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傳]佛教非營利組織之運作—以淨人事件為例
晚上10:54
草本
[北傳]佛教非營利組織之運作—以淨人事件為例
北傳佛教在社會裡常扮演社會福利的角色,常設立非營利(?)的法人機構。
在傳統佛教中,比丘是不受金銀的。
但現在佛教團體所經營的法人中,都有大筆的金錢流動,
多有比丘/比丘尼涉入管理/金錢事務,
這其中對金錢的行持如何取捨,可以從律藏的淨人事件得到一些借鏡。
故引用黃侃如,” 淺談「比丘戒捨墮十」的意義與其淨人角色現代的應用[*]”
有興趣的可以參考。
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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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比丘戒捨墮十」的意義與其淨人角色現代的應用[*]
黃侃如 東吳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
中華佛學研究第9期 (p151-178) (民國94年)
http://www.chibs.edu.tw/publication/chbs/09/chbs0907.htm
提要
佛陀曾經告誡弟子要「以戒為師」,可是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戒律應當如何理解?一位在家居士如何透過閱讀律典,知道自己如儀的護教方式呢?事實上戒律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必然會受到歷史文化的影響而有所轉變,因此必須從施設戒律的因緣中進行情境分析,從中萃取出佛陀的教義,並且將教義落實於自已的生活之中,甚且回應到當代佛教所面臨的相關問題。
本文首先經由「比丘戒捨墮十」進行細緻的情境分析,探討佛陀施設該戒法的深刻意義。亦即透過戒條中,人物之間彼此的互動過程,體悟佛陀所倡導的中道生活。最後,從「比丘戒捨墮十」的解析裏,整理出淨人在僧俗互動中所扮演的角色,並且對照於當代佛教教團成立的非營利組織,進而將淨人角色作為當代佛教教團發展入世關懷的參考,豐富現今論述所缺乏的面向。
關鍵詞:1.比丘戒 2.捨墮 3.淨人 4.現代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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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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