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之流變》


推薦《正法之流變》



作者簡介:馬興德尊者Ven.Mahinda的俗家名叫林欣,1971年出生於中國廣東省。中學時代皈依佛教,大學時代開始研究《阿含經》及原始佛教,畢業後於廣州市從事美術教學工作,其間曾到西雙版納、五台山、西藏、緬甸等地考察參學。尊者才華洋溢,博學多才,並通曉北傳佛教與藏傳佛教的義理。於 20027月至緬甸帕奧禪林出家受具足戒後,在帕奧禪師嚴謹且有次第的禪法教導下完成帕奧學程。馬興德尊者通曉中文、廣東、日文、英語、緬語,並且精通巴利語和梵語,能直接深入巴利三藏經典和其註疏。現在,馬興德尊者是身為帕奧禪林的七位禪修指導老師之一。由於擁有充分的翻譯能力,尊者能擔任帕奧禪師的翻譯者及許多場合的漢譯者。平時尊者會在早上為男女眾指導禪修,定期到下院為華裔女眾禪修者指導禪修和即席開示,還在下院講解《阿毗達摩概要》,讓帕奧禪林漢語系的四眾受惠無窮。尊者猶如冉冉東昇的旭日,向這世間綻放著智慧和慈悲的光芒。



《正法之流變》 作者:林欣 雖然諸佛世尊所覺悟、所顯示之「法」是常住不變的普遍真理法則,但諸佛的正法、律,也即諸佛世尊用來闡述「法」的教理教法,卻是緣生緣滅的,必定遵循諸行無常的自然法則。



在《律藏》中記載:過去的毗婆屍佛、屍棄佛及毗舍浮佛因為疲厭而不廣為聲聞弟子說法,不制立學處,不教示波羅提木叉,導致其正法於彼佛滅後不久即行消失;而拘樓孫佛、拘那含牟尼佛及迦葉佛因為不疲厭為聲聞弟子廣說正法,制立學處,教示波羅提木叉,其正法於彼佛滅後仍然得以久住。現在的喬答摩佛陀所教導的正法、律也將如此,必定是緣生緣滅的,因為一切有為法必定是無常的。佛陀的正法、律在流傳的過程中一定會發生改變,這也是世尊早有預料中事。



世尊曾經用阿那伽戰鼓的故事來比喻正法的未來命運:



「諸比丘!過去久遠劫時,有一個名叫達薩拉哈的剎帝利,擁有一個用來報告時間及警報的戰鼓,名叫阿那伽戰鼓。



「此戰鼓每天都為城裡的人民報告時辰。若遇到緊急事件發生時,士兵們更是大力地將戰鼓擂得震耳欲聾,以便讓人民做好防備。



「隨著時光的流逝,這個簇新的戰鼓慢慢地出現了剝落與裂痕。達薩拉哈見此情形,趕快吩咐木匠找新木片將裂痕換補上去。之後,當鼓皮也出現剝落與裂痕時,他們同樣地換上了新鼓皮。如此重複地換了一次又一次,最後,原來的木片與鼓皮都完全被新的木片及鼓皮取代了」



如是,世尊問諸比丘說:「諸比丘!你們認為如何,這個阿那伽戰鼓還在嗎?」



「世尊!戰鼓還在。」



「它還叫阿那伽戰鼓嗎?」



「是的,世尊!它還叫阿那伽戰鼓。」



「這個戰鼓還是不是原來的那個阿那伽戰鼓呢?」



「世尊!它已經不是原來的那個阿那伽戰鼓了,因為所有的木片及鼓皮都被換掉了。」



「諸比丘!同樣地,如來所宣說的教法於未來也將出現與阿那伽戰鼓一樣的情形。到了某個時候,會有一些比丘因為當時的形勢所需,或由於個人的貪心、慾望、無明,把佛法一點一滴地換掉、更改,甚至歪曲。最後,如來的聖教將被塗改得面目全非,甚至蕩然無存。所剩下來的仍然被稱為『佛教』,但實際上,佛陀的教誨已經蕩然無存了。」(S.20.7.;雜1258



馬興德尊者在《正法之流變》中寫到:導致佛陀正法之流變有兩種原因,


第一種是方便的發展演變,


第二種是無知的歪曲篡改。



1、佛陀在世時,追隨佛陀修行的弟子包括社會上各個階層、各種根基的人士,他們在聽聞佛法、修持佛法及證悟佛法方面,都會隨著各自不同文化程度、社會閱歷、根性愛好、修持經驗來認識和理解佛法,於是,對世尊所宣說的教法與戒律在詮釋與實踐上也就出現一些差異。之後,隨著時代的變遷和佛教傳播地區的不斷擴大,信徒隊伍的日益增加,弘法者為了使佛法能夠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地域內生根發芽、發揚光大,必然或多或少地會考慮所傳播地區的文化背景、社會形態、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環境條件、政治因素,以及信眾的根基、素質等,適當地把佛法作一些調整,以適應當地的具體情形。於是,從一味的佛法中便發展出許許多多接引不同根性眾生的方便善巧法門。



2、從經律中的記載可以知道,對世尊正法、律的歪曲誤解,早在佛陀住世時期就已經存在,比如:波逸提第68~70條制戒因緣中的阿梨咤比丘、騫荼沙彌,嗏帝比丘(中部嗏帝經)等所生起的惡見,即是對世尊正法、律的有意歪曲。佛陀入滅後,僧團有了走向墮落的傾向,一些比丘生活開始腐化,有些人甚至開始擅自篡改佛法。在漢譯《付法因緣傳》中記載了當時的一些情形:阿難遊行至一竹林,聞有比丘誦法句:『若人生百歲,不見水老鶴,不如生一日,而得睹見之。』阿難糾正此比丘說,此非佛語,今聽我演:『若人生百歲,不解生滅法,不如生一日,而得瞭解之。』這個比丘回去後即向其師父說阿難語,師父告之說:『阿難老朽,言多錯謬,不可信矣。汝今但當如前而誦。』佛滅百年,跋耆比丘乖違律制,又有大天唱五惡見事,開教團部派分裂之端倪,於是產生了保守傳統的上座部及激進革新的大眾部之分。此後各部之間眾說紛紜,各行其是。



佛滅五百年以後,有「般若」、「方廣」等新學興起,隨後各地又傳出許多新編纂的經典。這些新學經典也採用『佛說』的形式,其中有些是對傳統經典的發揮,但更多的是開顯『深奧殊勝』之義理。因新傳出之經典有異於傳統的三藏經典,故凡承認新學經典者稱為大乘,而執『大乘非佛說』者則被貶為『小乘』。至佛滅一千二百年頃,咒術、祭祀、儀軌、鬼神信仰、神秘主義,及淫慾、貪婪、忿怒、我慢等障道法更混入佛教,遂致清淨之佛法逐漸淪為與梵魔外道同流。世尊在《像法經》中如此對迦葉尊者說:



迦葉!譬如劫欲壞時,真寶未滅,有諸相似偽寶出於世間;偽寶出已,真寶則沒。


如是,迦葉!如來正法欲滅之時,有相似像法生;相似像法出世間已,正法則滅。


譬如大海中船,載多珍寶,則頓沈沒;如來正法則不如是,漸漸消減。如來正法,不為地界所壞,不為水、火、風界所壞,乃至惡眾生出世,樂行諸惡、欲行諸惡、成就諸惡,非法言法,法言非法,非律言律,律言非律,以相似法,句味熾然,如來正法於此則沒。(雜906;別雜 121S.16.13.





佛陀的教法不可能因為時空的變遷而毀滅,也不會遭到惡王的破壞、政治的迫害、外道的攻擊而滅亡,唯一可以使佛法趨向滅亡的因素,正是傳承佛法、住持佛法的出家人。正所謂「獅子身中蟲,還食獅身肉。」佛法的最終衰亡,將敗在那些身披袈裟、販賣如來的佛門敗類手中。在佛法的流傳過程中,由於住持佛法者的素質參差不齊,其中不乏一些不學無術、放逸墮落、追名逐利者,他們不敬善友、不重傳承、不學經教、不持律儀、不修止觀,對佛法缺乏真修實證。這些人由於受到貪慾、名利、地位、供養等諸惡法的侵蝕,在住持佛法的過程中,不斷地把他們已受到了污染的知見加進到世尊的正法、律中,造成了正法的逐漸衰落與消亡。正法流變與衰敗的原因更有一部分是出自那些執著於「邪勝解」者。



由於受到無明與邪見的污染,他們把喬答摩佛陀以外的導師、諸神、梵天等視為佛陀,把邪法視為正法,把正法視為劣法,把非律視為律儀,把律儀視為執著。這些人把一些夾雜著邪見的觀點、外道的學說、不純淨的儀式和似是而非的修行方法,慢慢地增添到佛教中來,再結合自己的世智辯聰、修持體悟和禪定經驗,把佛法一點一滴地替換、修改和歪曲,最後,世尊的正法、律被塗改得面目全非,甚至蕩然無存。



然而,因為這些經過歪曲和篡改了的東西仍然寄生於佛陀的聖教之中,仍然披著「佛法」的外衣,雖然它們與世尊的正法、律相去甚遠,但仍然被稱為「佛法」,這就是相似於正法的「像法」。從整個佛教的發展史來看,越早期形態的佛法,其變化越小,而越往後發展,變化愈大,被修改與被歪曲的成分也就愈多。—摘自拙著《佛陀的教法》第一品第一節



林欣居士已於2002年七月前往緬甸聯邦的毛淡棉的上座部僧團出家為具足戒比丘.這是他發表在佛教雜誌上的論文. 《四聖諦為佛法根本》 四聖諦為佛法之根本,乃世尊於四十五年中所說一切教法之核心,也可以說是佛法的基本教義。佛陀通常被尊稱為「正遍知」、「世間解」,他具足了唯有諸佛才有可能證得的「一切知智」,可以清楚地了知一切值得瞭解的事情。佛陀雖然是一切知智者,但這並非意味著佛陀無所不知、無所不曉,而是若他有意的話,可以運用一切知智,知道關於過去的知識,關於現在的知識,關於未來的知識,關於世間各種事物和現象的知識,以及關於宇宙空間的知識等等。然而,被稱為「一切知者」的佛陀並沒有為弟子們解釋太多關於世間、關於宇宙方面的知識,即使有許多弟子對此一類的問題總是抱著極大的興趣。我們通常稱佛陀的說法為「獅子吼」,也就是說,儘管佛陀的確孜孜不倦地說法度眾,但他卻絕不是一天到晚都口若懸河、誇誇其談,他只說如實的話、有意義的話,對於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即使佛陀知道,他也沒有解釋的必要。


有一次,世尊與一些弟子走進拘賞彌城郊的一座申恕波林中,他從地上拿起幾片申恕波樹葉,問眾比丘道:



「諸比丘!是我手中的這幾片申恕波樹葉多呢,還是我們頭頂上的申恕波林樹葉多?」



諸比丘回答道:「世尊!世尊手中的這幾片申恕波樹葉極少,而我們頭頂上的申恕波林樹葉極多。」



世尊說:「正是這樣,諸比丘!我知道但沒有宣說的很多,而我宣說的只是極小一部分。諸比丘!為什麼我沒有全部宣說出來呢?因為它們無意義,無助於根本的梵行,無助於厭離,無助於離欲,無助於寂滅,無助於寧靜,無助於正見,無助於覺悟,無助於涅槃。所以,我不宣說這些。諸比丘!我所宣說的又是什麼呢?我宣說此是苦,此是苦之集,此是苦之滅,此是趣向苦滅之道。諸比丘!我為什麼要宣說這些呢?因為它們有意義,有助於根本的梵行,有助於厭離,有助於離欲,有助於寂滅,有助於寧靜,有助於正見,有助於覺悟,有助於涅槃。」(S.56.31申恕波經;雜阿含404



根據世尊的正法、律,學佛弟子所追求的最終目標是為了斷除煩惱、解脫生死、證悟涅槃,而要達到這個最終目標,就必須修學佛法。四聖諦是佛法根本,是三世諸佛證覺成佛並度脫有情所宣說之法要,唯有如實地徹知徹見四聖諦,才能夠出離生死、證趣聖果。佛陀所關心的只是有情的生死大事,所要解決的也只是有情的煩惱痛苦問題。所以,凡是與生死大事無關的事情,佛陀改採取的態度是擱置不理,而他所宣說的一切法義,都是為了幫助眾生脫離苦海。佛陀在世時,有位名叫鬘童子的出家比丘,他對佛陀在看待「世間是否永恆、世界有無邊際、肉身與靈魂是否同一、如來死後是否存在」等問題時避而不答的態度感到不滿。


有一次,他來到佛陀面前,用幾乎是帶著傲慢無禮的口氣說道:假如世尊為他解釋世間是否永恆等問題之後,他就繼續在世尊的教導下修習梵行;假如世尊不為他解釋這些問題,那麼他就將放棄梵行,回去過世俗生活;如果世尊知道世界是永恆等這些問題,就請世尊為他解釋,如果世尊不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或者根本就沒有這種見地,那就請世尊直截了當地承認說不知道。



於是世尊反問鬘童子說:我是否曾經向你承諾過說你來我的座下修習梵行,我就將為你解釋世間是永恆的?…如來死後是否存在等問題?你是否曾經要求過我說我一定要為你解釋這些問題,你才願意在我的座下修習梵行?



世尊繼續說:無論是誰,如果一定要世尊在解釋了這一類問題之後才願意在世尊的座下修習梵行的話,那麼,這個人將會在世尊還沒有為他解釋清楚這些問題之前就已經死掉了。



這就好像一個人被一支毒箭所射傷,他的親戚朋友為他請來醫生治療。但是那個被箭所傷的人卻說:不要把箭取出來,除非我要弄清楚那射傷我的人是屬於剎帝利、婆羅門、吠舍還是首陀羅?那人姓甚名誰?屬於哪個族姓?身材是高是矮?膚色是黑色、棕色,還是黃色?他來自本村、本鎮、本市還是外地人?那張射傷我的弓是彈弓還是弩弓?弓弦是用什麼動物或者植物的筋製造的?箭桿是蘆桿還是葦桿?箭羽是用哪種鳥的羽毛製造的?箭桿上綁的是哪種筋?用哪一種箭鏃?…這個人將在還沒有把這些問題弄清楚之前,就已經毒發身亡了。



修習梵行的生活並不依靠世間是否永恆等理論學說。不論流行的是什麼樣的理論學說,世間仍然不免存在著生、老、病、死、愁慮、悲慼、痛苦、憂傷和惱亂。



世尊所教導的方法,就是要在現世之中消除這些痛苦憂患。



世尊之所以不肯回答這些問題的原因,就是因為那種追求行而上學理論的做法是徒勞無益的,它們與清淨的梵行生活沒有關係,並不能導致厭離、離欲、寂滅、寧靜、正見、覺悟以及涅槃。



世尊所解釋的只是苦、只是苦的生起、只是苦的止息、只是苦滅之道。



因此世尊說:「鬘童子!我所解釋了的是什麼呢?我解釋此是苦,此是苦之集,此是苦之滅,此是趣向苦滅之道。鬘童子!我為什麼要解釋這些呢?因為它們有意義,有助於根本的梵行,有助於厭離,有助於離欲,有助於寂滅,有助於寧靜,有助於正見,有助於覺悟,有助於涅槃,所以,我就予以解釋。因此,鬘童子!你要牢記:我所沒有確定的就是未確定的,我所確定的就是確定的。」(M63摩羅迦小經;中部箭喻經)


同時,世尊在《大象跡喻經》中,也曾明確地指出四聖諦乃一切佛法的根本。世尊於經中說:


「諸賢!若有無量善法,彼一切法皆四聖諦所攝,來入四聖諦中,謂四聖諦,於一切法中最為第一。所以者何?攝受一切眾善法故。諸賢!猶如諸獸之跡,象跡為第一。所以者何?彼象跡者,最廣大故。」(中30象跡喻經;M28大象跡喻經)



四聖諦乃是世尊一代教法中最根本的內容,可以稱為全部佛法的總綱。整個佛陀教法的體系,也不外乎是對此四聖諦從不同角度、不同層次的發揮或者具體運用。我們甚至可以說:四聖諦包攝了佛陀一生中所宣說的所有教法,凡是世尊正法、律中各種各樣的教義教理及修持法門,都可以說是對此四聖諦從不同角度的發揮、開展,皆可以在四聖諦中找到其根源或者依據。四聖諦是佛陀正法的實質,如果對此四聖諦建立起正確的知見(正見),就能夠清楚而且有系統地理解世尊在四十五年當中所教導的全部內容,把握正法的根本教義。世尊說:


「若比丘於佛有疑者,則於苦聖諦有疑,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則有疑惑;若於法、僧有疑者,則於苦聖諦疑惑,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疑惑。若於佛不疑惑者,則於苦聖諦不疑惑,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不疑惑;若於法、僧不疑惑者,則於苦聖諦不疑惑,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不疑惑。」(雜 419



佛教的根本信仰是佛陀、正法和僧伽三寶,唯有對佛、法、僧建立起堅定的信仰,才有資格稱為是真正的佛教徒。對於佛法僧三寶,其核心是正法,因為佛陀是正法的覺悟者和教導者,僧伽則是正法的實踐者和傳承者。作為三寶之核心的正法,其最根本的內容就是四聖諦。如果一個自稱為佛弟子的人懷疑、曲解、篡改,甚至否定四聖諦,那麼,其作為佛弟子的身份就值得質疑。同樣道理,如果一種打著「佛法」幌子的理論學說與四聖諦相違背,那麼,我們可以判定這些理論學說即「非佛說」。四聖諦乃佛法的根本內容。離開了四聖諦,即是非佛法。—摘自拙著《佛陀的教法》第一品第二節 佛法之特性



世尊於《緣起經》中說:


「無論諸佛如來出世或不出世,此緣起界〔自性〕常住,是法住性、是法定性、是此緣性。如來於此現正覺,現觀;現正覺、現觀已,為人講演、宣說、施設、確定、開示、分別、顯發,而說『汝等當見』!…諸比丘!此等是如性、不離如性、不異如性、是此緣性。」(S.12.20;雜296




根據世尊之正法、律,一切諸法的性質是本來如此的,


它具有穩定性(法住)、


不變性(法定)、


普遍性(法界)、


同一性(法如)、


自然性(法爾)。



換一句話說:「法」即是真理、真如實相。「法」是宇宙人生所固有的普遍真理與自然法則,「法」並非為任何有情(包括一切世間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天與人)所創造,不為任何有情所控制,也不隨任何有情的意志所轉變,人們只能通過智慧去發現它、認識它、覺悟它。能夠覺悟「法」者,即能成為智者、覺者。當然,諸法的真如實相也不為諸佛所創造,也不為諸佛所控制。當一位佛陀出現於世間時,此「法」常住不變,無佛出現於世間時,此「法」亦常住不變;三世諸佛只不過是因為如實地發現、覺知此「法」,所以才證悟正等正覺,成為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因為三世諸佛具有「自利利他、自度度人」的本質,所以,當一位菩薩自己覺知了「法」而證悟佛果之後,為了令一切有緣的眾生也能夠覺悟「法」,諸佛世尊必定會向世間人把其所覺悟之「法」,通過適當的語言文字,講演、宣說、開示、確定、分別、顯發出來。一切諸佛所覺悟之「法」必定是同一的,一切諸佛所宣說之「法」也必然是一樣的。諸佛的智慧與證悟是不可能有差別的,同樣,諸佛所宣說的法也不可能出現差異。一切諸佛所宣說之教法,必定契合於諸法的真如實相,與諸法的實質不相違背、不相乖異,真實不虛、遠離顛倒。所以,諸佛世尊所宣說的教法,也就稱為「佛法」。若從所詮釋的意義上說,佛法是指宇宙世間萬法所固有、真實正確、常住不變的普遍真理與法則,比如緣起法則、諸行無常、一切行苦、諸法無我等。若從能詮釋的意義上說,則是指佛陀的教法,即佛教用來闡述真理法則的語言文字,比如修多羅、只夜、偈陀、記別、法句、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等。佛法是以有情為本位的,也就是說:佛陀所宣說開示的整個教法體系,皆是圍繞著所有生命的本質和現象而展開的。佛陀是為瞭解決有情的生死問題而出現於世間的(參閱雜346,雜 760S.3.3A.10.76)。如果離開了有情的立場,離開了生命的實際,而只是片面地談論世界的存在、宇宙的邊際、人生的終極(即所謂:世間常、無常,世有邊、無邊),談論物質和意識的關係(即所謂:命即是身、命異身異)等等問題,皆不能夠把握佛法的真諦(參閱雜957,雜962~963,中部箭喻經;S.44.7M72)。佛法除了以有情為本位,具足契合真如、不違如性、不異如性、真實不虛、遠離顛倒等特點之外,於諸經中還常常提及世尊所宣說的正法具有以下之功德:「初妙,中妙,後妙,有義、有文,說明完全圓滿、遍淨之梵行。」世尊所宣說開示之正法,無論最初的、中間的,還是最後的,全部皆為善美殊妙之法,既有甚深之法義,又有顯明之文句,能夠令實踐者成就完全圓滿、純潔清淨之梵行(指斷淫、離欲、無過的清淨無染生活)。聖典中也常用如此的詞句來稱頌佛陀所教導之法:「世尊所善說之法,能自見的,無時〔通達〕的,〔值得〕來見的,引導至〔涅槃〕的,智者各自證知。」法為世尊所善妙宣說,禪修者通過修學與修持世尊的正法、律,能夠各各依觀察智而親自現見九種出世間法(四道、四果與涅槃);當禪修者在證得四種出世間聖道(即須陀洹道、斯陀含道、阿那含道與阿羅漢道)中的任何一種之時,聖道生起之後即證悟相應聖果,無須再經多時;此九種出世間法本來存在,確實值得親自來現見,值得把自心引導至出世間聖道、聖果與涅槃。當然,禪修者不可能依賴他人所修之聖道而斷除自己的煩惱,不可能享受他人所證的果定之樂,也不可能證悟他人所證之涅槃;然而,一切具慧之智者,皆能通過對法的實踐,於自心中親自實證出世間法。在另外一些聖典當中,還提到了世尊的正法、律具有漸證性、包容性、一味性、珍稀性等八種「未曾有法」。一次,有兩位阿修羅前來拜訪佛陀,與佛陀談論到諸阿修羅所喜聞樂見的大海具有八種奇妙特點。當時,佛陀即善巧地以大海為喻,宣說如來的正法、律同樣具備諸比丘所喜聞樂見的八種奇妙特點:


1、猶如大海,從下至上漸漸傾斜,緩緩向上,以成於岸,而不是突然傾斜,陡似峭壁;於正法、律中,也是漸修漸學,漸盡漸證的,而不是突然證悟。這就是正法、律中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一個奇妙特點。


2、猶如大海潮漲潮退,始終保持一定的限度;於正法、律中,如來為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制定禁戒,他們乃至命終,也不違越。這就是正法、律中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二個奇妙特點。


3、猶如大海不能容納死屍,一旦海中出現死屍,即把它衝到岸邊;於正法、律中,聖眾清淨,不能容納這種人:邪惡、污穢、鬼鬼祟祟,不是比丘冒充比丘,不修梵行假修梵行,腐化墮落;一旦發現這樣的人,即把他逐出僧團。這就是正法、律中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三個奇妙特點。


4、猶如閻浮提洲中的五大河——恆河、閻牟那河、阿夷羅婆提河、薩羅菩河、摩希河,皆流入大海,既匯入海,即放棄原來的名字,皆稱為大海;四種姓——剎帝利、婆羅門、吠舍和首陀羅,於正法、律中剃除須髪、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即放棄原先的名字和族姓,皆稱作比丘、釋迦子。這就是正法、律中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四個奇妙特點。


5、猶如地上的河流匯入大海,天上的雨水落入大海,然而大海卻無所謂滿與不滿;許多比丘證得無餘依涅槃,無餘依涅槃也無所謂滿與不滿。這就是正法、律中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五個奇妙特點。


6、猶如大海水皆同一味,即鹹味;於正法、律中,也唯有一味,即解脫味。這就是正法、律中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六個奇妙特點。


7、猶如大海中蘊藏著無量珍寶,諸如珍珠、水晶、貝殼、珊瑚、金子、銀子和寶石;於正法、律中,也蘊藏著無量珍寶,諸如: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和八聖道。這就是正法、律中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七個奇妙特點。


8、猶如大海中生活著許多偉大的生物,諸如鯨魚、海蛇、海怪和海神;於正法、律中,也生活著許多聖眾偉人,諸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和阿羅漢。這就是正法、律中諸比丘喜聞樂見的第八個奇妙特點。(自說經5.5;中部阿修羅經,中部瞻波經,增支部42-4,五分律卷二十八,恆水經,法海經,海八德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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