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噶當]-《菩提道燈論》-阿底峽尊者造-如石法師譯版 及法尊法師譯版(《菩提道炬論》)
菩提道燈論--如石法師譯版
敬禮文殊師利菩薩
(一)緒論
1.敬禮三世一切佛、教法以及諸僧衆;
賢徒菩提光勸請,故當善顯覺道燈。
2.由下中及上,應知有三士;爲明彼特徵,當書各差別。
3.任憑何方便,唯於生死樂,求自利益者,知其爲下士。
4.厭棄三有樂,遮止諸惡業,但求自寂滅,彼名爲中士。
5.若因自心苦,而欲盡消除,他人一切苦,彼是上士夫[3]。
6.於諸勝有情,求大菩提者,當說諸師長,所示正方便。
(二)大乘歸依
7.對佛畫像等、靈塔正法前[4],陳以花香物,豐盛作供養︰
8.亦獻普賢行,所說七支供。乃至菩提藏,志心不退轉;
7.淨信三寶尊,雙膝著於地,恭敬合掌已,三稱而歸依。
(三)發菩提心
10.次於諸有情,先起慈心觀;思墮惡趣等、及受死歿苦;所有諸衆生,爲苦所逼惱。
11.欲度諸衆生,出苦及苦因,當發菩提心,立誓永不退。
12.如是發愿心,所生諸功德,如於華嚴經[5],彌勒廣宣說。
13.讀經教或從師聞,了知正等菩提心,功德利益無邊際,是故數數發其心。
14.勇施問經等[6],廣說彼福德,摘要唯三頌,今且錄於此︰「
15.善提心福德,其中若有色,充滿虛空界,福德猶有余。
16.若人以珍寶,遍滿恆沙數,一切佛世界,普供世間主;
17.若人合其掌,心敬大善提;此供猶勝前,獲福無邊際。」7
18.既發菩提愿心已,應勤努力令徧增;爲於來生能憶念,應當徧護諸學處。
19.除行心體諸律儀,非能增長正愿心;
由欲增長菩提愿,故當勉力受此戒。
(四)別解脫律儀
20.恆具余七種別解脫戒者,乃有菩薩戒;善根非余有。
21.如來所宣說,七別解脫中,梵行最勝者,是比丘律儀。
(五)菩薩律儀
22.當以菩薩地,戒品所說軌,從具德相師,受持菩薩戒。
23.善巧律儀軌、自住清淨戒,堪傳律具悲,當知是良師。
24.盡力尋求已,良師若未得,當爲說其余受持律儀軌。
25.如於妙吉祥莊嚴佛土經,說昔妙吉祥曾爲虛空王;彼時所發心,此處當詳述︰
26.我於依怙前,發起正覺心;筵衆爲上賓,解除彼貧乏。8
27.從今至証得無上勝善提,不起忿害心、慳吝與嫉妒。
28.當修勝梵行,悉斷罪與欲,欣喜淨律儀,常隨諸佛學。
27.不樂獨爲己,速証大菩提;愿爲一有情,住到最後際。
30.當淨無限量不思議佛土,普令十方界稱揚我名號。9
31.一切身語業,我皆令清淨,意業亦令淨;不作諸惡業。」10
32.自身語意清淨因,即住行心體律儀,善習三種戒學已,於三戒學猶敬重。
33.如是勤清淨菩薩諸律儀,當悉能圓滿大菩提資糧。
(六)禪定與神通
34.一切佛共許︰圓滿福與智--二種資糧因,是引發神通。
35.如鳥未長翼,不能騰空飛;若離神通力,不能利有情。
36.具通者一日,所生諸福德,未得神通者,百世不能集。
37.欲速能圓滿菩提資糧者,勤修成神通,非以懈怠得。
38.止若未修成,不能起神通,故爲成就止,再三應策勵。
39.止支若失壞,縱然奮力修,歷經數千載,三昧終不成。
40.故當善安住禪定資糧品,所說諸支分;隨於一所緣,心意善安住。
41.瑜伽止若生,神通亦當成。
(七)智慧與方便
瑜伽離慧度,不能盡諸障。
42.爲求盡斷除煩惱所知障,故應具方便,修慧度瑜伽。
43.智慧離方便,方便離智慧,俱說爲縛故,二俱不應舍。
44.何慧何方便?爲除諸疑故,當明慧方便彼二之差別。
45.除慧波羅蜜,其餘施度等一切善資糧,佛說爲方便。
46.由修方便力,自善修智慧,彼速証菩提;非唯修無我。
47.了達蘊界處一切皆無生,知其自性空,說名爲智慧。
48.有則生非理,無亦如空花,二俱犯俱過,故俱亦不生。
49.法不從自生,非從他及共,非從無因故;其體無自性。
50.又以一及多觀察一切法,其體不可得,故定無自性。
51.空性七十理,中論等皆說︰成立一切法自性之空性[11]。
52.惟恐文繁故,於此不廣陳;僅就已成宗,爲修故精說[12]。
53.是故一切法自性不可得,修習無我者,即是修真性。
54.以慧觀諸法,不見有自性;說慧理亦然[13];當修無分別。
55.三有分別生,其性爲分別;故斷諸分別,即是勝涅盤。
56.如是佛亦說︰分別大無明,能墮生死海;住無分別定,無別明如空。」
57.入無分別陀羅尼亦雲︰佛子於此法,若思無分別,能越分別障,漸入無分別。」[14]
58.由諸聖教理,定解一切法無生無性已,當修無分別。
(八)道位次第
59.如是修真性,漸得暖等已,當証極喜等,佛菩提非遙。
(九)密咒乘
60.若欲由咒力所成息增等,及修寶瓶等八大悉地力,順利得圓滿大菩提資糧;
61.及欲樂修習事行等續部,所說諸密咒。[15]
62.爲求師長灌頂故,當以承事施寶等、依教奉行等諸事,令賢善師心歡喜。
63.賢善上師心喜故,圓滿傳授師灌頂,清淨諸罪爲體性,即成修習悉地器。
64.初佛大續中,極力遮止故,梵行者勿受密與慧灌頂。
65.若受彼灌頂,複住淨梵行,違犯所遮故,壞彼難行律。
66.禁行者若受,當生他勝罪,且定墮惡趣,故亦無成就。
67.欲聞說諸續、火供祠祀等,須得師灌頂;知真者無過。
(十)結頌
68.上座吉祥燃燈智,見經等法所說教;菩提光誠勸請故,已略示明菩提道。
大阿闍黎 吉祥燃燈智所造《菩提道燈》竟
跋︰此論造於象雄托鈴寺,由這位印度大學人本人以及主校譯師善慧共同翻譯、審校。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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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見《大藏經補篇》,冊10,頁75。
2) 參見《西藏經義淺論》,頁135~139。
3) 《難處釋》引《俱舍論釋》說︰「上士雖然自覺有苦,卻一心想爲他人求取安樂、根除痛苦。爲什麼呢?因爲他以衆生之苦爲苦」(參見《難處釋》第一章;大正,29,64上)。本文第五頌即據此而譯。
4) 第七頌第二句的「正法」,是根據《難處釋》所引用的頌文而增譯的(D.Khi︰243a2)。
5) 「廣宣說」("rab tub shad"),意爲"強調、極力宣說"。法尊譯本中的「應」字,疑似「廣」字之誤。
6) 此頌的原文有一「等」(sogs)字,且釋文中除了引用《勇施所問經》以外,還廣泛引用了《無盡意所示經》、《華嚴經》和《入菩薩行》說明菩提心的福德(D.Khi︰25la~252b);所以筆者將法尊譯本略去的「等」字譯出。
7) 第15、16、17三頌所引《勇施所問經》,參見《大寶積經》︰「菩提心功德,若有色方分,周遍虛空界,無能容受者。假使布珍寶,供養於諸佛,有能一合掌,回向菩提心,其福過於彼,邊際不可得」(大正,11,542下)。藏譯本見Ot.28,Vol.25:86.2。又,其中第17頌,第3句,原文有「比較」之意,表示比第16頌的情形更加殊勝;英譯本也譯爲"higher by far"(R:p.6)。
8) 依照藏文原文來看,法尊所譯第26頌完全正確,可是最後兩句的意義卻很難銜接。在藏譯本《學處集要》所引用的經文中,第四句的意思是「解除彼貧窮」(D.Khi︰10b7);梵文英譯本也譯爲"I shall deliver it from poverty."(SS:p.15)。又,竺法護所譯《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亦同(參見注10)。因此,本書將這句改譯爲「解除彼貧乏」。
9) 第30頌和26頌的情形完全相同;法尊的譯文正確︰「受持於名號,及住十方界」,但是很難理解;因爲問題出在藏譯本。爲了提供讀者另一個角度的理解,所以筆者根據《學處集要》中的引文譯成「普令十方界,稱楊我名號」(D.Khi︰10b7~11a1)。梵文英譯本譯爲︰"I will gain me a name renowned in the ten quarters."(SS:p.15)。此外,三種漢譯本譯法亦同(參見注10)。
10) 第26~31頌在三種漢譯本中分別爲︰
1.西晉‧竺法護譯《大寶積經‧文殊師利授記會》︰
「今發于道心,在一切世間,普請於衆生,令不墮貧匱。
從今日以往,假使生欲心,輒當欺諸佛,現下十方聖。
若生鎮恨厭,嫉妒又貪苦,未曾犯不可,至成人中尊。
常當修梵行,棄欲舍穢惡,當學於諸佛,戒禁調和性。
不以斯四色,疾成佛正覺,用心切之故,當行於本際。
常嚴淨佛土,無限不可議,當宣傳名稱,通徹於十方。
唯聖見授慧,成佛人中上,令其心清淨,永無衆猶豫。
常修治身行,口言亦如是,亦當淨心念,不犯衆瑕疵」
(大正,11,897中)。
2.唐‧實叉難陀譯《文殊師利授記會》︰
「爲一一衆生,誓盡本來際,受無量生死,而作大饒益。
備修菩薩行,救諸衆生苦,從今苦違誓,起於貪欲心。
及慳嫉怨恨,則誑十方佛,又我從今日,乃至成菩提。
常當學諸佛,修行於梵行,隨順淨戒律,遠離諸過咎。
又我於菩提,亦不愿速証,當盡未來際,廣利諸羣生。
嚴淨諸佛剎,無量不思議,當令我名號,普聞十方界。
我今自授記,決定當成佛,志樂勝清淨,於此固無疑。
我當淨三業,不令起諸惡」(大正,11,346上)。
3.唐‧不空譯《大聖文殊師利菩薩佛剎功德莊嚴經》︰
「對於大衆前,我發菩提心,誓度諸羣生,皆離於衆苦。
愿從今已後,若我有染汚,鎮恚嫉妒心,並我慢貪愛。
是欺誑十方,及現下諸佛,從此而已後,乃至証菩提。
誓行於梵行,我舍貪欲罪,隨佛而修學,淨戒柔和忍。
不以忽遽心,速求成正覺,我盡未來際,於一一有情。
淨於佛剎土,無量不思議,稱揚彼名號,普聞十方國。
我今自授記,成佛不應疑,對於導師前,我淨於意業。
及淨於身業,乃至於語業,悉皆令清淨,不應起不善」
(大正,11,913上)。
11) 第51頌的原意是說︰《空性七十頌》和《中論》等論都說明了「成立諸法無自性的空性」的「道理」(rigs)。英譯本也說︰"Explains the proof that all..."(R:p.10)。
12) 本書翻譯藏語"rab tu bshad",爲「精說」,是根據《難處釋》︰「這是對那些想實踐的瑜伽行者所作的簡要開示」(D.Khi︰291a5)。
13) 第54頌,第3句,原文是"shes rab de nyid rig bshad",所以法尊譯出一個「了」(rig)。然而句中的"rig"字,在D本《難處釋》中兩處皆作"rigs"──「理」;P本也有一處作"rigs"。此外,根據釋文的意義判斷,也應該作"rigs bshad"才對,也就是「說理」的意思(參見本書頁197)。
14) 《入無分別陀羅尼》勘同《佛說入無分別法門經》。與第57頌意義相近的經文,參見大正,15,806中;藏譯本見Ot.810,Vol.32:231。
15) 參見英譯本︰"if one wishes to blissfully comptete/the accumulations for full awakening/and desires to practice..."(G: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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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燈論 (http://www.suttaworld.org/big5-txt/ancient_t/ptd/ptdfl2.htm)
法尊譯於廣濟寺 一九七八年八月八日
敬禮曼殊室利童子菩薩
禮敬三世一切佛 及彼正法與僧眾
應賢弟子菩提光 勸請善顯覺道燈
由下中及上 應知有三士 當書彼等相 各各之差別
若以何方便 唯於生死樂 但求自利益 知為下士夫
背棄三有樂 遮止諸惡業 但求自寂滅 彼名為中士
若以自身苦 比他一切苦 欲求永盡者 彼是上士夫
為諸勝有情 求大菩提者 當說諸師長 所示正方便
對佛畫像等 及諸靈塔前 以花香等物 盡所有供養
亦以普賢行 所說七支供 以至菩提藏 不退轉之心
信仰三寶尊 雙膝著餘地 恭敬合掌已 先三遍皈依
次一切有情 以慈心為先 觀惡趣生等 及死歿等苦
無餘諸眾生 為苦所苦惱 從苦及苦因 欲度脫眾生
立誓永不退 常發菩提心 如是發願心 所生諸功德
如華嚴經中 彌勒應宣說
或讀彼經或師聞 了知正等菩提心
功德無邊為因緣 如是數數發其心
勇施請問經 亦廣說此福 彼略攝三頌 今此當摘錄
菩提心福德 假使有色者 充滿虛空界 其福猶有餘
若人以珍寶 徧滿恆沙數 一切佛世界 供獻於諸佛
若有人合掌 心敬大菩提 此供最殊勝 其福無邊際
既發菩提願心已 應多勵力徧增長
此為餘生常憶念 如說學處當徧護
除行心體諸律儀 非能增長正願心
由欲增長菩提願 故當勵力受此律
若常具餘七 別解脫律儀 乃有菩薩律 善根餘非有
七眾別解脫 如來所宣說 梵行為最勝 是芯芻律儀
當以菩薩地 戒品所說軌 從具德相師 受持彼律儀
善巧律儀軌 自安住律儀 堪傳律具悲 當知是良師
若努力尋求 不得如是師 當宣說其餘 受律儀軌則
如昔妙吉祥 為虛空王時 所發菩提心 如妙祥莊嚴
佛土經所說 如是此當書 於諸依怙前 發大菩提心
請一切眾生 度彼出生死 損害心忿心 慳吝與嫉妒
從今至證道 此等終不起 當修行梵行 當斷罪及欲
愛樂戒律儀 當隨諸佛學 不樂為自己 速得大菩提
為一有情因 住到最後際 當嚴淨無量 不思議佛土
受持於名號 及住十方界 我之身語業 一切使清淨
意業亦清淨 不作不善業
自身語心清淨因 謂住行心體律儀
由善學習三戒學 於三戒學起敬重
如是勤清淨 菩薩諸律儀 便當能圓滿 大菩提資糧
福智為自性 資糧圓滿因 一切佛共許 為引發神通
如鳥未生翼 不能騰虛空 若離神通力 不能利有情
具通者日夜 所修諸福德 諸離神通者 百生不能集
若欲速圓滿 大菩提資糧 要勤修神通 方成非懈怠
若為成就止 不能起神通 為修成止故 應數數策勵
止支若失壞 即使勤修習 縱然經千載 亦不能得定
故當善安住 定資糧品中 所說諸支分 於隨一所緣
意安住於善 瑜珈若成止 神通亦當成 離慧度瑜珈
不能盡諸障 為無餘斷除 煩惱所知障 故應具方便
修慧度瑜珈 般若離方便 方便離般若 俱說為繫縛
故二不應離 何慧何方便 為除諸疑故 當明諸方便
與般若差別 除般若度外 施般羅蜜等 一切善資糧
佛說為方便 苦修方便力 自善修般若 彼速證菩提
非單修無我 遍達蘊處界 皆悉無有生 了知自性空
說名為般若 有則生非理 無亦如空花 俱則犯俱過
故俱亦不生 諸法不自生 亦非他及共 亦非無因生
故無體自性 又一切諸法 用一異觀察 自性不可得
定知無自性 七十空性理 及本中論等 亦成立諸法
自性之空性 由恐文太繁 故此不廣說 僅就己成宗
為修故而說 故無餘諸法 自性不可得 所有修無我
即是修般若 以慧觀諸法 都不見自性 亦了彼慧性
無分別修彼 三有分別生 分別為體性 故斷諸分別
是最勝涅盤 如世尊說云 分別大無明 能墮生死海
住無分別定 無分別如空
如無分別陀羅尼亦云
佛子於此法 若思無分別 越分別險阻 漸得無分別
由聖教正理 定解一切法 無生無自性 當修無分別
如是修真性 漸得暖等己 當得極喜等 佛菩提非遙
由咒力成就 靜增等事業 及修寶瓶等 八大悉地力
欲安樂圓滿 大菩提資糧 若有欲修習 事行等續部
所說諸密咒
為求師長灌頂故 當以承事寶等施
依教行等一切事 使良師長心歡喜
由於師長心喜故 圓滿傳授師灌頂
清淨諸罪為體性 是修悉地善根者
初佛大續中 極力遮止故 密與慧灌頂 梵行者勿受
倘持彼慣頂 安住梵行者 違犯所遮故 失壞彼律儀
其持禁行者 則犯他勝罪 定當墮惡趣 亦無所成就
若聽講諸續 護摩祠祀等 得師灌頂者 知真實無過
燃燈智上座 見經法等說 由菩提光請 略說菩提道
菩提道燈 大阿遮利耶吉祥燃燈智造論圓滿
法尊譯於廣濟寺 一九七八年八月八日
2005/03/25 校對
版本:福智之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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