為淨人不可靠或捲款而逃、或為了種種善巧方便、為了佛教事業、為了弘法利生的目的等等之理由而開緣持錢。 一個戒行清淨、生活謹遵佛陀所製下戒律、無論多小都不隨意取捨、對任何應當學習的學處都正持學習、對微細的罪過都見其怖畏的出家人,他本身就是最有力量的弘法與身教。 不僅如此,同時也是真正在護持佛陀的正法久住,讓更多的眾生能夠獲得至上法義的熏陶。
主要參考資料:
o 南傳佛教出家戒律:比庫巴帝摩卡Bhikkhupatimokkhaṃ – 瑪欣德比庫編譯
o 沙馬內拉學處Samaṇera sikkhapadani -瑪欣德比庫編譯
o 分文不取(A Life Free of Money ) 原著者:湯敏達 比丘 編譯者:庫那威羅 比丘等
o 不持金錢學處指南-帕奧禪林學眾
o 沙門果經及其註疏 菩提比丘英文編譯 德雄比丘中文主譯
o 南傳佛教在家居士須知 覓寂比丘編譯
o 試論南傳佛教的傳承 瑪欣德比庫著
o 戒律綱要 黃謹良譯者
願正法久住於世! Cira§ Tiññhatu Saddhammo
願更多眾生能獲得至上法義的熏陶!
May all being be well and happy always.
May all sentient beings be free from sufferings and attain the ultimate Bliss of Nibbana.
SĀDHU! SĀDHU! SĀDHU!
責任編輯:編者
3 Response to "南傳-如何分辨真假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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