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正法律的基要概念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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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律的基要概念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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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正法律的基要概念彙編
發信站: KKCITY (Thu Aug 16 09:18:09 2007)
正法律的基要概念彙編
(一)什麼是法
法:巴厘語發音為”DHAMMA”,梵語發音為”DHARMA”。
古譯為"軌持"義。意思有些含混不清。
法解釋可有(1)事物義;(2)方法義;(3)原則義等三義。
(1)事物義;泛指一切的事物,所謂一切法就是指一切事物。為了避免和(2)的方法義混淆,建議大家用一切事物的現代義較好。這個意思會在學習佛教經典時頻繁出現,即“一切法”的用法。
(2)方法義;可指各種的方法和模式。在佛教裡專指佛陀教導的解脫之法。我在這 裡探討的”法”首先的意思就是這個。
(3)原則義;這是指一切人、事、物中共有的一種普遍規律和真理,同時也指法律 的原則。在佛教中這個意思很少用到。印度教曾賦予這個詞以無與倫比的地位,幾乎 是上帝的原則的意思。有時佛教中某句中出現”真理(無常等規律)”的用法時,可能會 運用這個詞,很容易和(1)\(2)之義混淆,建議少用和閱讀時注意這種意思。佛教中的 "佛法"之"法"在此特指其中的"方法"之義,是指佛陀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發現和教導的認
識真理之方法。這方法的目的是什麼?是涅槃。
(二) 什麼是涅槃
佛陀所教導認識真理方法的目的就是証到”涅槃 ”。
佛陀曾說︰
諸比丘﹗法只是有為或無為
與此諸等法者,離欲稱為最勝
既驕的粉碎,渴的調伏
阿賴耶識的破滅
輪回的摧破
愛的除去
離欲、滅與涅槃
涅槃: 巴厘語發音為”NIRVANA”,梵語發音為”NIRVANA”。
古譯為"無為\寂滅"義。 有些混雜中國道家之嫌,這是漢族早期佛教翻譯時,在中國詞彙表中找不到對應的詞後,翻譯師想出來的沒辦法的辦法。 涅槃解釋為︰”離欲。離貪。不執著。無孕……”
” NIRVANA”中的” NI”是離開,遠離的意思。 “RVANA”是慾望,貪欲或波浪的意思。兩個詞合在一起就解釋為”離開慾望, 遠離貪欲。”
經典佛教中”涅槃”有兩種,其一種是成就聖者的特殊心理--------有剩餘涅槃。由於這種特殊心理是沒有貪欲\憤怒\愚蠢和執著,完全地超脫世間於心的束縛所以叫”無縛”要說明的是:涅槃是一種對於世間一切事物放下後的永不退轉的超脫。 除了成就者自己,別人是直接感受不到的,這只是完証涅磐的修行成功者一個人的內心體証。
另一種是無剩餘涅槃。是指証達這種離欲狀況的心將不再有任何煩惱,在此生結束後 不再生起入輪回,所以叫”自由”\”光明”\”安全的島嶼”\”快樂之洲”。因為不會 再進入輪回,所以叫”無生”或”無死”; 因為不會再進入母親的子宮, 所以叫”無孕 ”; 因為不在造作於業,所以叫”無作”……那就是世間熄滅的。
同時涅槃絕不是一種存在於萬事萬物中的特性,也不是預先存在于修行者心裡的,因為這正是佛陀曾嚴厲批評的印度教吠檀多哲學外道的涅槃定義。即有”常”和否定修道的作用,是不如理說。那體証”涅槃”之道是什麼呢?是八正道。
(三)什麼是八正道
八正道: 巴厘語發音為”ARIYATTHANGIKAMAGGA”,梵語發音為”ARYASTANGIKA-MARG
A”。
八正道也有譯為"八聖道"。
八正道解釋為︰
一、正見──正實的認識(如實知見\客觀的觀察)。
二、正思──正確的思惟。
三、正語──正直的言語。
四、正業──端正的行為。
五、正命──正當的生活。
六、正精進──適當的努力。
七、正念──正確的憶念。
八、正定──正確的禪定。
佛陀於逝世前的當夜度化最後弟子蘇跋陀時說︰蘇跋陀!若於任何方法中無八正道者,則無第一、第二、第三及第四沙門果……蘇跋陀!若比丘能行八正道,這世間就不會缺少聖者。”八正道與戒律\禪定\智慧三學相應, 正見\正思屬于智慧範疇; 正精進\正念\正定屬於禪定範疇; 正語\正業\正命屬於戒律範疇。二者意義相同。八正道的核
心是什麼?
是正見。以“內觀”為其實踐。
(四)什麼是內觀
“內觀”︰巴厘語發音是“VIPASSANA”,梵語發音是“VIPASYANA”。
中國古譯即“觀”,或音譯為“毗婆舍那”。內觀解釋為︰客觀觀察。在“VIPASSA
NA”一詞中,“PASSANA”是看,觀察的,視力的意思,詞前加“VI”就說是非凡的,
如其實際客觀的。它是八正道之正見的實踐。
“內觀”就是體証涅磐的真正道路,這一方法又可稱為“解脫愚昧無知的障礙”(SATO PARIBBAJE),達到的目標是得到摧毀“我見”(SAKKAYA--DITTHI)等的如實智慧(PANNA)。
那內觀的中心-------客觀觀察方法的具體對像是什麼呢?因為觀察總有其相應的被觀察對象。客觀觀察方法的具體對像是一切法(即第一課中“法”的(1)事物義)的本性,一切法的本性指世界上一切事物的本性,但在這一道路方法中最主要是指自己
身和心的本性。
為什麼只觀察身和心的本性?因為知道身和心的本性,也就自然能知道一切事物的本性。 一切事物不出物質和精神的二種範疇而已。
客觀觀察身和心的本性有什麼意義呢?
為了不執著身和心。
那不執著身和心又有什麼意義呢?
如果有人不知道身和心無常、不圓滿、無我的本性,而執著身和心是常的、圓滿的、我可以主宰的,那身和心如果無常變化了、如果不圓滿了,就會令人生起各種的煩惱與沮喪。
如果能夠如實知道了身和心二法無常、不圓滿、無我的固有本性,則身和心雖然無常變化、不圓滿,而能不生起各種煩惱與沮喪,因為放下了、無執了、離欲了,心對於身和心的各種現象都超脫了,即是究竟解脫的緣故。
知道這個道理不等於你已經觀察到這個事實規律,因此還要訓練。以實際摧毀心中的愚昧無知的障礙。那什麼是愚昧無知的障礙呢?是無明。
(五)什麼是無明
無明: 巴厘語發音是“AVIJJA”,梵語發音是“AVIDYA”。和”愚昧無知”(MOHA)是同義詞。解釋為:不明察事物的本質是無常\不圓滿\無我。 特指心靈造業的原因\煩惱的起因\輪回的根源。泛指那些把並不存在的事物或者特性以為是存在的錯誤認識;也指那些把存在的事物或者特性以為是不存在的錯誤認識。明顯而說就是認為身\心是永恆的 ,或認為身\心死後即斷滅,或認為世界有個上帝等等不正確的觀點。在<論藏*論事>中對此有許多的駁斥。初學降伏”無明愚昧”可以透過學習佛教阿毗達摩論藏\親近具正見者進行。但要想徹底解決無明,則要所說“內觀”的智慧方法(客觀觀察),這是佛陀教導
祛除無明愚昧的根本方法。以“內觀”的方法產生智慧, 所祛除的最大無明愚昧就是“ 我見” (SAKKAYA--DITTHI)。那“我見”是什麼呢?
(六)什麼是我見 (SAKKAYA--DITTHI)(薩迦耶見)
我見: 巴厘語發音是“SAKKAYA--DITTHI”,梵語發音是“SATKAYADAR--SANA”。古譯為”身見”\”薩迦耶見”。它是“無明” (AVIJJA)的具體表現。
“我見”解釋為:認為在每個人中有一恆常不變、亙古長存的絕對實體。這實體就是那千變萬化的現象世界背後不變的真實本質。 或有說為”本心。自性”\或有說為” 梵。大我。神我(ATMAN)”\又或有說為”本性”……名字相異而意義相類同。這種理念認識就是”我見”。這是眾生煩惱和輪回的根本。
“我見”是佛陀教導中首先否定的,佛教衡量正法的三原則中就有”諸法無我。”注原則同時作為解脫入門果的四斷除法注中,就有“我見”的摧毀。
祛除”無明”和摧毀“我見”是同義句。摧毀“我見”的方法也就是用“內觀”的方法客觀地觀察身和心,以發現身和心的本性。。
那身和心是什麼呢?本性又是什麼?
(七)什麼是色\心\和第一真理
(1) 色: 巴厘語發音是“RU--PA”,梵語發音是“RUPA”。它和“色蘊”\”身”幾乎是同義的。“色” 的解釋:物質\物質現象。凡任何具有壞相的事物。運用“內觀”的方法觀察對象之一就是“色”,特別指修行者自己的身體(術語稱”內身”)。
(2) 心: 巴厘語發音是“CITTA”或者”MANO”,梵語發音是“CITTA” 或者”NAMAN”。它和“受\想\行\識” 四蘊的總和義幾乎是同義的。 又有翻譯為”名法”。“心” 的解釋:精神\精神現象。凡任何具有攀緣\傾向等性質的事物。運用“內觀”的方法觀
察的另一個對象就是“心”,特別指修行者自己的心(術語稱”名法”)。“色”(身)與 “心”的詞在佛教中都是動態的詞,因為實際中實在找不到一種不變的\靜態的“色”(身)或“心”法。“色”(身)與“心”屬於自相法或自性法注的定義範疇。 “色”(身)\ “心”和五蘊是同義語。
(3) “第一真理”或”難忍和空的真理”: 巴厘語發音是“DUKKUHA--SACCA”,梵語發音是“DUHKHASATYA”。是世界的本性\本質\規律。古譯為”苦諦”,“第一真理”(”難忍和空的真理”)解釋為:世界(即“色”\“心”二法)具有難忍和空的特性。什麼
是難忍和空的意思?既是“色”\“心”二法都是無常變化\不圓滿\無我的。除非你透過 “內觀”的方法瞭解這一真理,放下對世界(“色”\“心”二法)的執著,才會解脫於心中的煩惱之苦和外在的輪回之苦。“第一真理”或”難忍和空的真理” 屬於共相法或共性法注的定義範疇。那什麼是無常變化?什麼是不圓滿?什麼是無我的呢?
(八)什麼是無常\不圓滿\無我
(1) 無常: 巴厘語發音是“ANICCA”,梵語發音是“ANITYA”。“無常” 的解釋: 生滅\變易\運動或有已而無的意思。
(2) 不圓滿: 巴厘語發音是“DUKKHA”,梵語發音是“DUHKHA”。“不圓滿” 的解釋: 經典說“無常的即不圓滿的”,因為無常使我們難以忍受。中國古譯多譯為”苦”,但中文”苦”的含義現下一般指精神上難忍等感受,遠沒有“DUKKHA”一詞所指的廣泛,所以用”不圓滿”\”不如意”\”難忍”更好……
(3) 無我: 巴厘語發音是“ANATTA”,梵語發音是“ANATMAN”。“無我” 的解釋: 經典說“不圓滿即無我”,因為無常和不圓滿指示我們一個你不能自在\不能主宰的事實和自然規律性。
“無常”\“不圓滿”\“無我”的詞在佛教中的詞性都是動靜合一態,因為實際中實在找不到一種能離開 “色”(身)或“心”法的“無常”\“不圓滿”\“無我” 規律。
因此原因“無常”\“不圓滿”\“無我”的詞與“色”(身)\“心”或五蘊的詞在佛教中是同義詞。說觀察“色”(身)\“心”或五蘊就是等於在說觀察“無常”\“不圓滿”\“無我”的客觀規律。 注“無常”\“不圓滿”\“無我”屬於共相法的定義範疇。
你運用“內觀”的方法瞭解色(身)\心的無常\不圓滿\無我這一真理後,就會放下對世界(色\心二法)的執著,解脫於心中的煩惱之苦和外在的輪回之苦。証達涅磐之寂靜樂。
那什麼是智慧?什麼是煩惱與沮喪呢?
(九)什麼是智慧\煩惱
(1) 智慧:巴厘語發音是“PANNA”,梵語發音是“PRAJNA”。“智慧” 的解釋︰依 據一切事物的規律性去看事物的了知,或按照客觀真理所作的了知。這個詞還有更深的解釋和用法,因為涉及太深,故留在以後提升講解中解釋。什麼是一切事物的規律性
或客觀真理呢?無他﹗即“無常”\“不圓滿”\“無我”。
《增支部經*一品*238頁》記佛陀說︰“無論佛陀出世與否,客觀存在的真理,自然的規律-------一切事物都是 “無常”\“不圓滿”\“無我”,這就是事實。我只是認識和覺悟了這個真理,認識和覺悟後,從覺悟真理而來的人就開示、傳授、建立、弘揚、講解,使人們能夠明白這︰一切事物實在都是 “無常”\“不圓滿”\“無我”的“。
所以佛陀也叫如來,即他是“從覺悟真理而來的人“。
(2)煩惱︰巴厘語發音是“KICCHA”,梵語發音是“KLESA”。“煩惱” 的解釋︰ 就是人類心理中那種愚癡、憤怒、貪饞、痛苦、憂愁、悲傷等等不利的狀態,人類被這些所束縛因此有各種的難忍和不如意。
被煩惱束縛的就是凡人(PUTHUJJANA),解脫於煩惱的就是聖者(ARIYA)。知道這些名詞將有助於“內觀“真理規律的訓練。內觀訓練之法為何名?
是四念住。
(十)什麼是四種念住
“四種念住”:巴厘語發音是“SATLPATTHANAS”,梵語發音是“SMRTI-UPASTHANA”
。
“四種念住”的解釋:即是緣念於身體\感受\心念\法四種對象的客觀觀察之法。這是
要徹底解脫的人用的實際方法。 和”內觀”是同義。為了引起重視,所以我在這裡再從
其他角度解釋其義和法略。
《大念住經》中記載佛陀說:” 比丘們﹗只有一條道路可以使眾生清淨、克服愁嘆、滅除苦憂、實踐真理、體証涅槃,這條道路就是四念住。
是哪四個念住呢?
比丘們﹗比丘就身體觀察身體,精勤、覺知、時時徹知無常,去除對身心世界的貪
嗔;
就感受觀察感受,精勤、覺知、時時徹知無常,去除對身心世界的貪嗔;
就心念觀察心念,精勤、覺知、時時徹知無常,去除對身心世界的貪嗔;
就諸法觀察諸法,精勤、覺知、時時徹知無常,去除對身心世界的貪嗔。”
客觀的觀察自己的身\心二者是它的精髓所在。
透過對身\心二者的客觀的觀察(或經驗),修行者會發現身\心無常\不圓滿\無我的本質,放下對於身\心的執著,得到解脫。
這一方法的實現,在開始的時候必須是在有修行經驗的指導老師身旁練習,在取得一 定明確的觀察力和實踐經驗後,方可以自己去修。
此外有關涉及實踐訓練的概念和作法實踐的名詞介紹:
如什麼是如法行者和如信行者?
什麼是七覺悟次第?
什麼是七清淨次第?
什麼是無間定?
什麼是次第的覺悟之果?
什麼是無相解脫、無願解脫、空解脫?
什麼是信解脫者、身証者、慧解脫者、俱分解 脫者?
什麼是滅盡定?什麼是聖者果定?什麼是四無礙智慧?……之釋義將在將來可能時介紹。
瞭解以上十項幾十個佛教關鍵名詞解釋,你基本就能正確無誤地進入佛教之道。 於法虔誠, 與法共住。是相應於如佛陀之虔誠。與佛陀共住。
安住戒律的智慧者, 修習禪定和
智慧; 同時又具有精進的善巧比丘,
他將解開束縛心的生死煩惱之繩結。
-------佛陀
杜多! 吉祥!
注: “諸法無我” 中”法”指一切事物的事物之義。”無我”是沒有主宰的或不可
主宰的意思。 整句解釋為”一切事物都是沒有主宰的或不是任何人或生靈能主宰的”。
引申意指無常的自然規律不可被改變。
佛陀曾說︰”比丘們啊﹗這個沒有『我』也沒有『我所』的意念,對於無知的凡夫
是駭人的。”
佛陀又曾說︰”比丘們啊﹗我以及與我有關的任何事物(我所)既然確確實實是不
可得的,所謂宇宙就是神我(靈魂);我死後就成為神我,常住不變,亙古長存,
我將如是存在以迄永遠的臆見,豈不是十十足足的愚癡?”
注:四斷除法:
(1)斷除了“我見”。
(2)斷除了懷疑。-----不再懷疑於佛陀\佛陀的教導\佛陀的僧團\正戒\緣起性(無常\
不圓滿\無我\空)
(3)斷除了戒禁取-------不再去信奉\實行各種宗教儀式。
(4)斷除了墮落惡道的貪等煩惱。
四斷除法的成功也是修習客觀地觀察身\心方法的成功。注: 什麼是諸法自相?即諸
法保持其獨有性,特殊性,不與其它法混淆之相。
什麼是諸法共相?即諸法共有之相,即事物的普遍規律性。
在以上二詞解釋中,性=相。 自相法=自性法。 共相法=共性法。注:引阿毗達摩論藏原
文:
“無常意為五蘊。何以故?生滅變易或有已而無之故。生滅變易為無常相,或有已
而無是相的變化。其次依據“無常即苦”之語,故即彼五蘊是苦。何以故?數數逼惱
之故。數數逼惱相為苦相。再依“苦即無我”之語,故即彼五蘊是無我。何以故?不
自在之故。不自在相為無我相。”
注: 解釋三法印
“諸行無常”中”諸”是”一切”的意思。”行”在這裡是作”身和心”解釋,”無常”是指”事或物有已還無及變化的特性”。整句解釋為”身和心的一切都是有已還無及變化的”。
“諸法無我” 中”法”指一切事物的事物之義。”無我”是沒有主宰的或不可主宰的意思。 整句解釋為”一切事物都是沒有主宰的或不是任何人或生靈能主宰的”。引申
意指無常的自然規律不可被改變。
“涅槃寂靜”中”涅磐”指離欲\無執\自由之義, 整句解釋為當行者洞察一切事物
都是沒有主宰的或不是任何人或生靈能主宰的。 都是有已還無及變化的後就會放下對
一切事物的執著和慾望,而達于解脫的真正寧靜和喜悅。。
(十一)什麼是四諦?
就是四真理。
(十二)什麼第一義諦?
就是根本真理。
(十三)什麼是根本真理?
就是一切事物無常\不圓滿苦\無我的自然規律(世間法的真理)。
佛陀第一次說法-----在鹿野苑教授五比丘時說此法。
佛陀最後在庫西那拉娑羅樹林間逝世前說法中也如此而說:”比丘們!我告訴你們,
不要自負,當觀察思惟一切事物無常。當你如是觀察思惟時,你將會透徹地貫通。
瞭解了這第一義諦就會根除心中與無明具的「渴(愛)」和執著,這就是証達第二義
諦。根除心中與無明具的「渴(愛)」和執著就會體証第三義諦-----涅槃\自由\永恆\
無死(出世間法的真理)。
要瞭解和証達以上幾個方面就要懂得導向體証涅槃之路的-----第四義諦的八正道。
(十四)什麼是八正道?
一、正見──正實的認識(如實知見\客觀的觀察)。
二、正思──正確的思惟。
三、正語──正直的言語。
四、正業──端正的行為。
五、正命──正當的生活。
六、正勤──適當的努力。
七、正念──正確的憶念。
八、正定──正確的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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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aasambuddhassa !
( 禮敬 彼 有幸者 阿羅漢 已正確完全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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